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警提反修例三宗襲警案 稱感受生命威脅而開槍 同意「熊仔餅」當時手無寸鐵

2019年十一月十一日大三罷期間,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21歲)在西灣河被交通警開槍射傷,周柏均及另一名學生胡子鍵(20歲)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共三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由法官謝沈智慧審理。

法庭今日傳召開槍的警員A出庭作供。警員A解釋他拔槍和開槍的原因是在案發現場感到前後受夾擊、怕被搶槍,加上當時的社會氣氛,他感到生命受威脅。但他同意中槍的「熊仔餅」當時手無寸鐵,也沒有作出挑釁他,但強調被告伸手明顯是想搶槍。

開槍警身上有警棍、槍和胡椒噴霧

控方今日傳召控方第一證人,亦是在事件中開槍的警員A出庭作供。警員A指,他在案發當天的主要職務是要疏導港島區的交通,協助處理因公眾活動引起的道路阻塞事宜,包括執行交通管制。警員A當時身上有一把手槍、一支胡椒噴霧以及一支伸縮警棍。

《誌》公民記者Jasper當日趕到現場,地下留有血跡,警民對峙。

警員A和警司B當日乘警車由跑馬地到西灣河,發現太安街有交通阻塞,於是A就與B一同下車看看發生什麼事。A指他下車時看見一些黑衣人在他身邊經過,走到筲箕灣道和太安街時見到有堵路的情況,當時有垃圾和膠箱在十字路口。A供稱他在太安樓和西灣河文娛中心見到大約有50多人聚集,有上班的人、普通市民和一些穿黑衣黑褲和戴黑口罩的人,有些黑衣人手上拿住條狀硬物。

警稱因社會氣氛和感生命受威脅而拔槍開槍

A稱,他在案發現場突然聽到有人大嗌「有狗」,他見到在文娛中心斑馬線的安全島上有兩個男人把繩繫在兩條燈柱之間,正進行堵路行為。因此,A把「有狗」理解作路人提醒堵路二人有警察。A另指有人大叫「黑警」和「快啲走」。A表示他當時感覺不安全,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氣氛下,警員有機會被襲。

A說他本來追向堵路的二人,但因二人走入了文娛中心的人堆之中,A感不安全便沒有再追下去。A稱他本來想回去燈柱把繩解開,但他發現警司B不在他附近,現場只有他一人,他又聽到有把聲說「唔好畀佢走」,所以他感到危險,於是手按槍柄,轉身望向文娛中心。A指他見到十多個示威者走向他,有2至3人手有條狀硬物,突然有一名穿白衣的人走向A,A又說白衣人身後有2至3人跟著他,A於是拔槍指向白衣人,A解釋,這是因為他在網上看到一些片段,見到很多時候警員單獨行動時也會被「暴徒群住襲擊」,在一些事件中,警員會受傷,甚至被搶槍。A指他當時一個「孤身力弱」,用警棍或胡椒噴霧也抵禦不了「這班人」,A擔心自身安全和會受嚴重傷害,於是拔槍和喝白衣人。

A亦闡述他在案發前於網上見到的警員被襲事件:(1)沙田新城市廣場:A指他在片段見到有一名便裝警手拿著警棍,在扶手電梯被人從後一腳踢跌,現在有十多個「暴徒」用硬物和拳腳襲警,警員嚴重受傷;(2) 元朗大馬路:有一個便裝警員從私家車落地,被人知道他是警員,他勸人冷靜但被人從後箍上,現場有好多人將他圍毆,然後警員開了一槍,人們四散,但警員最後就中了汽油彈,在事件中懷疑有人搶槍;(3) 九龍塘又一城:一班便裝警員在又一城中,捉走一人,但被大量人圍住襲擊,即使用警棍也阻止不到,事件中有警員受傷。

在庭上A指出上述三單案件,A認為當時白衣人走到他身邊,有機會用硬物襲擊他令他受傷,甚至搶他的槍,A擔心自己生命安全,於是拔槍指向白衣人喝止白衣人,叫他「走」,想嚇退白衣人身後的人,但白衣人仍向他行走。A之後箍著白衣人,想將白衣人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但A稱白衣人攬著他的腰,又有人用手抓他的面,並將他向後推,同時有人在他左邊走過,「熊仔餅」又在他正前方。

