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病聾人出院翌日自殺 醫生延遲用手語翻譯員事件始末

一名五十八歲姓陳的聾人患抑鬱症,有自殺傾向,四月在社工轉介下,由手語翻譯員陪同下到葵涌醫院精神科求診,在院方安排下留院十五天。

住院期間,聾人的女兒及家屬一再要求院方提供手語翻譯員,縱使主診醫生也曾直言跟病人「溝通不到」,最後拖延至聾人出院前一天,院方才安排手語翻譯員,並告知家屬病人「情況 OK」,安排出院。聾人陳先生出院即日有傷害自己的行為,出院不足二十小時不幸墮樓自殺。 家屬轟醫院聾人的手語翻譯制度形同虛設,院方在執行上麻木不仁,將去信醫管局要求調查事件,院方亦承諾家屬,會就陳先生的個案召開會議作檢討。

聾人機構「龍耳」促政府檢討醫院手語翻譯制度,增加翻譯員名單的透明度之餘,將手語翻譯的權利交回病人的手中。《誌》取得死者家屬和主診醫生的對話錄音,揭示陳先生入院後十五天,不被安排聾人翻譯員的始末。

記者:劉愛霞

美術:Nataile Chiu

醫院的手語翻譯服務為人詬病,翻譯​員的制度並不透明。(Art : Natalie Chiu)

家人用手語溝通 醫生僅紙筆記錄聾人情況

五月十三日,一名聾人家屬陳小姐(化名)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張超雄,及一間為聾人提供翻譯服務的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其患有中度抑鬱症的兄長陳先生(化名),於四月二十一日因失眠、頭痛以及有自殺傾向,到葵涌醫院精神科部門求診, 惟在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四日期間(十三天),精神科主診醫生並未有為陳先生安排手語翻譯員,僅用紙筆與陳先生作基本溝通,及透過觀察認為陳先生「能吃能睡、精神狀況許可」、「病人著急要出院」為由,在住院後一星期便有意安排病人出院。 

「龍耳」創辦人邵日贊指出,五十八歲的陳先生是全聾的聾人,他在香港上世紀六十年代接受小學教育,即現時幼稚園的程度,對於健聽說話的字句茫然若失,全不理解,加上武漢肺炎的疫情期間,醫生、護士戴上口罩,聾人病人根本不能藉「讀唇」理解醫生的意思,邵質疑陳先生留醫時,究竟醫生如何跟他溝通。 

死者陳生的胞妹陳小姐表示,在家屬窮追不捨下,主診醫生才在陳先生出院前一天,為他安排手語翻譯員,並通知他出院的安排。然而,在陳先生出院後當日,Eva (化名,陳先生女兒)察覺到陳先生的精神狀態比入院前還要差,亦發現陳先生有傷害自己的行為,嘗試求助醫院但不果,最後陳先生在翌日墮樓身亡。 

陳小姐批評,「我覺得佢(院方)好歧視聾人,為何聾人在醫院不能夠得到公平對待、照顧,難道他們的生命就不重要?」 

一位聾人,在沒有手語傳譯員下,由步入醫院開始,到出院為止,是怎樣的經歴?

陳小姐是死者的胞妹,她要求醫管局獨立調查事件。(劉愛霞攝)

五次跟醫生通電醫生:「爸爸情況OK」

五十八歲的陳先生,生前與今年廿一歲的女兒Eva 同住。2010 年,陳先生因抑鬱而入院,當時亦在葵涌醫院就醫,後來醫院轉介陳先生到精神科的門診服務覆診。女兒憶述,爸爸過去有求助於社福機構,有社工跟進他的情況,如需要到醫院求診,社工均會安排手語翻譯員與爸爸陪診。 

四月二十一日,在手語翻譯員的陪同下,陳先生先到北葵涌診所門診求診,在手語翻譯員的傳譯下,向醫生表示有失眠、頭痛,及有「開窗跳樓自殺」的念頭。門診轉介陳先生到瑪嘉烈醫院入急症室,此時Eva 趕到,亦陪同爸爸應診。因應陳先生有自殺傾向,院方安排陳先生留院觀察,入住葵涌醫院的精神科病房。 

Eva 指,當時院方曾經以疫情為由,不允許她和手語翻譯員入病房。Eva 向院方表示,爸爸是聾人,需要手語翻譯員從旁協助,院方經商討後才批准手語翻譯員進入病房與醫生溝通。而院方亦指因疫情關係,指家屬不宜在醫院逗留,建議 Eva 代爸爸保管其個人衣物及物品,Eva 先行離開。 

