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上環爆發激烈警民衝突,42人被控暴動罪,分成三案處理。最後一案的15名被告,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法官練錦鴻聽畢辯方求情,表示「唔中意判人坐監,大部分嘅人背景相當清白⋯⋯我要再睇睇有利觀點,唔希望咁快今日決定(刑期)。」案件押至2月9日判刑,早前認罪的17歲男生獲准保釋,其餘被告繼續還押,被告親友則大叫「新年快樂」、「撐住」。
代表第一至三、第十二被告的律師求情時指,四人十分年輕、家庭背景良好,又指案件發生於721元朗事件一星期後,「法官,我哋都年輕過,會有衝動嘅時間,佢哋唔係為個人利益,亦完全不符佢哋原本性格。」辯方表示四人的志願分別是任職結他老師、投身IT業、幼兒教育及傳媒工作,盼法庭判處最低刑期,讓他們盡快投身社會。
兩被告被指適合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
法庭早前為第四、第十三及第十四被告索取院舍報告,辯方指第四被告年輕、已還押72日,適合教導所,第十四被告則適合判處勞教中心。至於第十三被告,辯方指他在評估期間紀律良好,惟因健康問題,不適宜判處勞教中心。辯方又指他是家中獨子,因父親工作忙碌,他要一力照顧患病的母親及祖母,亦因本案未能繼承父親在內地的生意,盼法庭輕判,減輕案件對他的影響。
辯方指第九被告的夢想是任職機師,經過多番努力才考上,如今因本案而夢碎;第十被告原任職護士,辯方指她品格良好,曾獲病人稱讚,盼法庭斟情考慮較低的量刑起點。
至於第十五被告,辯方指她有一個很差的成長過程,現時育有一名5歲女兒,「希望讓被告接受懲罰之餘,畀佢同佢女兒知道,佢哋仲有將來。」
法官稱想再考慮「有利觀點」押後判刑
法官練錦鴻聽畢辯方求情,表示本案涉及很多被告,想再考慮一些對他們有利的觀點,不希望今日判刑,「唔中意判人坐監,大部分嘅人背景相當清白,有啲喺社會上有相當成就。」不過,他強調「法律就係法律,每個成年人要為佢嘅行為負責。」案件押至2月9日判刑,早前認罪的17歲男生獲准保釋,其餘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DCCC8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