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周梓樂在去年十一月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於尚德邨停車場被發現墮樓重傷,留醫四天後於2019年十一月八日不治。死因研訊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續訊。案發時擔任東九龍衝鋒隊第四隊的黃家倫早上繼續上庭作供。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稱按照其盤問方向,需考慮是否正式將警務處處長列為研訊的有利害關係一方。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在索取警方指示後,法庭將警務處處長正式列為與案有關一方。
指揮官不清楚行動是否「包抄」
代表周梓樂的大律師鄭淑儀問黃家倫昨日稱小隊於一時十分進入停車場,但閉路電視所顯示的卻是一時零四分。黃指,他在行動之前並沒有與隊員對錶,早前的行動也是使用同一隻錶,時間應該準確。至於閉路電視的時間,黃就不知道準確與否。
鄭大律師續問,在零時四十分時,黃有否留意第一小隊在第四小隊附近。黃供稱,他當時看不到第一小隊,但知道第一小隊在附近是因為上司當時安排第一小隊離開唐俊街,並經寶康路入廣明苑再入尚德邨。鄭大律師問黃,根據第一小隊和第四小隊的位置,是否「包抄」的行為,黃則回應指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當時各隊進行掃蕩行動,而第一小隊經寶康路入尚德邨是因為當時「尚十」街口有磚頭,因此不能循「尚十」進去。
指揮官:催淚煙射到車引致意外可能性「好微」
其後,黃澄清昨日說有三十幾名隊員進入停車場,他稱,準確來說,有三十七人一同進入停車場進行掃蕩。昨日,黃稱小隊在零時四十五分至五十六分向停車場二樓至三樓發射催淚煙,黃解釋,發射催淚煙的原因是當時二樓至三樓有大約四至五十人扔物件,有致命的威脅。鄭大律師其後指出,警方有關使用武器的指引是根據聯合國的相關指引,當中有指出,使用催淚煙要顧及民居和周圍的環境。黃說,他知道,但同時也要考慮當時實際情況。鄭大律師問黃有否考慮發射催淚煙時,停車場內可能會有車行駛,黃答「有」,對於催淚煙射到車然後引致意外的可能性「好微」。鄭大律師亦有問,黃有否考慮若催淚煙落在可燃的物件上,會引致火警,黃稱有考慮引致火警的可能性。
指揮官更正口供 達二樓高層便離開停車場
第四小隊進入停車場後,黃稱,他在二樓見到一些消防員和義務救護員,於是他便派人了解當時情況。黃說,因為當時他要面對「暴力示威者」,需顧及所有人的安全,加上派人了解後,他得到的答覆是,有足夠人手處理傷者,所以他自己沒上前了解傷者情況。對於消防車到過尚十街口,但不能再內進,黃指他只見到有消防車,但「佢點行、為乜事喺嗰度,我現場係唔知㗎喎。」。
鄭大律師質疑黃說當時停車場有隱藏的危險,因為昨天黃稱停車場沒有人。黃解釋指,他是完成整個掃蕩才知道停車場內沒有其他人,而在掃蕩期間,他不知道停車場有沒有「暴力示威者」。黃再度澄清,昨日他說他到停車場三樓後,收到指示後便離開,但其實那不是三樓,而是二樓高層。鄭大律師再度質疑為何黃說二、三樓有很多人,但為何到二樓高層就離開,黃指,這是因為他收到指示要離開。
曾向高層發射海綿彈 「不清楚」有否傷及人
之後,法庭傳召警長彭天池出庭作供。彭當時是東九龍衝鋒隊第三隊副指揮官。彭指在十一月四日凌晨零時二十五分,警車到達唐俊街並見到有人堵路,唐俊街唐明街交界(即尚十路口)滿地磚頭,他們亦在前方見到二十至三十個身穿黑衫黑褲的人。第三隊在尚十設防線,彭指,當時近廣明苑方向有一個遮陣,不時有示威者走出來扔磚和玻璃瓶。彭稱,當時警告示威者,但示威者沒有理會,於是便施放催淚彈,當時警方向廣明苑外的遮陣推進。
推進期間,有人從停車場三樓扔雜物。於是,彭便向停車場三樓的位置發射一發海綿彈。彭稱他不清楚海綿彈有沒有射中人,但昨日第三隊指揮官郭俊希作供稱「我所見和所知沒有傷及任何人」 。他們繼續向廣明苑方向推進,然後在一個T字位停下並設防線。有人在廣明苑繼續向他們扔磚和玻璃瓶,於時他們再推進。彭稱,第三隊於一時二十分離開廣明苑位置並離開。
