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悼念六四案 鄒幸彤煽惑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15個月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6月4日早上被捕,被警方起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鄒幸彤早前不認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裁決,裁判官陳慧敏裁定罪名成立,鄒幸彤被判囚15個月。鄒幸彤早前在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中不認罪,被判囚一年,她正在服刑當中。而本案12個月刑期當中的10個月會與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分期執行,換言之鄒幸彤須被加監10個月。
六四被控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鄒幸彤:悼念無罪,我不認罪
釋,正式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還柙至今滿一個月。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鄒幸彤不認罪,以「悼念無罪,我不認罪」回答裁判官徐綺薇的提問,案件將會在10月5日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