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樂被裁定「死因存疑」真相消失在八秒之間

透過目擊證人及閉路電視重組梓樂由出門至墮樓一刻的去向及舉止 ,今日(一月九日)死因庭研訊公布周梓樂的死因結果,梓樂的死亡日期 2019年11月8日,受傷時間2019年十一月四日,約凌晨一時,死亡原因是頭部受傷,受傷地點是將軍澳尚德村停車場A,死於高處墮下。

經過兩天的退庭商議,陪審團以四比一比數裁定「死因存疑」,並作出兩項建議,包括建議停車場管理公司,更新閉路電視設備,自動實時設定,避免盲點;在停車場三樓石牆加欄杆之類作警示和指示。

在尋找真相的路途上,仍留下一大堆謎團 — 梓樂如何墮樓?墮樓前神志是否清醒?最後交託什麼物件?交託給什麼人?未出現的證人看到什麼?閉路電視拍攝不到梓樂最後消失的八秒,還有未有現身的關鍵證人,都成為今次死因庭的重點。誠如周爸爸說:「仍相信」,希望「在有生之年」客觀的貼近真相。可是毫無疑問地根據環境證供,我們還不夠貼近真相,而關鍵在於梓樂在閉路電視鏡頭中消失的八秒之間。

【記者王紀堯、-、關震海報道】

消失的八秒 由專家的推論填補

專家證人鄭郁棋整合閉路電視片段後,推論梓樂是自己從停車場的三樓墮下,但並沒有鏡頭拍攝到梓樂墮樓前八秒的情況。

在這八秒的空隙,專家證人是計算在二樓高層的閉路拍攝到疑是梓樂的人走上三樓頂,距離二樓低層拍到有閃光出現的時間(案件重組後,鄭相信那是梓樂)。由於閉路電視是隨機轉動的,而且鄭亦計算當晚三樓的閉路電視亦有多個時段,拍攝不到梓樂,有些時段更長達三十多秒,所以拍攝不到這八秒為正常。

另外,至今仍沒有直接的證供顯示梓樂是如何墮下及其墮下的姿勢。鄭郁棋計算出梓樂墮樓前八的平均步速率為1.9米/秒,比梓樂當晚走其他路段時的速率為快(1.8米/秒、1.2米/秒),為什麼梓樂在此路段走得如此快?

多個專人證人均指出梓樂是「打橫」地墮下,而頭是與地面的第一個接觸點。專家證人江金富計算出梓樂用了0.93秒墮下,扣除反應時間,只有0.23秒做出反應,所以未必有時間調整姿勢。但鄭郁棋到現場做勘察時計算到一個人若沒有被分散注意,在離三樓矮牆0.8米便會發現矮牆外是「中空」的,到底梓樂在走隨牆前會否已意識到矮牆外是「中空」,亦沒有相關的證供。

梓樂被裁定「死因存疑」真相消失在八秒之間

兩個月的聆訊,餘下一大堆謎團。

梓樂獨行 墮樓姿勢或是否遇襲成謎團

此外,記者在庭上細看閉路電視,梓樂於01:00:16 回富康的天橋,突然獨個兒掉頭又回到停車場,不明所以。根據當時市民拍到的影片,影片有二十多人由停車場走到天橋,傳出有警察進入停車場的消息,在此時梓樂回到停車場。

在庭上多個閉路電視觀察,梓樂入?(23:55)一刻開始,大部分時橡低頭拿手機,跟街上一群「街坊」遇到催淚彈拔足狂奔的舉止有所不同。

梓樂總是冷靜地獨個兒均速行走,一路上沒有跟其他「街坊」攀談,一仰頭便四處張望,特別對身邊擦身而過的人特別注視。

《誌》記者曾在梓樂由二樓走上三樓、最後在閉路電視顯示的位置。記者急步走三樓矮牆,需時約八至十秒時之間,由此推斷若果梓樂在墮樓前遇襲,必須在數秒內發生。要留意一點的是,矮牆的左邊是消防走火通道,通道門口有透明的窗可以清楚看到誰在斜路走上三樓,只要匿在防煙門內,見到目擊人物走過,待目標走過防煙門,直接從後衝前目標,推目標人物下去,是有可能做到的事,而走火通道是沒有閉路電視,是案件「盲點」之一。

後樓梯走火通道沒有閉路電視成「盲點」。(《誌》資料圖片 )

應受關注的「盲點」 沒有CCTV的升降機和後樓梯

研訊期間,在管理公司的供詞中可見能夠通往各層的升降機和後樓梯根本沒有閉路電視。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的分區經理黃偉倫的供詞中指,停車場的電梯內有一個「半圓形,類似CCTV的物體」,但裡面沒有鏡頭,又確認沒有裝任何鏡頭影向街外和行人路,而走火通道樓梯間並沒有裝置任何閉路電視。

