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一家前年八月底已離港 筆記留遺言 :今日我是個人意願 唯獨是政府促成

2019年6月15日,身穿黃色雨衣的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外墮樓身亡。死因庭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為期11天的死因庭,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處理。死因庭今呈上梁凌杰一家人的出入境記錄,記錄顯示三人均在2019年8月29日離境。 死因庭呈上梁雙親早前的口供,稱梁凌杰「有正義感」、「孝順」。 

昨日有陪審團在下午研訊開始前表示未能明白研訊內容,高官解散陪審團,今早重新選出兩男三女的陪審團 ,其中一名女陪審團提出憂慮指丈夫是警務人員,但認為自己能夠在不偏不倚的情況下作出決定,高偉雄接納,並警告她不可與丈夫討論死因庭上的內容。

 

梁凌杰的遺物中有一份已填寫的「殯葬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格」

證物包括一份已填寫的「殯葬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格」

死因庭傳召於中區警署軍裝第三隊當值的警員蕭偉傑。蕭供稱,當時獲派到太古廣場一期四樓一個由鐵架臨時搭建的工作平台處理一宗列為「自殺」的案件。他當時負責拍攝現場環境照片、死者的財物及死者傷勢。 

在庭上展示出蕭當時拍攝的59張環境照片、36張財物照片及一幅主要展示地形、物件的鳥瞰圖。

財物照片包括:一件印有「I am lost in Hong Kong」的T恤寫上 :「我已對呢個香港已心灰意冷/呢幾個月不斷沉思都找不出答案和將來/今日我是個人意願/唯獨是政府促成」;另一頁寫上「全面撤回送中/釋放學生 傷者/我們不是暴動/林鄭落台」的 A6筆記簿。證物中也有:「林鄭殺港 黑警冷血」的黃雨衣黑框眼鏡勞工手套黃色的????刀兩個烏龍茶空瓶紅色啡色的膠囊藥丸一個藍色大背囊黑色長銀包駕駛執照回鄉證AIA保險合約一份已填寫的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格,等

有三途徑可以通往外牆工程範圍 
無閒人免進警告牌

在太古廣場平台,有兩個出入口是可以通往外牆由鐵架臨時搭建的工作平台, 蕭供稱當時他看見左方入口只有一塊白色擋板,而右方則有四塊白色擋板,在蕭當日拍攝的環境相片中,他指右方的出入口被擋板圍封,加上這個出入口亦有大量的建築物料,因此這個出入口在案發當日是無法使用的。

而如果使用左方入口的話,蕭指經過入口後,經過地盤位置,要上四級樓梯才可到達工作平台(1)。

除此之外,第三個通往太古廣場外牆的方法是在花槽,跨上約1米高的石壆,也可以到達工作平台的範圍。兩個工作平台以及建築物之間有空隙。

法庭以投影機投影警員口供、照片等證物,及以電腦繪圖方式畫出警員當日記事簿所繪的草圖。在梁墮樓後在現場繪製了草圖及拍攝了現場情況。法庭亦以電腦重新繪製蕭的草圖。

 

梁凌杰墮樓翌日,大批市民在政總附近悼念。(《誌》資料圖片)

文件上地址前後不一 
警員上門尋雙親不果

庭上讀高級出入境事務主任陳婉儀的供詞。她供詞中翻查到梁母曾經於2000年6月29日替未夠18歲的梁凌杰辦理兒童身分證,當時梁報稱地址是元朗錦繡花園,國籍用印章蓋上「British」字樣 ,手寫上英國籍。

第二份文件顯示,2013年 12月5日曾經辦理補領身分證記, 而當時報稱地址為元朗權益大廈D座5樓C1室,職業為跟車工,中國國籍。

中區警署軍裝第三隊警員蕭偉傑,在事發後從梁凌杰背包檢取到一份AIA人壽保險合約,梁在合約中報稱自己的學歷程度為大學以上,現為營運總監,月入平均2萬元。在庭上,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亦提醒陪審團保險合約中的地址元朗權益大廈D座4樓D1室,與梁補領身分證是登記的5樓C1室的資料有所不同。

在2021年2月26日,即死因庭以非公開形式進行研訊前檢討當天,梁的父母缺席研訊。同日警員廖浩然與同事奉命到元朗權益大廈D座4樓D1室查找梁的父母,但不果。

在上址調查中,廖警員只能找到吳姓男子,但他稱不認識梁及其的屬,指自己在2019年12月才搬到此處。他向警員提供了業主的聯絡方法。廖警員致電業主,業主提供了與梁母彭惠霞在2010年簽訂的首份租約,但業主拒絕提供口供及留下正確聯絡地址。

一家早在2019年8月尾離境

庭上呈上了梁父母及梁妹目的出入境記錄,記錄包括期間從2019年8月27日 至 2021 年4月18日,記錄顯示梁一家均在2019年8月29日早上約9時47分經香港國際機場經E道離境,其後就再沒有入境香港的記錄。 

死因庭亦就研訊向入境處取得一份更新記錄,記錄牽涉2021年4月18日到5月4日期間三人的出入境記錄,但三人均沒有任何出入境記錄。

梁家人多次追問案件進度

庭上呈上一份警員口供,口供中包括了一份梁家聘請的代表律師和警方的書信來往顯示他們多次追問警方案件進度,但他們最後一次 的詢問警方的日期為2020年 6月15日。

梁凌杰個人資料表格,其中元朗權益大廈地址資料不一。

梁氏一家與關係良好
梁父形容兒子「有正義感」

梁凌杰的妹妹梁凱怡的口供中稱,與哥哥的關係一直很好,雖然和哥哥相差8歲, 但相處一直融洽,一家人會每年最少去一次旅行,梁凌杰與童軍朋友去燒烤、露營以及團拜等活動都會邀請她一同參與。

