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早約十時半,約二百名警員進入壹傳媒大樓,《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向警方要求出示搜查令,否則不應翻查職員文件。至上午十時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向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壹傳媒代表律師不獲批進入蘋果日報大樓。
撰文:《誌》記者
十一時,黎智英被押回壹傳媒大樓,黎向後的雙手被戴上手銬,被押至二樓的辦公室搜查,截至下午一時,仍在進行,期間黎智英向記表示:「(《蘋果日報》將來會如何?會唔會阻礙新聞自由?)無得驚,煮到埋嚟就食。係咪阻礙新聞自由?唔駛講啦。」警方在搜查期間於港聞部內拉起封鎖線,在場的《蘋果日報》職員質疑其搜查令的範圍,並質疑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搜查是否合法,強調壹傳媒稍後會進行司法覆核。
警方PPRB隔絕《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網》及多間外國媒體如AFP、REUTERS、美聯社後,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向傳媒指出,行動主要目的事搜查和和檢取證物。他指出已經與過往的行動不一樣,因為這已經向負責人展示搜令。由於行動牽涉一間傳媒機構,所以警方做了一個初步搜查評估會涉及新聞材料的部門,例如「編採和記者」,「有很大的機會有新聞材料的話我們就不會去那邊搜查」。
但壹傳媒職員向《誌》提供的影片中顯示,有便衣警員隨時翻看財經部記者的採訪資料,當職員質問該警員:「有無權去搜查」,警員調頭往另一方向走。事後警方將搜索範圍擴大,在靜態組的政治部劃起封鎖線,又阻止在座位內的壹傳媒職員拍攝,李桂華一度跟總編輯羅偉光調停。李重申不阻編採人員工作;總編輯羅偉光反駁:「拍攝是編採人員工作之一,剛才你在記招說不阻編採人員的工作,但你的同事在阻止我們。」李桂華最後讓該名受阻的職員重回工作座位,但堅持提醒「不要拍攝」。

據悉,警方入蘋果日報大樓的搜查令不包括新聞材料及編採部資料。
《明報》報道引述壹傳媒執行董事張劍虹的代表律師的消息指:手令不包括壹傳媒大樓。現場消息指,高層因手令不涉蘋果大樓,一度拒絕警方進入黎智英辦公室,但警方強制進入,並警告有關職員可能犯阻差辦公。
《蘋果日報》已發出內部通知,勸同事在途中的同事折返。總編輯羅偉光向內部發出通知:「各位同事,請大家緊守崗位,今日所有新聞照常出街。公司已安排律師。謝謝大家」。
《蘋果日報》內部通知如下:
「鑒於將軍澳辦公室有突發狀況,各同事暫時不要上班,在途中的同事請即時折返。
穿梭巴士將因應要求暫停來回將軍澳廠房至調景嶺的服務已上班的同事請留在座位上工作,等候下一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