這種限制造成多處未能拍攝到事發情況,造成盲點。

梓樂最後的訊息

警方破解了梓樂的iPad, 並在梓樂的Telegram中發現梓樂墮樓前十五分鐘曾經分別在Telegram 群組發出訊息,指自己出現在停車場 「食花生」。 梓樂在其中一個名為「行街(遲到)」群組中最後發出訊息時間為00:46, 內容唯一張從尚德停車場方向拍攝唐俊和唐明街交界的照片。梓樂最後在Telegram的訊息則在 「飛機佬群 香港國民」發出,時間為00:49,內容為「同埋拎左啲野落去」,之後的訊息是「俾人」。

至於周梓樂和父親最後的通訊為零時左右,父親周父留意到,梓樂最後的上線時間為凌晨一時,顯示梓樂死前或曾經與人也能夠Whatsapp溝通,但是網罪科警員周祖耀(圖)負責檢驗梓樂的電子用品,他至去年十二月已發現iPhone上鎖,至今年九月,iPhone屏幕顯示「已停用」字眼;他曾將iPhone插入警方撮取資料的器材,由於軟件技術不支援,一直無法撮取資料。

白帽少年崔家朗出庭作證後,再沒有「關鍵證人」出庭。(《誌》資料圖片)

從未現身的證人 欠墮樓前三樓的情況

周父在首天聆訊呼籲公眾,並交低電話,如果事發當日曾經在附近出現可以聯絡他或死因庭,看看是否能夠協助還原當日的情況。主動聯絡周父的市民證人蒙姓市民,是隨消防員來到現場的第一位市民,另外還有在尚德三口停車場看到梓樂倒臥在二樓行人路上崔家朗,都為為案件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證供,然而案件中依然有不少與事件有關的證人未有出庭作證。

白帽少年崔家朗在三樓看出矮牆的時候,發現梓樂倒臥在二樓行車路外的行人路上,身旁有一堆血跡。此時,崔家朗欲跑下去位置,撞見同樣正往三樓停車場身穿黑色長袖風衣的男子,並帶該男子到三樓石牆示意梓樂倒臥的位置。

崔家朗跑往富康花園方向,但黑風衣男在三樓等留數秒就跑回二樓高層,並在二樓高層遇見正在巡邏的消防員,當時的實際時間大約為01:06:00。庭上一度稱這位身穿黑色風衣的男子為「黑風褸」。

第二的關鍵人士為「單車男」,出現在約 01:01:13,男子騎著單車從停車場三樓到二樓高層,並駕著單車往富康花園方向。 「單車男」或能描述梓樂墮樓前一分鐘三樓的情況或描述碰到的人。

第三,在法庭公開梓樂最後Telegram的對話的時候,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亦指,這兩個群組的成員,特別是曾與梓樂對話的人,或會知道梓樂的行蹤,呼籲他們主動提供資料供,最後也沒有出庭。

醫生對於傷勢判斷不一

負責治理梓樂的急症室醫生梁子恆曾經指出梓樂可能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墮樓,因為墮樓的傷者墮下時會想用手「撐住」,手腳「或多或少」會有骨折,但梓樂的手腳並沒有傷勢。

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提醒陪審團,法醫郭嘉琪的解剖報告有提及過梓樂的手腳都有擦傷和瘀傷,而急症室醫生未必會留意到這些傷勢。

曾在急症室治理梓樂的神經外科醫生麥凱鈞和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江金富均認為梓樂墮下所用的時間很短,他未必有足夠的時間調整身體的姿勢,因此頭部成為了著地的第一個接觸點。專家證人法醫馬宣立亦指梓樂頭先著地其一的可能性是梓樂當時「跌得好awkward (核突)」,梓樂未必在「不省人事」的情況下墮樓。

隨着死因庭裁定周梓樂死因存疑,謎團依然伴隨香港人,揮之不去。

【案件編號:CCDI932/19】

  1. 周父留個人電話供目擊者致電 盼為兒子找到真相
  2. 指揮官聞二樓「有人跑」作供進入停車場時間與閉路電視有出入
  3. 指揮官更正達二樓高層後離開停車場 法庭將警務處處長列與案有關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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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梓樂被裁定「死因存疑」真相消失在八秒之間
  22. 願梓樂主懷安息

王紀堯

《 誌 HK FEATURE 》 — 獨立記者
專責社運專題、法庭報道、國際人權報道。

關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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