接著,當時駐守九龍東第三隊的警員秦梓傑作供。秦供稱,第三隊的警車在零時二十三分返回將軍澳警署其間,見到路上有單車和雪糕筒等雜物,於是下車清理。其後,秦稱,他在唐俊街唐明街交界見到「黑衣人」,地上亦有磚頭,也有人向他們射鐳射光。秦說,第三小隊在收到指示後,在尚十路口設防線。
秦指,在一時十分,小隊沿唐俊街推進,去到唐俊街尚德巴士站時,停車場三樓有人衣人向他們扔雜物,包括雪糕筒,他們作出警告後示威者沒有理會,於是秦向一名在三樓的黑衣人射布袋彈。秦表示,他不清楚有沒有擊中人,而且該黑衣人在他發射布袋彈後離開。
法庭之後傳召駐守第四隊的警長劉協成出庭作供。劉指,在零時二十分,第四小隊收到指示到尚德與第三小隊會合,當時,尚德邨外有一百五十至二百名示威者。劉稱,小隊在零時三十五分到達唐俊街唐明街交界,並設封鎖線,此時,有人向他們扔雜物,滿地都是爛磚。劉又說,「暴徒」封了尚德邨入口。劉表示,在零時四十分,小隊指揮官叫「暴徒」離開但不果,於是他們開始放催淚煙。劉供稱,自己一共放了四發催淚煙,頭三發催淚煙是向前發射的,催淚煙在人群上的間中散開,彈殼落地。第四發催淚煙則射向他們右手邊的停車場,因當時有二十至三十名「暴徒」在停車場二三樓位置扔雜物。劉補充,第四發催淚煙並沒有射入停車場,而是撞在停車場外的牆。劉續指,他在此其間見到一架沒雲梯的消防車在唐明街,但因地上有很多磚頭和石,所以消防車其後「U-turn」走了。
劉續指,於一時零五分,小隊向尚德方向推進,當時有人向他們扔雜物和噴水,他們發出警告但人群沒有理會,於是劉和其他隊員就向前方人群的上空施放催淚彈。第四隊繼續推進,到了邨口外的T字位,之後就得到指示要到停車場進行掃蕩。劉說,正式獲告知要進入停車場時間大概為一時零八分。劉又說,在此時,又有人向他們扔雜物,於是他向停車場二三樓上的平台發射催淚彈,催淚彈撞向一個有玻璃和石屎部分的牆。劉指,小隊在一時十分進入停車場,他們在二樓見到數名消防員和「穿著反光衣相信是義務救護員」的人。劉稱自己並沒有上前了解,但有其他隊員上前了解後指,現場有傷者,消防員和義務救護員在處理傷者,第四小隊在一時二十五分(這個時間是指揮官事後告訴他們的)於二樓高層離開。
關於第一小隊的行動,劉說,第四小隊在停車場外設封鎖線時,他見到第一小隊從寶康路向他們迎面走來。劉補充,他當時並不知道那是第一小隊,他是在徹離時才知道。此外,回應律師的問題時,劉說,他知道第三隊隊員有藍燈作標示,第一隊他不知道,第四隊為綠燈。
劉作供後,當時為第四小隊隊員警長周昭隆出庭作供。
周指,在零時三十五分時,第四小隊到尚十路口設防線,當時,尚德邨門口有大約一百五十至二百人,並有遮陣,停車場則有人射鐳射光和扔磚。
周續指,在零時四十分時,警方向上述人士作出警告但不獲理會,於是周在零時四十分至零時五十四分其間發射了三發催淚彈。周補充,第一二發射中了示威者遮陣前面,目的為驅散示威者,第三發則射到了連接尚德商場和尚智樓(尚智樓下為停車場)的天橋下,目的本為驅散停車場的人,但最後「射得唔夠高」,因此射了到天橋下。周稱,在一時零五分,第四小隊和第三小隊一同推進,想驅散邨口的人,他射了兩發催淚彈,落了在雜物前。周又稱,第四小隊在一時八分到邨口T字位並設防線。周指,當時第一小隊從寶康路來T字位,他知道第三隊隊員有藍燈作標示,第一隊他則不知道他們用什麼顏色。周說,他當時分不到第一和第三小隊。周指出,一時十分,第四小隊進入停車場,他們於一時二十五分離開。
周續指,他離開到尚十路口時,因尚德邨口有四五十人扔雜物,在一時二十六分施放了一發催淚彈。對於時間,周指,了施放首三發催淚彈的時間是他自己紀錄外,其他時間都是由指揮官黃家倫事後告訴他們的。周補充,根據他的錶,第四小隊和第三小隊應該是在一時零三分一同推進,不是上述的一時零五分。
