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兩罪成共被判囚9年 親友待唐離開法庭後落淚

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罪成,共被判入獄9年。法官在判詞中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6年半、恐怖活動罪判8年會是一個合適的量刑起點,明白唐英傑是家庭的經濟支柱而他之前也有良好的品格,但是基於這案件的事實,良好的品格並不會令刑期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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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紀堯

《 誌 HK FEATURE 》 — 獨立記者
專責社運專題、法庭報道、國際人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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