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對 11 月 2 日維園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128 名區選的民主派候選人表示當日下午3時維園草坪會舉辦選舉聚會。警方卻在近四點踏入維園範圍,施放催淚彈並拘捕區議會選舉三名候選人。至於五時舉行、獲得不反對通知書的遮打花園以及愛丁堡廣場集會被警方要求在5時半結束。
筆者身在天后、銅鑼灣一帶採訪,眼見亂象,警權如何撼動了選舉制度。煙霧瀰漫的街道,警員的各自各的行動「風格」,視一切合理程序如無物,禁制令一再圍封警權,沒有制衡,不禁令香港市民質疑:2019年11月,香港是否已進入了軍政府狀態?

警方衝入維園 造成混亂
記者在約3時進入維園,區議會候選人拿著旗幟與友人及支持者寒暄,有人繼續緩緩從維園球場進入草坪。草坪仍然未站滿人,畫面猶如回到6月9日的百萬人大遊行。 當所謂「和理非」聚集在維園內,警方在四時左右在告示士打道一帶警告,「現場人士正進行一場非法集結」,又隨即舉起黑旗。

記者們在現場非常驚訝:到底是警方不知道選舉聚會的合法性,還是明知卻硬要清場?從現場氣氛所見,現場有誰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在先(以上為非法集結條例中所用字眼)?
防暴警察進入維園之後,場內有黑衣示威者立刻用索帶鎖住可打開的閘門,拆掉足球上的龍門封住出入口,又架起傘陣。現場進入一片恐慌和混亂,候選人拿著選舉的旗幟站在傘陣前,高叫宣傳口號和理念,告訴警方「這是一場合法的選舉聚會」。數十分鐘後,警員衝入維園施放催淚彈。市民有老有嫩,爭相走避,維園內的露宿者也用毛巾遮蓋口鼻,難逃一劫。警員繼續推進防線,直至大部分已經離開,留下一眾候選人與少部分助選義工與警方斡旋。
用警權撼動選舉制度
警員一直要求候選人及其助選團離開,候選人以選舉聚會的合法性質疑警方的行動無理。三名候選人,包括大埔區頌汀參選人文念志、大埔林村谷選區陳振哲該以及沙田鞍泰選區候選人鄭仲恆被捕。
(三人選區分別還有民建聯譚榮勳;經民聯的陳灶良;民建聯招文亮、沙田區政湯子霈)

三人被拘捕後,其他候選人見狀上前與防暴警理論,並高叫「釋放候選人」、「點人數」、「我有權集會,無須警方批准」。有前線警員一度指,是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候選人,但根據《選舉條例》候選人有權舉辦選舉聚會歡迎不多於 50 名支持者出席,無須通知警方,而據筆者現場至少有5位區議會候選人,而警方前方總人數卻不足百人,如真的用非法集結作出拘捕實在不是要執行拘捕所需的「合理懷疑」。
這次的拘捕,直接挑戰選舉條例,並有造成選舉不公之嫌疑。當警權大於選舉制度的公平,就再有證據證明法治蕩然無存。

亂出胡椒、催淚彈 濫捕成常態
在拘捕過程中,候選人和警員發生推撞,一名警員把陳振哲撲向他,對他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將其拘捕。然而後方同袍卻不斷向前方沒有發衝擊的候選人以及記者施放胡椒噴霧。一名協助拘捕的警員也臉部種「中椒」,狀甚痛苦,在旁警員立刻協助用水清洗。另外,在其他媒體均有拍攝的影片可見,當警方在修頓球場外進行驅散行動,要求在場記者返回行人路。期間有防暴警員向天投擲手擲式催淚彈,誤中同僚,當時據影片所見現場並沒有示威者。
警員在明顯沒有理性判斷的情況下,使用「最低武力」。誤中路過的市民、記者和急救人員已成常態,然而讓同僚置身危險中,明顯是行動程序和警員判斷出現問題。從11月2日傳媒的影片可見,有消防車被催淚彈射中,以致消防員跟警員產生衝突,事情這樣演變下去,擦槍走火誤中同袍,並不是不可能的事。
濫捕成為常態 「差人做嘢唔洗你教」?
下午近四時半,銅鑼灣爆發衝突後,不少人往天后及灣仔方向逃去,警方在灣仔循道衛理教會施放催淚彈又出動水炮車,部分市民在修頓球場暫避。防暴警包圍於灣仔修頓球場及港鐵站之間的通道位置。警方命其逐個蹲下搜身。 多人手上被寫上編號。有網民將此情此景跟德國納粹時代會為囚犯刺上編號的納粹集中營作對比,指責香港政府為軍政府,又稱警察為日本侵華的日本「皇軍」。
現場所見,有社工或市民走前問被捕者的名字,不只一名警員向記者「曱甴啊」、「你又叫咩名啊」、「再問告你妨礙司法公正」;有4名警員離開防線在沒有警示下近距離向人群投擲催淚彈,催淚彈在路人和記者頭上爆開;警員執行職務期間走出防線,批評記者沒有專業精神,直罵記者是「黑記」;有警員用粗口罵,又隨即將他包圍消防員等等;有警員拉走剛步出地鐵站的市民並對他施放胡椒噴霧;有警員沒有跟隨警方公布警方高層公布的新措施,以一張白紙取代「有小隊編號白卡」執勤。 每次出現警員有所失控,有指揮官和數個較高級同僚總會用身體擋住,卻無法完全阻止,反映香港警察的紀律已出現嚴重問題。

到底是否濫捕?還只是公眾觀感? 警方在9月20日的記者會上公布,一共拘捕了1,400多人,只有207人被落案起訴,起訴率僅近一成半人,但八成半的市民則被無故拘留。單一事件以8月31日太子站事件為了,速龍小隊成員進入港
鐵站打人並作出拘捕。根據媒體在11月2日的報道,65人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被捕,至今只有2人被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沒有人因非法集結被捕,當日傷者過半百,香港警方繼續以「造謠」去解釋速龍在地鐵無故用警棍打人。
從數字看見,濫捕不只是一個觀感,而是有事實基礎的說法。

行政長官林鄭在一個閉門會議上稱,警隊抗拒獨立調查,需顧及他們感受不能影響警隊工作。但誰又去顧及廣大市民感受。警方手執公權力,卻只會不理性和不顧後果去執勤,對香港社會的傷害必然比一個汽油彈和被破壞的港鐵閘機還要嚴重。若然政府度無法有效制衡警方濫權,禁制令不斷,再次在沒有緊急的情況下引用《緊急法》,三權分立崩壞,以警代軍,那樣香港正式進入軍政府的一天,似乎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