今日最後一個證人為第四小隊隊員楊樂欣。楊稱,在零時四十分,尚德邨口有人扔磚和將「鐳射槍」指向他們,她之後施放一枚催淚彈,催淚彈落在遮陣前。其後,楊又稱,她分別在零時四十八分、零時五十三分、零時五十六分和一時零一分分別施放一枚催淚彈,與第一枚催淚彈發射在同一方向。楊說,她每次發射催淚彈後都會看自己的錶。楊表示,在一時零五分時,第四小隊向前推進,她在一時零六分時向遮陣發射一發催淚彈。楊又說,她在一時零九分向停車場發射一發催淚彈,但她看不清落點。可是,楊在證人口供中卻說催淚煙的去向大概為停車場二三樓上、尚智樓平台位置,楊看過自己的口供後指,自己本身說看不到落點是因為她不太記得當時情況,她相信口供所說的是真的。
楊樂欣明天會繼續作供,另外,法庭明天亦會傳召其他第四小隊的隊員出庭作供。
出庭警員 | 證供時間及位置 | 描述 | 武力 |
黃家倫第四小隊 | 00:45- 00:56停車場二樓至三樓 | 發射催淚煙的原因是當時二樓至三樓有大約四至五十人扔物件 | 催淚煙 |
彭天池第三小隊 | 00:25廣明苑外的遮陣 | 彭指,當時近廣明苑方向有一個遮陣,不時有示威者走出來扔磚和玻璃瓶。彭稱,當時警告示威者,但示威者沒有理會,於是便施放催淚彈 | 催淚煙 |
不詳(00:25後)停車場三樓 | 推進期間,有人從停車場三樓扔雜物。於是,彭便向停車場三樓的位置發射一發海綿彈。 彭稱他不清楚海綿彈有沒有射中人 | 海綿彈 | |
秦梓傑第三小隊 | 01:10停車場三樓 | 停車場三樓有人衣人向他們扔雜物,包括雪糕筒,他們作出警告後示威者沒有理會,於是秦向一名在三樓的黑衣人射布袋彈。 秦表示,他不清楚有沒有擊中人,而且該黑衣人在他發射布袋彈後離開。 | 布袋彈 |
劉協成第四小隊 | 00:40尚德邨口/廣明苑外的遮陣、停車場 | 劉表示,在零時四十分,小隊指揮官叫「暴徒」離開但不果,於是他們開始放催淚煙。劉供稱,自己一共放了四發催淚煙,頭三發催淚煙是向前發射的,催淚煙在人群上的間中散開,彈殼落地。第四發催淚煙則射向他們右手邊的停車場,因當時有二十至三十名「暴徒」在停車場二三樓位置扔雜物。 | 催淚煙 |
01:05尚德邨口 | 劉續指,於一時零五分,小隊向尚德方向推進,當時有人向他們扔雜物和噴水,他們發出警告但人群沒有理會,於是劉和其他隊員就向前方人群的上空施放催淚彈。 | 催淚煙 | |
01:08停車場二樓至三樓 | 劉說,正式獲告知要進入停車場時間大概為一時零八分。劉又說,在此時,又有人向他們扔雜物,於是他向停車場二三樓上的平台發射催淚彈,催淚彈撞向一個有玻璃和石屎部分的牆。 | 催淚煙 | |
周昭隆第四小隊 | 00:40廣明苑外的遮陣、連接尚德商場和尚智樓的天橋下 | 周續指,在零時四十分時,警方向上述人士作出警告但不獲理會,於是周在零時四十分至零時五十四分其間發射了三發催淚彈。周補充,第一二發射中了示威者遮陣前面,目的為驅散示威者,第三發則射到了連接尚德商場和尚智樓(尚智樓下為停車場)的天橋下,目的本為驅散停車場的人,但最後「射得唔夠高」,因此射了到天橋下。 | 催淚煙 |
01:05尚德邨口 | 周稱,在一時零五分,第四小隊和第三小隊一同推進,想驅散邨口的人,他射了兩發催淚彈,落了在雜物前。 | 催淚煙 | |
01:26尚十路口 | 周續指,他離開到尚十路口時,因尚德邨口有四五十人扔雜物,在一時二十六分施放了一發催淚彈。 | 催淚煙 | |
楊樂欣第四小隊 | 00:40廣明苑外的遮陣 | 楊稱,在一時四十分,尚德邨口有人扔磚和將「鐳射槍」指向他們,她之後施放一枚催淚彈,催淚彈落在遮陣前。 | 催淚煙 |
00:48廣明苑外的遮陣 | 其後,楊又稱,她分別在零時四十八分、零時五十三分、零時五十六分和一時零一分分別施放一枚催淚彈,與第一枚催淚彈發射在同一方向。 | 催淚煙 | |
00:53廣明苑外的遮陣 | |||
00:56廣明苑外的遮陣 | |||
01:01廣明苑外的遮陣 | |||
01:06廣明苑外的遮陣 | 楊表示,在一時零五分時,第四小隊向前推進,她在一時零六分時向遮陣發射一發催淚彈。 | 催淚煙 | |
01:09停車場二三樓上、尚智樓平台位置 | 楊又說,她在一時零九分向停車場發射一發催淚彈,但她看不清落點。可是,楊在證人口供中卻說催淚煙的去向大概為停車場二三樓上、尚智樓平台位置,楊看過自己的口供後指,自己本身說看不到落點是因為她不太記得當時情況,她相信口供所說的是真的。 | 催淚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