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虹和羅偉光今早(19日)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三間公司亦需派代表應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因控方需時為檢獲的超過40部電腦及16部伺服器進行法證工作。蘇官將案件押後到8月13日下午2時半處理,期間二人不得保釋。
繼去年8月10日到壹傳媒大樓搜證,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他兩名兒子。今晨拘捕5名董事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以及總編輯羅偉光。新聞處發稿指五人涉嫌拘捕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九條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壹傳媒開市前停牌。
2019年10月27日民間在尖沙咀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同日演變為多區警民衝突,在旺角有市民向警車投擲雜物,多人被捕。本案被告麥成峰被指控在旺角奶路臣街參與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一枝雷射筆及三枝噴漆)等四罪。
多名民主派因為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認罪,被判囚4至10個月不等。至於另外同樣被控的20名民主派人士則於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等罪,兩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處理。案件再押後到7月7日處理。有多輛警車和持長槍的警員為在法院大樓外為囚車開路。陳梓華身穿黑灰色的西裝,深藍色領帶,步出法庭時向旁聽席拍了兩下胸口。
for the past 32 years, it is the first time that there is no light in Victoria Park. According to the observation of HK Feature’s independent journalist overseas, a lot of millennials, Uyghur groups and even labor unions joined the rally for June 4th Massacre. Some youngsters joining the rally
2019年6月9日,103萬人參與遊行,為反修例運場掀起序幕。兩年後的今日,有人的生命永遠停留於35歲、22歲及15歲;有人被子彈奪去了眼睛、肝腎、小腿,創傷依然;有人因羅織的罪名被困於囚牢不見天日,甚至未知刑期;有人被逼離開故地,未知歸來何期。
前年(2019年)11月12日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警方衝入中大大學校園拘捕多人,包括中大生陳起行(21歲)、理大生李俊皓(24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張俊浩(19歲)及中大生鄧希雯(24歲),四人事後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他們否認所有控罪,這是首宗涉及中大衝突的暴動案審訊。四名被否認控罪,案件將會押後到7月7日作出裁決。
2021年6月4日於倫敦中國大使館門外舉辦的六四集會,除了華人或香港人參與之外,還有不少國際組織、緬甸人及西藏人撐場。天安門大屠殺以外,各個團體藉六四集會表達中國專制和霸權的不滿。
維園仰首天問 內心澄明燭光不滅
曾經,六四集會開始前,旁邊總有中年人一手拿著電話,一手拿著蠟燭,狼狽地四處張望,找尋友人的身影。放工時間,天還未入黑,有時維園已經坐滿了好幾個足球場。每年的和平氣氛都沒有改變過,甚至平和到被罵到年年都行禮如儀,一切還是恆久不變地如此平靜,集會依舊悲哀但溫暖。
在出發往丹麥前,記者冒昧發送電郵約見,想不到高氏翌日便回覆應允。會面當天,我先從首都哥本哈根坐一個多小時火車,來到安徒生的故鄉歐登西 (Odense),再轉乘巴士,下車後沿著馬路、拐進一條鄉間小路,走了大約十多分鐘後才到達高氏的工作室。
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2019年6月15日,身穿黃色雨衣的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外墮樓身亡。今日死因庭第10日研訊,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一致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裁判官高偉雄向梁凌杰的家人表示難過,並希望梁的家人可展開新生活。他認為盡快召開死因研訊是最好的情況,不過死因庭只能要求有關機構提供相關資料,但不能要求這些機構在某時限內交出這些資料。
高等法院拒絕受理首位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李運騰頒佈書面判決,指出在國安法實行之前,若律政司決定案件要經公訴程序,案件就要在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但國安法實施後情況則「不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