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屯門發生一宗雷射筆襲擊休班警案,半年後被告獲知不用再續保,並歸還兩支雷射筆,被告即丟掉該「證物」。10個月後,警方向律政司作出覆核後,正式起訴被告。辯方曾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出若繼
2019年9月屯門發生一宗雷射筆襲擊休班警案,半年後被告獲知不用再續保,並歸還兩支雷射筆,被告即丟掉該「證物」。10個月後,警方向律政司作出覆核後,正式起訴被告。辯方曾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出若繼
控方於2021年3月25日正式起訴被告謝其聰(28歲)後,才得知控方早於2020年1月中,已請警方專家撰寫雷射筆報告。被告於2020年5月收到警方交還的兩支涉案的雷射筆時,獲警方告知律政司不起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