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的中四級正式實施三年高中學制,通識教育科(下稱:通識科)成為高中必修科,並於2012年在第一屆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開考。
推行11年的通識科,在去年11月政府表示科目存在問題,因此宣布「改革」通識科,重新命名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下稱:公民科),刪減通識一半課時、取消獨立專題研究(IES),內容加強國民身份認同,以及增加往內地考察的機會。通識科最後一屆考試將訂於2023年開考,代表通識科兩年後會在香港消失。
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指通識科被「異化」,有建制派議員更將部分通識科老師暗示為「教壞學生」的老師,建議現任通識科老師不能過渡任教公民科,而且要求通識科老師從新考試認證。
在香港實行11年的通識教育,其間的確經歷過反國教運動、佔領中環及反修例運動,引起社會動盪。可是通識科作為一個開啟學生視野的科目,它的罪,罪在哪裡?當初通識科「自由討論」的初衷,在課堂是否能實現?
通識科有爭議非壞事
通識科被視為香港教育史上最具爭議性的學科,推行多年一直都飽受批評,當中包括考核形式、評分標準欠客觀、課程範圍過於廣博等。據媒體報道,2017年史丹福教育學博士陳美齡曾表示通識科不能以書本教學,不能進行評分,否則學生立場與老師相反,評分會有差異,即使多個老師共同評分也未必能讓學生信服。2019年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提到通識科作為必修必考科目,考生需投入大量時間溫習,但通識科的教學及考核模式仍離不開填鴨式教育。
任教逾10年的 L 老師認為,批評通識科之前要追溯立科之初。「爭議就一定存在,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爭議,更何況爭議可以讓大家發現科目的盲點和問題,令科目有改善、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