在陳先生入院至出院期間,Eva 總共有五次與主診醫生電話聯絡的機會。四月二十三日,Eva 想了解父親在醫院的情況,主動致電葵涌醫院,惟聯絡主診醫生不果。直至翌日,主診醫生才回電 Eva,並指「爸爸現時的情況只是入院一、兩天,具體情況,需要再留院觀察」。在首次電話內容中,主診醫生並沒透露醫院未有為爸爸安排翻譯服務。 

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之間,醫生致電 Eva 了解陳先生是否有自殺意圖和問陳先生主要的壓力來源。當時主診醫生向 Eva 表示,「爸爸心急想出院、想返工」。而 Eva 回覆醫生,爸爸入院當日才知道他有自殺傾向的念頭,以及她認為爸爸的主要壓力來源是來自經濟壓力。 

在第二次跟醫生通話中,主診醫生向Eva 提及:「爸爸的精神okay」。Eva 說,爸爸的教育程度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對認字的能力十分薄弱,Eva 又強調,平日與爸爸是靠打手語溝通。

留院十三日主診醫生:不能溝通

四月二十七日,主診醫生致電 Eva 透露,「爸爸情況Okay,可以睡四小時」,又指陳先生留在醫院太久,心急想出院上班,而且十分掛念女兒,遂有意為陳先生安排出院,預料最快的出院時間為四月二十九日。 

在第三則的通話,主診醫生首次提及「醫院方面與爸爸溝通不了」,並稱「醫院方面沒有聘請傳譯」,主診醫生認為「轉門診溝通上會方便些」。Eva 認為,以門診服務覆診的話,爸爸可以帶自己的手語翻譯員,她估計因此主診醫生才認為「轉門診溝通上會方便些」。Eva 稱,四 月二十七日(留院第六天)主診醫生有叮囑她:「出院後看緊爸爸,因為留醫期間藥力可能未發揮作用,要到第二個星期才會發揮作用。」 

《誌》就公立醫院提供傳譯服務的機制向醫管局查詢,醫管局發言人指,「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和診所通過服務承辦商和兼職法庭傳譯員為有需要的病人安排手語傳譯服務。如果病人及 醫院員工於治療或診症期間需要傳譯服務以方便溝通,可透過有關醫院或診所安排傳譯服務。 醫管局亦為員工制訂安排傳譯服務程序的指引」。 

發言人稱:「醫院人員會按照每宗個案的需要或按病人要求,安排即場手語傳譯服務。如需覆診的病人,亦可於預約覆診時一併預約手語傳譯服務,方便與醫護人員溝通。現時醫管局的服務承辦商『香港翻譯通服務』有十六位手語傳譯員,在緊急手語傳譯服務方面,傳譯員平均於 一小時內到達現場。疫情其(期)間,手語傳譯服務亦可以視像方式提供」。 

「龍耳」創辦人邵日贊直指,公立醫院的手語翻譯制度透明度十分低,一直沒有改善。(劉愛霞攝) 

突作「出院決定」 爸爸出院後行為異常 

陳先生家屬質疑一個全聾的聾人,到公立醫院求診,一再要求主診醫生安排手語翻譯員,錯過了十多日診症的好時機,主診醫生又突然安排陳先生出院。Eva 將情況轉告姑姐(陳小姐)。 

陳小姐在記者會上指,院方不應單憑病人表達想出院的意欲,就安排病人出院。加上主診醫生稱藥力的效用未過,陳小姐認為院方未有調教好抑鬱藥的劑量,因此她不同意醫生安排兄⻑出院的決定。陳小姐多次要求醫院要聘請翻譯員,確保院方了解清楚兄⻑的病況,才作出院安排。在陳小姐的主動要求下,院方才獲准陳先生延⻑留醫一星期。 

五月五日,主診醫生向陳小姐表示,院方已安排了手語翻譯員,協助醫生與陳先生溝通,主診醫生更向陳小姐重申,「陳先生情況許可,可以出院」。陳小姐基於相信醫生的判斷,同意讓陳先生出院。其後,Eva 第五次與院方對話,院方指已經與姑姐(陳小姐)溝通過,指爸爸的精神狀況許可,通知Eva 爸爸可出院。 

五月六日,Eva 陪同爸爸出院,院方為陳先生安排的覆診日期為五月十八日,她認為爸爸的精神狀況「好像比入院前還要差」。回家途中,她有留意到爸爸的行為異常,如用身體撞向升降 機門、不安地來回踱步、回家後又用剪刀意圖傷害自己。 

欲救無從 

Eva 遂把情況告訴機構社工,社工建議再次送爸爸入醫院。Eva 指,原本希望可以當晚再安排爸爸入醫院,但爸爸出院後有打手語與她表達過「好驚醫院」、「不喜歡醫院」、「想自己一 個靜靜」,Eva 知道爸爸對醫院有抗拒,未敢再打擾他,當晚她只好先為他安排如時服藥。 

