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精液案2】 非接觸式性騷擾成新趨勢 日本校園推教育訂立反性騷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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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重教育,一旦遇上性騷擾,目擊者不能做旁觀者,要挺身而出指證。

過去近20年,報道曾記載至少5宗潑不明液體案件,來常偉是唯一不被判刑的被告。外界質疑刑罰過少或助長相關案件,該案亦揭示大學校園缺乏反性騷擾政策,案發地點香港城市大學至今仍沒有向學生發出聲明,事主亦只能透過校內性騷擾投訴委員會要求校方徹查,在狹小的空間爭取公義。

在日本參與防止性騷擾工作的研究者熱田敬子向本刊指出,日本校園有不少性騷擾或性侵案,校方的處理方法是先對被告作出停課或撤銷學籍作處分,將被告隔離校園,保障事主安全;最低限度是向外發聲明表示重視案件,向學生保證安全校方絕對是責無旁貸。

追溯舊聞 潑不明液體早發生於2005年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於10月29日發布《個案回溯研究統計報告2019-2023》 ,將5年間的性暴力案件分類為「插入式」、「非插入式」、「非接觸式」和「其他」。被問到潑射不明液體是否屬於「非接觸式」性侵,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資深研究主任邱志衡回應指,個案數字不多,暫時將其放入「其他」,日後會再作討論其分類。

「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下稱「關注組」)今年接收投稿大半年,平台就像樹洞給受害人申訴。創辦人Charlene收過最早發生的個案是2000年,後來她開始追溯舊新聞,發現2005年也曾有一宗案件,投稿時間長了,累積一些案件,舊案件亦漸漸浮現出來。

城大發生潑精液案,事主表示在校園仍在惶恐之中。
城大發生潑精液案,事主表示在校園仍在惶恐之中。

後來,Charlene又找到2007年一宗潑射精液的案件,而今年2月23日警方在銅鑼灣拘捕一名56歲男子涉嫌多次向女性臀部潑不明液體,其後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原來他和2007年那案件被告的名字、年齡都是脗合的,我覺得他是重犯。」

據關注組統計,從2005年至今,網上新聞可找到就同類案件被捕及定罪的次數僅5次,其中兩次更可能是同一犯人所為。縱使關注組至今收獲過百份投稿,Charlene與Sophie也沒有辦法就此斷定犯案趨勢,「在這個關注組成立前,記者似乎都不太在乎這類案件。」

Charlene認為,警方在早期未有重視這類案件是源於認知不足,「我當時有感受到的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連查的方向都不知道。」不過,她覺得今年警方比以往積極處理案件,例如於2月18日她一晚收到超過10宗在旺角發生的案件投稿,而當時所有受害者都有報案,「那次警方明顯是不同的(態度),他們知道發生什麼事。」

她表示,警方留意到這是一個連環針對女性的性暴力案件,又聯絡關注組的成員錄口供,「那次之後,報警他們(警員)會受理,他們會派一隊警察去跟進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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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校園潑精液判罰$5,000 / Interview:同是異鄉人 《但願人長久》 記兩代新移民 / 9月大事回顧

關注組:「不考慮判監因非發生在交通工具」說法荒謬

後來,警方就於2月23日拘捕疑犯李國定,李被判監4個月。相比起來常偉的刑罰,李國定的刑罰是相對較重。Charlene表示,由於香港沒有一項針對這種「非接觸式性侵」潑射行為的性罪行現行法例,她們也只能從新聞分析判刑的輕重。

她指出,律政司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只能從案件的犯罪元素找出所控告的罪行,例如普通襲擊、遊蕩罪等,而一些案件會控告被告非禮罪,是由他們潑出的液體成分作決定,如果液體含有精液成分,被控非禮罪的可能性較高。

她又稱,法庭在作出判決時,多數會留意案件是否單一發生,或被告是否行為良好等。另外,案發的地點亦會影響判刑,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曾就來常偉一案作聲明,提到法庭有清晰指引就於公共交通工具發生的猥褻侵犯判處監禁刑罰,有關做法是考慮到案件發生的普遍程度及保障乘客免於被侵犯。

Sophie認為,根據以上因素,來常偉的案件在本應是安全的校園發生,同樣會製造公眾不安,且對受影響的人造成長期的心理壓力,「所以法官這次才會特別提及,因為不是發生在交通工具,所以不會考慮判監,但其實整件事是有點荒謬。」

事實上,比較過去同樣被判非禮罪成的潑液案判刑,基本上都有被判處過監禁,包括李國定在2007年及2024年的案件都有被判監,而來常偉是唯一沒被判處監禁的案件。(見表)

西洋菜南街曾發生一宗潑精液案。
西洋菜南街曾發生一宗潑精液案。

事實上,法改會於2019年發表一份《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當中便建議採用《英格蘭法令》第79(8)條所載的「觸摸」定義,擴大至「以任何其他東西作出的觸摸」;同時,報告書建議性侵犯的構成元素增加至未經同意「射出精液」,及「作出涉及性的射尿液或吐唾液行為」。

然而,報告書內的建議至今未有真正地納入現行法例。

2005年至今潑射不明液體法庭案件一覽

被告姓名鄭君敏李國定楊姓男子李國定來常偉
年齡25歲40歲37歲56歲29歲
職業會計文員採購員/地盤工人城大博士生
事發日期2005年3月16日2007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0日至2月18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6月6日
事發地點銅鑼灣港鐵站工展會將軍澳彩明街銅鑼灣記利佐治街、旺角西洋菜南街、旺角港鐵站一帶城大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
控罪破壞社會安寧非禮遊蕩破壞公眾體統非禮
案情在月台趁女乘客等候上車,緊貼對方身後,手持噴壺向女乘客裙子射出液體。女事主與家人在工展會2A11號檔位購買飲品時,感臀部遭異物觸碰1至2秒,伸手後發現裙上有精液,轉身只見被告站在呎外。女事主指被涉案男子尾隨,其後發現身上沾有不明液體。旺角警署接獲9名16歲至32歲女子報案,各自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旺角港鐵站附近,被人從後向上背、臀部潑液體,受害人被潑濕後,疑犯已逃去。警方在記利佐治街外拘捕涉案者,當時他正向一名女子臀部潑不明液體。涉案者在校園內尾隨受害者,一手舉起手機,一手拿著裝有不明液體的試管。受害者後來發現臀部被潑濕。
液體成份尿液精液//精液
判刑自簽守行為一年,簽保$2,000囚3個月/囚4個月罰款$5,000

*資料來源: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

「非接觸式性騷擾行為」 日本同樣難起訴

本刊記者就香港潑射精液一案向性別社會學研究者熱田敬子查詢,熱田指出向女性體液或不明液體的行為在日本屬於「非接觸式性騷擾」,早發生在公眾場所或交通工具。她舉例說,2023年京都龜岡市發生一名23歲男性向一位少女的手袋潑精液,其後警方透過閉路電視揭發犯案者在市內用同類手法多次犯案,可是在日本只能以「器物損壞」或「暴行」罪名起訴,根據日本法例以「不同意猥褻罪」起訴,必須證明被告有猥褻的意圖。

更甚的是,「非接觸式性騷擾」行為隨著時代變遷,其騷擾行為已不局限於潑精液,在日本已轉化至難於搜證的行為,例如在車廂內近距離向女性頸部吹氣、嗅女性味道,或AirDrop傳送男性陽具照片,熱田慨嘆莫說起訴,「用AirDrop傳照片連誰做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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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彥汶

社會專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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