八人分別被控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和刑事損壞等十項控罪。其中林華嘉和尹栢詩莫志成被控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露宿者黎民十(阿十)LE Van Muoi。

去年二月通洲街發生亞十案,八名被告被控十條罪名。(王鈴欣攝)
林華嘉和陳守業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遮蓋閉路電視鏡頭以防止它拍下警方在現場調查時所發生的事。另外,郭展昇被控損壞露宿者的物品,包括膠箱、一包米和罐頭等。
八人均獲准以一千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和不得返回案發現場,即通州街公園。案件將押後至二月二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審理。露宿者黎民十(阿十)去年十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還押期間自殺身亡。
八名被告由東區裁判法院出來,一堆五至六便衣男仕圍着八名被告,混淆記者視線,待被告上七人車後,亦檔在七人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