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甯賀案 — 記追囚車少年 能不能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這一代學生放學之後不是補習、行街、睇戲、食飯,而是要趕到法庭旁聽;這一代學生為朋友打氣,不再是在看台上做啦啦隊、精心製作生日禮物、吃大餐,而是要用身軀擋囚車,播放友人熟悉的歌,在馬路上拔足狂奔。

上周五(3月19日)以公眾身份,旁聽了一宗17歲男生的案件,當日判刑。他被指於前年十一月攜有一個載玻璃樽、甲苯液體的背包,被控以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兩時半開庭。

兩時許到場,排到輪候席上最後一個坐位,前方老中青臉孔都有。其後不少身穿校服的少男少女抵達,有人看見前方的人龍,擔心未能進場。法院等候區不大,很容易聽到他們的對話,隊前有人以手勢示意可交換位置,他們禮貌拒絕。保安分批讓旁聽人士進場,同學們剛好被安排在最接近被告欄的位置,佔了公眾席近四分一。

被告楊甯賀(賀仔)月初被判罪成還柙了十四日,理了軍裝平頭的他皮膚變得黝黑,與較早前傳媒報道他身穿筆直西裝的印象截然不同。這天他身穿一件淺藍色長袖裇衫,顏色與押解他的軍裝警所穿的制服相類近,認真看才認出他來,而且他不時掃視公眾席。家屬之中只有父親一人到場,但在場的應有不少是他的朋友。

 

    裁判官引黃之鋒案
經審訊後認罪代表有悔意

據早前法庭報道稱,賀仔審訊期間辯稱案發當日有一名不知名男子將背囊塞給他,他接過不久後便被便衣警箍頸制服。汽油彈上沒驗出他的DNA及指紋,背囊亦沒載有可識別賀仔的資料。但裁判官施祖堯月初裁決時指說法離奇,認為若情況屬實,理應拒絕接過背囊,裁定他罪成,辯方懇求判處社會服務令被拒。

辯方一開庭便引用報告指賀仔適合被判入勞教及更生中心,還柙期間懲教對賀仔有良好評價。而賀仔中小學操行優異,達B+或A-水平、願意照顧家人,並且有悔意,因對政府政策不滿,受到網上媒體影響才會上街,曾參與十次或以上合法遊行,盼法庭接納求情。

裁判官最在意的是賀仔是否承認涉案背囊為他所擁有,報告中有提及賀仔曾經承認為了爭取時間逃走,背包內的物品由他自行帶到現場,「不是太明白」。辯方承認,說他當時沒有想到Telegram的影響力,沒有想到後果。

裁判官指賀仔是審訊後認罪,參考上訊庭對黃之鋒案的裁決,經審訊後認罪「不能認為他有真誠悔意」,故被告具真誠悔意這一點,不得過分放大,而且物品是製造汽油彈的原料,有一定嚴重程度,判決在社會上需具阻嚇力。但有見他願意「坦白」,而涉案的物品亦未曾使用,判他進入更生中心,兩項控罪同期執行。

「撐住呀」

一把宏亮男聲喊道。三時十分,散庭。

 

 

「今日算多人」

散庭後到附近整理資料,一名旁聽師走來著我到處走走,「送車無咁早,大約四點左右先會喺個邊」。四時許回來,隨眾人走到停車場附近繼績等。重遇該名旁聽師,他幾乎每日都來旁聽,「今日算好多人,啲姨姨叔叔『鐵膽』嚟,前面個到兩班後生就應該係被告啲朋友。」是資深旁聽師。

兩群年輕人,一群是便服男生,另一群是校服女生。兩方應該不相識,沒甚麼交集,共通點是各自吃着小食,男生吃着香氣撲鼻的熱狗,女生則拿着台式飲品,有講有笑的,也不怕曬。至於其他旁聽師,被形容為「鐵膽」的聚集一群,亦有不少獨自在路旁,默默等待。

 

一首歌的時間

等著等著,終於有兩架囚車到。「佢哋好古惑㗎,試過衝晒上第一架,原來後面仲有一架。」資深旁聽師據過往經驗,推測兩架囚車必有一架是用以混淆視聽。相隔不久,一架囚車駛出。「撐手足!」一名婦人高聲呼喊,部分送車師開著手機燈拍打囚車窗外的鐵框,可惜「中伏」。其餘旁聽師說「下架先係呀」。她不以為然,繼續站在停車場閘前,眾人重上行人路。不過第一輛囚車駛出後,各人變得緊張起來,盡可能站在路旁。於是第二架囚車甫出,所有人蜂擁包圍囚車。一群少年擋在囚車面前,動也不動,同時另一少年高舉無線藍芽喇叭跑到車窗旁播放《十八》。有年長送車師不解,企圖把擋在囚車前的少年們拉開,擔心保安報警,情緒漸激動。他們沒多作解釋,其他送車師把她拉開在旁安撫。

「這樣已是很足夠……」

「佢應該聽晒成首歌喇」,播歌少年說。擋車少年們讓囚車駛走,他們又放下所有隨身物件,追著囚車跑。少年們精力旺盛,一度跑贏正在起步的囚車,趕在車窗旁做出心形姿勢,不知跑往何處去。

同一時間年長送車師憂慮成真,衝鋒車到場,人群四散。

Janice Chan
《 誌 HK FEATURE 》 — 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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