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原訂周一(26日)審訊,但身在內地的控方證人指因為健康和疫情為由二度未能回港出庭作供。控方證人是龍江投資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范燕,廉署曾發稿指「龍江的唯一董事兼股東不常在港,被告案發時,獲授權處理該公司所有業務。」《誌》發現,被告林德亮受僱於證人范燕,在政界亦有聯繫。范燕二次稱「身體健康」及疫情問題,未能來港出庭作證,案件多次押後。
案件原訂周一(26日)審訊,但身在內地的控方證人指因為健康和疫情為由二度未能回港出庭作供。控方證人是龍江投資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范燕,廉署曾發稿指「龍江的唯一董事兼股東不常在港,被告案發時,獲授權處理該公司所有業務。」《誌》發現,被告林德亮受僱於證人范燕,在政界亦有聯繫。范燕二次稱「身體健康」及疫情問題,未能來港出庭作證,案件多次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