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唐英傑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從那天起,他一直在牢獄之中。 唐英傑是首位被《港區國安法》起訴的被告,被法庭判
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罪指馬於2020 年 八月 十五 日至 十一 月 廿二 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法官陳廣池今日於區域法院判馬俊文入獄五年九個月。 馬俊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多次在街站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下稱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條罪,十九日(周二)早上在區域法院續審。繼唐英傑案後,法庭再次就「光時」口號爭辯其意義,而今次
外號「愛國教育將會成為教育的主調。(陳子煜攝)」的馬俊文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罪指馬於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11 月 22 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法官陳廣池上星期裁定面證供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於2020年7月1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並撞向警員。三位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和陳嘉信早前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罪成。辯方今日求情指,唐英傑當日「魯莽」犯案感到後悔,亦希望法庭考慮案件為首宗國安法案件,已經給予社會嚴重警告,令其他人不會再輕易犯案。 案件明天下午判刑。
三位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和陳嘉信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罪成。家屬聞判後表現平靜,有旁聽人士散庭後大叫「加油」、「撐住」。法庭押後至周四(29日)聽取辯護方求情後判刑。
2016年新界東補選,梁天琦用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作為競選口號。 後來敗選,到被取消選舉資格,這句口號幾乎沒有被提起過。 時間掣倒扭至反修例運動的開端,標誌性的6月9日百萬人遊行、6月16日的二百萬人加一的遊行,甚至在7月1日衝擊立法會的行動中都沒有成為群眾呼叫的口號之一。
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涉於去年七月一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並撞向警員。他被控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15 天的審訊審訊結束,今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一個多星期,庭上談過遠至元朝的官吏、三國五代和兩宋的歷史書、文化大革命的參與者 、美國歷史上的黑人人權領袖、2016年參與新東補選的梁天琦、2019年的示威者和連登網民。他們都在庭上被提起,他們的思想行為被討論和立論,但古人與坐牢的人都不能說話。被傳召的三位專家證人角色只是協助法庭理解口號的意思,卻多次被質疑學科的知識水平、做研究的方法等。
唐英傑首宗國安法案件的審訊,專家證人作供完畢。辯方傳召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和香港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李詠怡, 他們合作完成了一份專家證人的報告。報告主要測試劉智鵬的主張是否屬實,包括以示威現場調查、電話民調及分析網上討論區內容等,反駁並非所有人對「光時」口號有完全一樣的理解。
高等法院早前拒絕受理首位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司法覆核申請。唐英傑其後上訴有關決定,上訴庭今日頒下裁決。上訴庭駁回唐英傑的申請,案件將於明天正式開審。
前年(2019年)11月12日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警方衝入中大大學校園拘捕多人,包括中大生陳起行(21歲)、理大生李俊皓(24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張俊浩(19歲)及中大生鄧希雯(24歲),四人事後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他們否認所有控罪,這是首宗涉及中大衝突的暴動案審訊。四名被否認控罪,案件將會押後到7月7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