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義士案:陽光依舊會照在你身上

人稱「岳義士」的陳以晉,被控三項控罪,裁決前,陳和女友手牽往法庭方向走去。(王紀堯攝)

三日審訊完結,十九歲的男孩子,被稱為「岳義士」的他今天面臨裁決。 外界視他「救手足」,將身穿「岳」字的T-shirt,手足稱他做「岳義士」,但他的真名叫陳以晉。

陳皮膚黝黑,高大,身材頗健碩,看上去是一個有為青年。每次上庭前都換上西裝,挺起胸膛。上庭時候都有一大群朋友提早數小時來排隊。沒有特別交情,訊息和面對面談過幾句,印象中他就是爽快大方的人。任何媒體採訪、陌生人搭訕幾乎來者不拒 。

記者:王紀堯

審訊期間,筆者一直在場,觀察到他情緒有點煩躁,看見當日拘捕他,甚至讓他血流披面的警員。年少氣盛的少年,聽著他們的供詞,看著自己被捕被打的畫面,繼續不能發一言。三天的審訊,每天都坐滿人,一休庭,一群朋友蜂擁上前。

裁決前的午飯休庭時間,法庭的會議室擠滿了人, 他吃著朋友的外賣,整間房間都是「義氣仔女」。 除了朋友,身邊還有家人和女朋友,默默在旁。接受訪問時總是冷靜,他繼續和朋友談鏡頭、單車,和貓。他們言談間,笑說鎖上手扣一刻一定很難受,「以為鎖了幾分鐘,可能只是數秒,哈哈哈」。故作輕鬆,還是有瞥見他還是雙眼通紅了好一陣子。

陳以晉面對三項控罪,他說希望這個案底是他的踏腳石,而不是絆腳石。(王紀堯攝)

裁決前把握時間,和他談幾句。在西灣河海傍找他,誰知他在談電話。女友說是單車的朋友,今天沒有辦法趕來,所以爭取時間和他談電話。記者發問都是那數個:未來、朋友、家人, 他說他未盡孝義就留了案底, 希望這個案底是他的踏腳石而不是絆腳石。談到女友,他說已經不是第一次「Long D」,在愛情面前兩人信心滿滿,雙視而笑。 

他和女友手牽往法庭方向走去,他說這是最後一口自由的空氣,女友和記者笑言「來,脫下口罩先吸一口」。陽光打在他們倆身上,他們眯起了眼睛。

法庭作出裁決,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抗拒警員三項控罪罪成,被告還柙看管,押後到6月30日判刑。裁判官將索取背景報告以及勞教中心報告再判刑,但指出判監「似乎是合適的」,又指出「襲警是嚴重罪行」,「如果你是大人,不會是短期監禁」。

媽媽向他輕輕招手,雙眼通紅的女友把淚水吞下,爸爸不敢直視,最殘忍的不是罪名,而是分離。

今天依舊陽光普照。在那個沒有自由的空間,猶幸還有溫暖的陽光。

王紀堯

《 誌 HK FEATURE 》 — 獨立記者
專責社運專題、法庭報道、國際人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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