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先啦係咁先啦,下次再玩啦!」坐在被告欄的女生輕鬆地哼歌,向旁聽席揮手。
「『蘿蔔』(入去)食飽啲啊!」被告欄傳來回應:「入到去可唔可以唔食蘿蔔啊?」
有人強忍淚水道別,有被告見狀笑說:「你依家可以喊喎,我想睇!」
「蘿蔔」是7.28上環暴動案被告的稱呼,42人分成三案審理,最後一案的15名被告,上個月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監禁42至48個月。
歷時兩年半,三案終於審結,42名「蘿蔔」中,只有6人罪名不成立。
不久之前,第三案的被告也坐在同一個法庭,見證第二案的同伴罪成、求情,但還未等到判刑,他們已紛紛入獄。
阿V及Walker(化名)入獄前,仍然忙於處理同伴的探訪物資,對於自己的未來,卻沒有太多計劃。看到同伴的情況,他們坦言有心理準備罪成,只想趁僅餘的時間與親友相聚,多看香港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