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2021 法庭日誌 傳媒申請報道保釋程序被拒 裁判官質疑被告「動人故事」與公眾利益無關 讓想報道的傳媒由他們自己考慮什麼會被列入報道範圍?馬大狀即稱,如果被報道會影響日後審訊,控方指稱的控罪書,程序上披露被指稱的特定行為,或在有關時間行為和言論,又或轉載的資訊都可以為不可報道條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