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社工劉家棟去年七月二十七日在「光復元朗」遊行中手持社工證,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以身體擋在警員長盾前,上週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即時監禁一年,今(六月二十三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
記者:王紀堯、陳卓斯
劉家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以現金十萬元保釋,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准離開香港,並在獲釋後24小時交出旅遊證件,及在所提供地址居住。
社工劉家棟約下午五時二十五分離開法庭。還柙期間他已經被剪去長髮,因此以短髮、寫上「社工到底」字句的黑衣示人。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立刻上前擁抱劉家棟,大叫「撐社工、撐手足,撐到底」。

劉家棟指,當時在法院得知要監禁要「意料之外」的事情。他說,因為阻差辦公判處十二個月監禁刑期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形容刑期「破紀錄」,對司法制度很失望,認為這是赤裸裸的政治打壓。他又憶起在收押所中碰到與他同歲的「手足」,但對方需要面對約四年刑期,發言時感觸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