梁母則指出,兒子與家人關係一直十分融洽,「姐姐和妹妹」經常溝通,但鮮有提及時事,大多談及有關生活瑣碎和吃喝玩樂的話題。她稱,兒子第一份工作是當馬會兼職, 其後轉去AEON 公司文職。梁母在口供中形容兒子「孝順、率直、樂於助人」,提及兒子在工餘時間會做義工,也會陪伴外婆回鄉探親。

梁父的供詞中稱,兒子今年35歲,中學就讀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羅桂祥中學,中五畢業,之後之後在與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夜校重讀中五,後來就去中國廣州暨南大學修讀銜接大學的基礎課程,但大學三年級選擇退學投身社會。

梁父稱與兒子的關係一直十分良好,雖然工作關係未能面對面溝通,但一直有電話聯絡, 假日會一齊飲茶,形容他「孝順」,並有「正義感」。假日的時候,見雙親放假會讓他們休息,自己到茶樓等候位置,有位才會叫他們下樓。梁亦會在清明節或重陽節等日子與家人一同到長洲、和合石和將軍澳等地方拜祭祖先。 

案發晚上11時警方通知
只提及梁「情緒不穩定」

梁母的口供中稱, 事發當日晚上11點收到警方電話,一名顏姓警員致電告知她,她的兒子情緒有點不穩定,要她立即到律敦治醫院,梁母問「我個仔係咪犯咗事情」,但該名警員只是重申叫梁母到醫院。

梁母當時在元朗與友人飯聚,因此叫在上環出席飲宴的女兒先趕去醫院了解情況。梁妹稱,當時急症室有很多人,她轉折到了醫院的分流站,有警員告知她哥哥「喺金鐘跌咗落黎」,梁妹問「仲喺唔喺度」,該名警員回答「已經唔係」,又告知她哥哥又留下遺書和身後事意願書。梁妹立即通知雙親。

梁母和梁母當時相約在元朗西巴士站,正乘坐968巴士過海。梁父的口供中指,他們在凌晨12時半左右,到達尚德中心轉乘的士到醫院。由於急症室正門聚集了很多人,梁妹叫父母的的士不要從正門進入醫院,改從職員通道進入。 他們凌晨1時到達醫院。

梁父得悉消息後一度不適

他們被帶到醫院一間房間,當時梁妹已經在房中。梁母不斷追問女兒什麼情況,但梁妹都堅持要等醫生。約數十分鐘後,醫生對他們說,梁凌杰在太古廣場4層樓高的地方墮下,曾經搶救後又微弱心跳,但最後亦不治。 

梁妹的口供指,當時情緒十分激動和憂傷,而梁母則「感到晴天霹靂,十分傷心」。梁父稱自己有高血壓和心臟病,得悉消息後一度感到不適,需要隨即在醫院做心電圖檢查。 他們都均稱事前並不知道梁凌杰有購入人壽保險,亦沒有在事發之前留意到梁凌杰有任何異常行為,也不知道他是否有立遺囑。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午休後提醒記者,報道能夠讓人聯想到或者找到陪審團身分的事情,要保障每一位陪審團不會有任何壓力之下作出裁決。但由於今次是公開法庭的證供,不會落任何命令不准傳媒報道任何事情。 

高官稱,接下來會傳召發現梁凌杰在平台的保安人員、消防員以及談判專家等人,研訊明早繼續。

案件編號:CCDI481/19

 

  1. 梁凌杰家屬沒現身 陪審員「廣東話講得唔好」 官解散陪審團明日重選
  2. 梁凌杰一家前年八月底已離港 筆記留遺言 :今日我是個人意願 唯獨是政府促成
  3. 警問梁有何訴求 梁凌杰不發一言 一度持𠝹刀指頸
  4. 鄺俊宇要求接觸梁被拒 多次換談判員 梁凌杰訴求: 希望行政長官和警察向示威者道歉
  5. 「不平安」的遺憾
  6. 梁凌杰爬出鐵棚架之前 消防是否準備接近梁 談判員:電光火石之間未能確認
  7. 法庭裏的長鏡頭 他和鴿子佇立在那沒再回航的地方
  8. 梁凌杰兩度叫消防警方「走開」 消防:事主有掙扎、沒有配合拯救
  9. 梁凌杰遺願:不需任何儀式和墓位 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
  10. 梁凌杰死前手機記錄 多次搜尋「跳樓」備忘錄:惡法殺港 心灰
  11. 警方不偏不倚拯救梁凌杰 代表律師:凌杰的死不是任何外力可以逆轉
  12. 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13. 梁凌杰之死 沒有填補的空白

陳卓斯

《 誌 HK FEATURE 》 獨立記者
製作、策劃紀錄片,專責《誌》影像報道。

PAYME支持獨立記者

返回

梁凌杰家屬沒現身 陪審員「廣東話講得唔好」 官解散陪審團明日重選

繼續

警問梁有何訴求 梁凌杰不發一言 一度持𠝹刀指頸

最新

真槍實彈案  War Game青年以亞氏保加症抗辯

2018年12月31日,串謀謀殺前空少「哈比人」的本土小說家蘇翰韜於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被捕,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罪成,重囚27年。蘇翰韜以外,同案還有3名同黨被捕,包括蘇緯軒、翟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