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悼念六四案 鄒幸彤煽惑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15個月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6月4日早上被捕,被警方起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鄒幸彤早前不認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裁決,裁判官陳慧敏裁定罪名成立,鄒幸彤被判囚15個月。鄒幸彤早前在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中不認罪,被判囚一年,她正在服刑當中。而本案12個月刑期當中的10個月會與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分期執行,換言之鄒幸彤須被加監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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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六四凌晨,記者相約鄒幸彤補問她的心情,到她的辦公室做一個短短的訪談。昨晚11時,她仍在律師樓追趕著工作進度,因為堆積的工作太多,上司要催她交貨。她指明天 (六月四日) 早上七時多會從公司出發,接受另一個訪問,據悉是商台節目晴朗的一天出發,而她接着便會出席另一個跟六四無關的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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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天水圍警署是一個這樣的地方:警署門外站著甚麼人也好,經過的路人,他們偶然往警署方向望望,偷窺一下,然後又會往前走。警署正門對出就是單車徑、巴士站及大馬路。在單車徑上行走的人,巴士站等待的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