A說「熊仔餅」向他走來,伸手想搶他的槍,但A縮開了。

A表示他當時覺得身後「存在危險」,因為在他與白衣人糾纏時有人走了去他身後,他不肯定有多少人在他身後。A說後來「熊仔餅」再有動作,走近A,A感到前後受夾擊,槍會被搶,甚至射向A,A感生命受威脅,於是向「熊仔餅」開槍。「熊仔餅」中槍倒地後,A指他被人襲擊頭部,白衣人仍與A糾纏,此時本案第二被告胡子鍵衝到A身邊,用手搶A手上的槍,一名灰衣人也衝到A前,A於是向胡和灰衣人各開一槍,但二人均沒中槍。A更表示自己本來沒有想過要射擊任何人,起初用槍指人用意旨在阻嚇,但不成功。

開槍後,A指他見到警司B回來,幫他控制了胡,於是A就控制「熊仔餅」,罪名為「搶槍」。A指「熊仔餅」曾想「坐起身」,但A知「熊仔餅」中了槍,叫「熊仔餅」不要動,不過「熊仔餅」就站起來並逃跑,最後A也將「熊仔餅」再次制服。

A同意他開槍後預計會有內部調查,也要向上司解釋為何開槍。

開槍警同意「熊仔餅」手無寸鐵 沒有挑釁他

在辯方律師盤問下,警員A同意案發現場大部分是準備要上班的人士。而在現場拿著長條形硬物的人,在證物相片中都只見到兩個。

A亦同意相片中與他糾纏的白衫人有對他作出挑釁行為,但白衫人身後的黑衣人(相信是「熊仔餅」)則沒有挑釁他。A也同意「熊仔餅」到中槍的一刻雙手也是空的。但是,A不同意「熊仔餅」向他伸出右手只是想把槍撥走,A說「熊仔餅」是想搶槍。

「熊仔餅」出庭作供。

在「熊仔餅」伸出右手然後放下後,「熊仔餅」曾有一次想再提起手,在片段中,「熊仔餅」是再提起手後才有槍聲,A亦說他是在「熊仔餅」第二次提起手後才開搶。但辯方律師指出,在「熊仔餅」再提起手前,A已開槍,因為在片段中可見「熊仔餅」的衣上有些摺皺,相信是子彈衝擊造成,A之後亦一度認同在片段中「熊仔餅」未提起手時已開槍,但之後又否定了此說法。

家屬痛哭 官問是否有人在笑

在傳召控方證人之前,控方於庭上播放由丘品新聞拍攝到開槍一刻的片段,並用慢鏡重播多次。在播到「熊仔餅」被警員A以實彈射中的一刻時,一名坐在家屬席的女士突然抱頭痛哭,其他旁聽人士也有對片段作出反應,有人更隱隱作泣。法官謝沈智慧於是問「邊個喺度笑」,旁聽席有人回應,不是笑,是哭。

於是謝官就表示,如果情緒不穩就要出去庭外。抱頭痛哭的女家屬其後由兩名親友攙扶出庭外。旁聽席人地也有在見到「熊仔餅」於片段中疑似失去意識以及被警員制服時再發出聲音,謝官再次發出警告指,法官歡迎人們來旁聽,但麻煩旁聽的人不要發出聲音,因為會搔擾到法官看證供,對被告也不公平。謝官之後又再次提醒,旁聽席人士不可以搔擾審訊,若真的控制不了情緒或一定要說話,但又想聽審就要去延伸庭。之後,警員A作供表示「熊仔餅」搶他槍時,旁聽席有人說「癡線」,謝官震怒說「邊個講嘅」,但沒有人認,於是謝官就表示再聽到有人說話就會要求全部人去延伸庭,又反問「是否想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返回

花園大廈重建計劃《遇見.轉角》畫展 細聽居民半個世紀的口述歷史

繼續

2020六四案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罪成 官:黎智英身為公眾人物 在維園默站足以煽動他人

最新

真槍實彈案  War Game青年以亞氏保加症抗辯

2018年12月31日,串謀謀殺前空少「哈比人」的本土小說家蘇翰韜於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被捕,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罪成,重囚27年。蘇翰韜以外,同案還有3名同黨被捕,包括蘇緯軒、翟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