五月七日早上八時,Eva 致電葵涌醫院求助並指出爸爸的情況。Eva 想了解院方能否為爸爸提早安排覆診的時間,但院方表示最快是原定五月十八日的檔期,又指要更改覆診時間的話,要再另外致電護士站找護士⻑。院方說,如果Eva 認為爸爸的情況危急,可透過入急症室的方法求診。另外,Eva 指爸爸出院後未有獲安排社康護士,惟院方表示要再向主診醫生查詢,要稍後才能回覆。 

五月七日早上十時,在Eva 不為意時,陳先生離家,從大廈高處墮樓身亡。Eva 說,「之後醫院有回電,說要問我爸爸情況,我說不需要了,爸爸已經跳咗(樓) 了」。 

 

五月八日,在陳小姐要求下,陳小姐和 Eva 與院方會面,了解陳先生過去兩星期的診症待遇, 列席者有陳先生的主診醫生、高級醫生、病房護士、病人聯絡主仼及醫務社工各一位。《誌》 取得當日家屬與院方會面的對話錄音,兩小時的會面過程,陳小姐向院方查詢其兄⻑從入院到出院期間,院方為兄⻑提供就醫服務的機制,經整理後,現把對話內容節錄如下:

【獨家對話】陳先生入院時,其手語翻譯員是自找的,陳小姐問主診醫生,透過手語翻譯員, 得知哪方面的資訊。 

主診醫生:「(我)問及他的情緒。他說因為這場疫症,令他的工作收不穩定,他很擔心開支費用。他亦擔心女兒的身型瘦削,日後會否未能自行照顧自己。另外,他提到兩星期前情緒開始變得很差,睡不好,他很自責是否自己做得不夠好…….間中會有少少想自殺的念頭,所以尋求社工協助」。 

出席會面的一名高級醫生表示,院方對於每個新接收的病人,每星期都會召開一個會議。 

高級醫生:「我們一直也會召開會議,(我們)每個星期也會商討新接收的個案。我也聽到 (主診)醫生那時說透過手語翻譯員,嘗試了解病人入院前的狀態」。 

入院後,主診醫生先是向Eva 講述,未具體掌握陳先生的狀況,稱其要觀察多一、兩天。其後,主診醫生第二次與Eva 聯絡,主診醫生提及院方以紙筆與陳先生溝通,其中,有一名病房護士表示院方有觀察陳先生的情況。 

陳小姐:「你用紙筆與他溝通,問題是用紙筆與佢溝通。」

病房護士:「是的,因為我們(當時)沒有手語傳譯服務。」 

陳小姐:「所以我(四月二十七日)致電來要求(要有手語傳譯)…難道他是一個殘疾人士, 你就會忽視他?你是否歧視佢的想法?」 

主診醫生:「那就不是說忽略。縱使不是全部字都明白,但起碼是簡單溝通與表達,譬如他最近進食情況」。 

陳小姐:「簡單而已,但是你沒有了解過深層(方面)。這個(病人)是有中度自殺傾向,是否自殺傾向就不用注意,沒有指引?」 

病房護士講述用紙筆與陳先生溝通的情況。 

病房護士:「(院方)會用紙筆問他心情好不好、用膳情況,我們也會觀察。」 

四月二十七日,主診醫生致電 Eva,認為陳先生在醫院內「情況okay」,指陳先生最快可能會在四月二十九日出院。會面過程中,主診醫生講述其認為安排陳先生出院會較為適合病人情況的原因。 

主診醫生:「因為他以前未曾自殺,家庭方面沒有精神科的病例。以他的狀況,曾有段時間沒有覆診,是能夠維持正常生活。這次就是一、兩星期,你說他是否有試過爬窗、或寫好遺書, 所有高風險的狀態,是沒有的。所以我認為風險不會是太高。」 

「我們也會考慮病人的感受,他告知我為何想出院,是因為他認為不習慣病房(的環境)…他擔心再住下去,工作會做不住,會有更大的困難…」 

「另外一個考量點就是,為何我們會覺得這個環境不適合佢,說實話這裏沒有一些聾啞人士, (他)亦沒有一個對象可以溝通,又不可以見家人,又沒有聾啞病人可以溝通。」 

「我覺得醫院對於聾啞人士來說,活動或者治療,其實不是最理想,反而門診有同事(可跟進)」。 

陳小姐:門診又可以很理想嗎?


