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參加倫敦六四集會?流亡後代、工會和緬甸人重新解讀八九六四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第一控罪」)及恐怖活動罪(「第二控罪」),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並將會在本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控辯雙方將會傳召專家證人。早前,控方加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第三控罪」),此控罪與國安法無關,唐英傑一方反對加控。

不缺席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未到六四,建制媒體舖天蓋地消息指 「穿黑衣」、「叫口號」和「點燭光」均屬違法,「力勸」市民不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云云。民間悼念由維園到遍地開花,由各區要地轉移教堂。惟防疫政策下,教堂座位有限,塞不下的人,走到哪裏去了?

維園仰首天問 內心澄明燭光不滅

曾經,六四集會開始前,旁邊總有中年人一手拿著電話,一手拿著蠟燭,狼狽地四處張望,找尋友人的身影。放工時間,天還未入黑,有時維園已經坐滿了好幾個足球場。每年的和平氣氛都沒有改變過,甚至平和到被罵到年年都行禮如儀,一切還是恆久不變地如此平靜,集會依舊悲哀但溫暖。

六四旺角滅燭光之夜 警以《公安條例》拘捕賢學思政王逸戰

六四之夜,警派三千警力在銅鑼灣,封紅隧,堵塞港九交通要道,如臨大敵,有網民戲謔為「封島」行動。九龍方面,旺角多個街站「開花」,警採取未開站先圍封鎖線的策略,又警告開街站者如果燃點燭光,有可能干犯非法集結罪。若開街站者準備街頭放映紀錄片,電檢處早有準備作出警告,配合警方「吹熄」六四街頭燭光。賢學思政開街站前夕,十多名警員蜂擁而至,用《公安條例》指王逸戰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其言論引致現場人士可能破壞社會安寧,即場拘捕。

有感與中共最正面的燭光 鄒幸彤六四被捕前7小時的留言

臨近六四凌晨,記者相約鄒幸彤補問她的心情,到她的辦公室做一個短短的訪談。昨晚11時,她仍在律師樓追趕著工作進度,因為堆積的工作太多,上司要催她交貨。她指明天 (六月四日) 早上七時多會從公司出發,接受另一個訪問,據悉是商台節目晴朗的一天出發,而她接着便會出席另一個跟六四無關的記招。

《國殤之柱》高志活「不要餵養內心的野獸」

在出發往丹麥前,記者冒昧發送電郵約見,想不到高氏翌日便回覆應允。會面當天,我先從首都哥本哈根坐一個多小時火車,來到安徒生的故鄉歐登西 (Odense),再轉乘巴士,下車後沿著馬路、拐進一條鄉間小路,走了大約十多分鐘後才到達高氏的工作室。

香港進入「慢版六四」的隧道 港大學生會主席郭永皓: 溫和求存喚醒公民 守護真相是基本底線

山雨欲來風滿樓,今年是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首年「六四」,傳來消息警方部署三千警力戒備在維園,維園一帶穿黑衣者違法,網媒早早傳風聲一入維園不論是平民或政治人物,一定「從嚴執法」。無處不在的紅線,燃點燭火悼念也變成一宗罪。如今學生領袖,還面對多一重法律風險,但港大學生會決定如期舉行「洗柱髹橋」的傳統,明言「守護真相是基本底線」。

學民這一課朗彥的青春悔過書

林朗彥不問好壞的事情,一概都「老實說」。筆者實在驚訝,由衷對他說了一句:「很感謝你的坦白。」他反而平靜地回答:「十年了,可以坦白了。」

預言六四悼念不需要「大台」 何俊仁抗爭三十多年的一口氣

在判刑前一天,何俊仁仍在其律師樓忙過不停,接受訪問時,他表示若不幸被監禁,算得上是「一種Relief」,「見到咁多老友坐監都感同身受,啲親人全部都識。(我)入到去坐,某方面都係一種relief嚟。喺出面日日瞓唔著,有好多案做唔停要掛心,冇人會enjoy坐監,但就當俾我喺入面休息一陣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