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罪指馬於2020 年 八月 十五 日至 十一 月 廿二 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法官陳廣池今日於區域法院判馬俊文入獄五年九個月。 馬俊
「赴湯杜火」案湯偉雄,就「共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和「暴動」罪這個法律爭議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於上星期頒下判詞,判湯偉雄勝訴。終審法院指,「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非法集結」和「暴動」
21歲的被告趙康勝,案發時任職Foodpanda外賣員,被控在2021年一月二日於天水圍警署報案室的搜查房外襲擊警長唐家裕。裁判官施祖堯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裁定趙康勝罪名成立,原判囚8個月,但辯方即時作
21歲的被告趙康勝,案發時任職Foodpanda外賣員,現職貨van司機,於2021年一月在天水圍被軍裝警員截查,警員於趙的銀包找到一張印有「光時」口號的卡片。警方以涉嫌盜竊拘捕趙,其後趙被控襲警罪。
趙南森(又名趙淑謙),約60歲,已婚但沒有子女,聲稱自己為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另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十月廿八日、2020年八月月二十至二十五日、八
21 歲學生林偉豪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林被指於2020年四月十三日晚,在葵涌警署附近的公眾地方,連同另一人管有兩枚汽油彈。案件於今日未能完成審訊,押至十一月十二日再審。 今日,林出庭作供,林稱他透過
訪問當晚是個星期三,《閱山》展覽將在星期五舉行,策展人Matthieu與展覽團隊正在思考該用哪一個「閱山」的毛筆字放在展覽場地出面。「就用這個吧,這個『山』字有『山』亦有『人』。」有人思考了片刻就說,
「The category is…Roalty」 她徐徐走到台前,反射在disco ball的燈光照在她身上,金色的披肩、代表皇族的紫色裙子,她都穿上了。她轉了一個圈,向評判擺出各種姿勢,
區議員宣誓風波後,楊彧辭任做了六年的深水埗區議員工作,但他沒有放棄社區工作,仍留在區內為街坊提供基本服務,「沒有理由街坊有些求助就說我不是區議員,所以幫不到你,我又說不出口」楊彧說。 辭任之後,做社區
2021年3月1日,海事處以疫情為由禁止公眾進入「IG碼頭」西區公眾貨物裝卸區。工人將碼頭入口大門鎖上,向人宣告一個公共空間已變為私人空間,同時亦將散步、打卡這些碼頭日常化作往事。自2016年搬入西環,旅居香港的意藉攝影師 Pierfrancesco Celda (Pier) 就很喜歡到西環附近散步。有一天,Pier發現了「IG碼頭」,他就立即愛上了碼頭。之後的每日天他都會到碼頭去拍攝碼頭的人,他亦在IG開設 @insta_pier 帳戶去發佈相片。是次展覽是Pier的第一個個展,展出了Pier由2016年至2021年在碼頭拍的3萬張相片,Pier形容展覽是「一個獻給碼頭的慶典」。
「The Room 空房」是本地攝影師Sabrina Poon的首個個展。展覽展出的一輯相片本來叫「Stranger To My Room」,是Sabrina偶然在日本一家唱片店看到的唱片名。Sabrina解釋本身有「Stranger」這個字是因為她認為朋友甚至是家人都未必能走入我們的「心房」。不過因為這輯相片的被攝者都是她本身認識的,而她認為「可以再Stranger啲」,所以就沒有用「Stranger」這個字。Sabrina的另外一個展覽「Stranger」就正正是找了一些本來不認識的人作被攝者。
法庭傳召警員黃啟軒確認證物。黃為事後在現場撿取證物的警員(詳見證物表)。庭上展示梁在綠色殯葬心願表格的最後寫道「不需任何儀式和墓位 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在聯絡人的一欄中,梁寫了其父母的聯絡資料。
《鏗鏘集》資深編導蔡玉玲被指製作《7.21誰主真相》時以虛假陳述作車輛查冊,被控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跟據《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一旦罪成,可被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裁判官徐綺薇今日(4月22日)作出裁決,在判詞中徐認為蔡玉玲查冊是「查找」、「採訪」及「報道」,但「採訪及報道的用途本身並非與『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故裁定蔡兩項罪名成立,罰款$6000。
「鑊鑊新鮮鑊鑊甘」展覽由視覺藝術家徐世琪(Angela)發起,旨在延續記者出身的城市研究者黎穎詩發起的「1.5米」訪談計劃。該計劃訪問十名香港人,紀錄港人在疫情下的日常。計劃亦聯同攝影師謝柏齊的影像紀錄出版成書
高等法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就伍健偉、黃碧雲及鄭達鴻的保釋申請決定頒下判詞。 杜官在判詞中指出,根據黎智英案,在考慮保釋申請時,法庭需要評估被告作出威脅國家安全的風險,這是一個「預測性和評估性的考慮(predictive and evaluative exercise)」。其次,法庭需考慮被潛逃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