從Eva 口中得知主診醫生有意為陳先生安排出院,陳小姐當日向主診醫生表達不同意這安排,主動向其提出應該要找手語翻譯員,清楚了解陳先生的病況,調較好藥物,確保病人情況穩定,才會同意出院。 

陳小姐: 「如果我不堅持叫你多找一個翻譯員,你就這樣一星期後放他出去……我不知道這是 不是叫教訓,可能你沒有feeling(感覺),死去的人不是你。」 

主診醫生在陳先生出院前一日,才找來手語翻譯員向陳先生溝通,並傳達其可以出院的訊息, 主診醫生聯絡陳小姐與交代情況,陳小姐相信其專業判斷,同意讓兄長出院,其後由女兒Eva 接陳先生出院,但院方就著是次陳先生的個案,在出院前並沒有召開會議商討病人情況,及安排社康護士跟進其個案。 

陳小姐:醫生,你是否記得,我為何要堅持說你在安排他出院時,要找一個翻譯員與他溝通清楚?……如果你有找(翻譯員)後,你做了你該做的事,那些評估你做得很妥當的話,我的出發點,就是想保障那個病人,即是我哥哥。而不是(出院後)十幾小時,Eva 告知我哥哥已 墮樓。 

陳小姐:「對於一些自殺傾向的病人,我不知道這間醫院的機制是甚麼?」 

「我不知道是否從來沒有傷殘人士入住過葵涌醫院。當一個有聾人入住,原來你發現很多溝通 不足,你們的指引是甚麼?是要家屬要求你們去找翻譯員,你們先去找?還是內部已經知道要如何部署?而不是家屬去求救,教你們如何去做…..其實我真的很不快,(哥哥去世後)我睡不著,我想了很多其實應該可以避免的事」 。

歷時兩小時的會面後,院方表示,會就陳先生的個案召開會議並作出檢討,承諾會將會議上討論可改善的紀錄,在六個星期後通知陳小姐。 

五月八日,在陳小姐要求下,陳小姐和 Eva 與院方會面,了解陳先生過去兩星期的診症待遇, 列席者有陳先生的主診醫生、高級醫生、病房護士、病人聯絡主仼及醫務社工各一位。《誌》 取得當日家屬與院方會面的對話錄音,兩小時的會面過程,陳小姐向院方查詢其兄⻑從入院到 出院期間,院方為兄⻑提供就醫服務的機制,經整理後,現把對話內容節錄如下:

陳小姐質疑,醫管局對於有自殺傾向的病人,有什麼機制? (劉愛霞攝) 

公立醫院制度存漏洞 

記者會上,有醫療背景的立法會議員兼郭家麒批評,「(病人)明顯需要翻譯或者協助,(作為)一個公營機構,沒有為一個殘疾人士提供足夠的支援,其實那個機構經已有問題,這間醫院已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過失」。郭家麒指,「如果醫生發現自己與病人溝通不了,那如何去診斷?如何評估?如何作出一個決定?他/她做了(出院)這個決定,現時回看這個是最錯的決定」。 

郭家麒解釋,公立醫院精神科病人出院的出院程序,是醫生及整個醫療團隊的責任,病人能否出院,該由有一個團隊去決定,現時僅由非顧問醫生的主診醫生決定,當出院後發生意外,責任誰屬?

醫院手語傳譯機制 模糊不清 

「龍耳」創辦人邵日贊過去有不少陪同聾人應診的經驗。邵日贊說,雖然現時醫院內部張貼很多海報,指院方會提供手語傳譯服務,但實際上當聾人去應診尋求手語翻譯,都是很難預約, 並非醫管局說得如此容易。邵日贊憶述,「曾經有聾人說要預約手語翻譯,對方說要找護士⻑,但護士⻑則說,你要起碼兩個月前預約,不然就預約不了」。 

現時醫管局的手語翻譯屬於外判服務,在醫管局認可的手語翻譯員人數只有十多人,但名單並不透明。邵日贊批評現行制度是完全是「醫院主導」,病人能否自行帶同私人的手語傳譯員到醫院陪診,根本是「人治」:「有部分醫護會允許,但部分的醫護則可能會以私人理由,拒絕手語傳譯員在醫院逗留」。

就陳先生的個案,主診醫生並沒有主動向院方為陳先生要求安排以視像形式作手語翻譯。陳小 姐指,就今次事件,將會去信醫管局、平機會、及死因裁判法庭,尤其會要求醫管局就事件進 行調查,還家屬一個公道。 

劉愛霞

HK FEATURE 誌 — 獨立記者
社區訪問,聾人人權專題報道,數據分析報道。

返回

「傘皇」邱耀威:補傘是要人念舊情

繼續

其實我是一個演員 舞台劇演員在最壞的時代消毒小巴 

最新

政府兩年加60%煙草稅 煙民轉買私煙報販大受影響

本刊去年出版《香港職人》,其中報紙檔報販是書中25名職人之一。近年大報章、雜誌相繼倒下,餘下來的報紙檔主要靠賣飲品、香煙維生。政府自2023年連續兩年加煙草稅30%,令一包香煙漲價至$94元,其中$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