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推「校歌法」「校徽法」嚴懲損校譽行為 學生簽保密協議不評論事件

郭位校長在反送中的關鍵之時失蹤,只派副校長與學生對話,其後郭位失蹤一事被寫成歌曲《找郭位》。

一首諷刺校長在關鍵時候失蹤的歌曲《找郭位》,城市廣播成員懷疑因此被處分。據《立場》去年十一月的報道,其處分為需要被罰者寫道歉信予校方,並在特定時間不得回校。

去年十月底,城市大學教務委員會通過修訂學生守則第4.1.17條,並於十一月二日公布新修訂,新增條款為禁止學生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有關「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規禁範圍包括校歌、校徽或任何能代表學校的元素,提高處分,以儆傚尤。

學生形容此例為城大獨有的「校歌法」「校徽法」。學生意難平,在校內竊竊私語諷校長郭位在港版國安法之後,在校內立一條「郭安法」,一條令校方高層安心的校法。校方回應《誌》,表示只是規管學生「利用網路平台發佈虛假消息」,嚴禁造謠。

此例一出,引來學生譁然及不滿,各大新聞平台亦有報道相關修訂條文,但被問到早前是否有學生因一首諷刺城大校長郭位的歌曲而受到校方處分,不論是校媒前首長,還是學生會幹事會前會長,一律統一口徑「我唔評論」。

香港的大學言論自由一再收緊,各學府瀰漫着「敢怒不敢言」的白色恐怖。

【記者劉彥汶報道】

自2019年大學戰後,城大校園成為一個「圍城」,除咗以鐵圍板封鎖校園外,校方亦於城大主要出入口設置多個閘機。(劉彥汶攝)

《找郭位》下架 恐被秋後算賬

城市大學為2019年十一月反送中時期其中一個大學戰場,校方在大學守衛戰後逐步收緊校園政策,不單以鐵圍板封鎖整個校園,更以加強保安為名加裝閘機、閉路電視,以及更改校園的房間出入系統。

去年十一月,有報道指出連登討論區會員在反送中運動期間二次創作歌曲《找郭位》,諷刺當年不見蹤影的校長郭位以及封鎖校園的城大校方,而後來更有報道表示翻唱及發佈歌曲的 學生涉違反學生紀律守則,被城大校方處分,需要寫道歉信予校方及校長,並在特定時間不得回校;此處分事件其實早發生在城大修改學生守則之前。

曾經在其社交平台及其成員Youtube專頁發布該片段的城市廣播候選內閣澄映,於去年十二月將片段下架,聲明表示有內閣成員收到校方通知指影片有損校譽,要求內閣移除。

城市廣播時任署理會長葉嘉渝表示,當時校方並沒有正式要求他們將影片下架,「你當他們是透過第三者口中所講,希望我們內閣的專頁可以將片段下架,亦有向第三者提及如不下架就會take action。」她擔心,如不將影片下架,所有內閣成員都有機會受牽連而被處分。被問及受處分的同學是否為城市廣播的成員,葉嘉渝只表示「因有保密協議,對此事不作回應」。

城市廣播候選內閣澄映於去年12月將《找郭位》影片下架,表示收到校方要求將片段下架,否則校方會有所行動。(城市廣播候選內閣澄映facebook截圖)

明文規範 加重罰則

城大一直對學校形象有莫名的注重度,因使用校長、校名、校徽等進行二次創作而被處分的案件早在數年前已有先例。城大編委於2018年曾在迎新特刊封面上的校徽旁寫上「shitty u」、「又一城大」等字眼,被校方紀律處分。據報道,當時的處分為口頭警告、不准獲得獎學金等。當年的處分比翻唱及發布《找郭位》的同學較低。

葉嘉渝稱,因得知城大編委的處分事件,所以早已知道學校會有這方面的打壓,「但沒想到學校會明文規定寫出來,要你以後不准再這樣做,這個是比較surprise。」她認為之前校方都只會暗地裡進行打壓,也沒想過校方現時會將潛規則「擺上枱面」。

作為學生媒體,其中一項職責是報道學校政策。葉嘉渝表示,校媒報道校政時經常會以改圖方式諷刺校方,「實施『校歌法』後,校媒就不能再做到這種效果,而報道內容也可能會有censorship(審查),所以對於校媒日後報道校內新聞是非常困難。」她又指出,有校媒成員去年因受到多方面壓力,包括校方施壓而辭職,未來同學可能會擔心擔任學生會職位時可能將受到校方更明目張膽的打壓。

