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鄭淑儀陳詞,指自己是代表親屬作出陳詞,留意到陪審團在過去二十五天積極參法官帶領之下的研訊,又強調陪審團是「代表香港市民接收案件的證據」,需要忠實以證據作出裁決,「按事實找出梓樂死的原因」。鄭指,家屬希望大家保持一個開放的態度,不要輕易在沒有事實根據之上,也不要預設立場,過早肯定沒有辦法肯定的事實。鄭大律師重複周父供詞提及事發當日梓樂離家的畫面,周母落淚。鄭指,梓樂離開家前行為正常,隨後出現在尚德停車場,閉路電視畫面顯示他都只是一個人,並拿著手機。鄭陳詞中指家屬希望陪審團由凌晨一時,即是梓樂通訊軟件最後的上線時間,去判斷事情的經過。

周爸爸呼籲陪審團根據事實找出梓樂的死因。
鄭大律師提出,家屬對於早前政府高級化驗師鄭郁棋的作出有關梓樂是意外墮下的結論「有很多限制」,包括鄭郁棋接受警方邀請協助分析,重組和調查方面都受制於警方探員提供的資料,以及調查方向受到警方探員的觀察影響等。
鄭大律師又指出另一名專家證人、骨科專科醫生江金富報的報告屬於意見證供,內容不少參考的文獻和事例並非於本案完全一致,提醒陪審團要謹慎考慮。
鄭大律師又引述陪審團在使用VR技術觀察現場環境的時候,一度提出「牆有到我心口咁高」,指出三樓停車場的高度值得關注,提醒陪審員要根據事實基礎,決定是否接納案中證人的說法。 陳詞最後部分,鄭代表周梓樂父母指,信納消防員和救護員事發的時候有盡心盡力協助梓樂,「希望可以借這個機會,多謝消防員和救護員對梓樂的幫助」。【案件編號:CCDI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