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非法集會案,民主派一共二十四名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三人早前不認罪,今日案件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法官胡雅文裁定三人罪成。
15名青年男女在上年2月24日,被指在葵涌邨天橋攜帶白膠漿及張貼文宣,即被多名警員包圍及帶回警署調查。案件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修改控罪,原先被告被控「刑事毀壞」、「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多名民主派人士,當中包括支聯會常委,因為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12名被告: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
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指相信其為國安法中的「外國代理人」。國安處要求支聯會交出會議、財政紀錄和會員資料等,支聯會其後表明不會交出資料。警方在9月8日拘捕多名常委。各人今日(9月10日)上午9時半於西九
多名民主派因為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12名被告: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楊森今日認罪,其中趙恩來和梁
2021年6月4日,香港第二年無法在維園舉辦大型的六四燭光晚會,也是《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的首個六四周年悼念日子。遠在英國倫敦一方,當晚有近千人在中國大使館外出席六四晚會,六四後流亡海外的昔日學運領袖
釋,正式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還柙至今滿一個月。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鄒幸彤不認罪,以「悼念無罪,我不認罪」回答裁判官徐綺薇的提問,案件將會在10月5日續審。
當時我覺得,澳門政府之所以要弄出這樣的一件大事,不是在於跟從香港,而是在於要定標準,好讓一海之隔、同樣實行「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香港日後能「有先例可循」,所以才有此舉動。今天看來,這DQ或許是一種延續。
旁聽席爆滿,鄒幸彤精神飽滿,穿著白色格仔恤衫,甫踢進法庭便向旁聽人士揮手,呼喊「多謝大家嚟呀!」在場人士亦揮手回應「幸彤加油!」選擇自辯的她左手拿著一疊文件,首先向法庭提出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即豁免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遭裁判官拒絕。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六四被指公布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及後獲准保釋,並原訂在7月5日續保。惟警方在6月30日晚撤銷其保釋,正式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今午(2日)於西九龍
他回公司追趕出版報紙的死線,趁喘息的時間,在電腦前「咔擦咔擦」一邊打稿一邊接受《誌》訪問,問及《蘋果》將來,陽明深呼吸一口氣,在螢幕上面對「明天的新聞」,他掛起藍芽跟記者說:「老實講,《蘋果日報》是在最後倒數,過到71,都過不了81 (8月1日)⋯⋯」。
倫敦6.12遊行在大理石拱門集合,保守黨議員Iain Duncan Smith、工黨議員Stephen Kinnock及保守黨黨員Luke de Pulford均有出席發言,表示歡迎港人到英定居,現場吸引了不少當地媒體到場採訪。I
多名民主派因為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認罪,被判囚4至10個月不等。至於另外同樣被控的20名民主派人士則於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第一控罪」)及恐怖活動罪(「第二控罪」),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並將會在本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控辯雙方將會傳召專家證人。早前,控方加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第三控罪」),此控罪與國安法無關,唐英傑一方反對加控。
2019年七月二十八日,上環發生反修例衝突。區域法官郭啟安早前裁定健身公司東主夫婦湯偉雄、杜依蘭和十七歲少女,暴動及交替的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原審法官在「赴湯杜火案」判詞中指出,普通法「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並非身在現場的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