2019 年11月,不少大學都成為抗爭據點,城市大學是其中一個戰場。(關震海攝)

要求學生簽保密協議 全校進入噤聲時代

城大學生會幹事會時任署理會長黃盛恒兼任學生紀律委員會的委員,去年有份處理城市廣播成員的紀律處分案件,「但因為我有份處理案件,已簽署保密協議,我對此事不會作任何回應。」黃盛恒更稱,在接受訪問事前已經需要考慮,「我們會不會有些說話被解讀作『影響校譽』,然後有紀律處分的後果?」

他認為現時校園整個氣氛就像是一個壓力系統,校方修改條文是一直在系統上加壓,令現時無人敢進行任何批評校方或表達意見的舉動,「校方的措施在整體而言是不希望能夠被辨認身份的人可以自由做以前可以做的事情,例如現時我們(學生會)去掛banner,可能都要想:這塊banner可不可以掛?掛完會不會被discipline(處分)?都會有相對的考慮。」

另外,黃盛恒表示網上有不少「惡搞」校歌校徽的貼圖,有人可能會使用貼圖開玩笑,他擔心貼圖可能會成為校方行使罰則的理由。他認為這條新增的學生守則已介入學生的「私人活動」,「例如我在半公開的場合可否send城大的『反枱』sticker?」他表示校方現時對學生已進行言論管制,「所以都頗似國安法,但在城大就是『郭』安法。」

另外,修訂學生守則第4.1.17條之後,處分紀錄的時限亦有延長,口頭譴責由以前「不會記錄學生檔案內」改為「保留紀錄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 ;嚴重失當的書面譴責則由「保留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改為「最多保留至學生畢業或退學後七年」,表示懲罰有可能直接影響受罰者的就業情況。

學生會幹事會時任署理會長黃盛恒(右)表示學校新修訂的學生守則就像「國安法」一樣,限制學生言論自由;現屆學生會幹事會署理會長兼評議會主席林穎曦(左)則指出會繼續要求校方例明守則的紅線。(劉彥汶攝)

城大: 只是禁止造謠

黃盛恒笑言,現時「XX林鄭」也不會被處分,不明白一間高等學府為何要因為學生對學校的謾罵、批評而處分學生。他認為校方沒有權力去決定任何人必須對城大有無限的尊重,或禁止任何人對學校表達不滿,「美國法院審理燒國旗是否犯法時,指出燒旗是一種表達手法,那為何對校歌、校徽進行二次創作則是影響校譽?」他稱校方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的權利應是用作保護學校整個群體,並非學校的象徵,如多人對學校表達不滿,即表示問題一直存在,以處分令學生噤聲並非可解決問題。

「學校與學生是不是已經沒有對話的空間?如學生真的有錯,只用紀律程序處理,是否代表學生已沒有教化的可能?這不是教育的原則。」

《誌》向城大校方詢問相關回應,對於新增守則威脅學生的言論自由,城大公關處只表示,對學生「合法的行為和言論持開放態度」,更稱「城大重視學生誠信,嚴禁製造、散播不實謠言」,又指出條例只是禁止學生「利用網路平台發佈虛假消息」,暗示城大校方認為早前二創的作品均為虛假消息。

學生會氣氛低迷,城市廣播時任署理會長葉嘉渝擔心「校歌法」、「校徽法」會令人擔心上莊會否更容易被處分。(劉彥汶攝)

學生會氣氛低迷 「城安法」撤回無望

現時學生會多個職位懸空,為現任學生會評議會主席的林穎曦需暫代學生會幹事會署理會長一職,被問到在未來學生會會否繼續對抗「城安法」,他表示其任期最長只可延至今年五月,無法為抗「城安法」而做到太多事,但會繼續出席校董會及派學生代表參與教務會議等,明確表達對修訂守則的反對之意,「我會繼續要求校方公布守則的紅線,令學生不要誤墮法網。」而作為校媒前首長的葉嘉渝對「城安法」的存在亦不太樂觀,「是應該要follow up的,但學生代表對於學校的影響力不大,即使繼續follow up,亦沒有甚麼可能令校方撤回條文。」

劉彥汶

社會專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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