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k Channel 案 被告伍文浩被裁定7罪名成立 還柙至5月19日判刑

26歲男子伍文浩被指是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的管理員,涉發布製造爆炸品教學、鑽地設路障等訊息,被控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縱火等罪,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7項罪名成立。5月19日判囚6年6個月,伍文浩步入囚室時,有好友向被告說:「撐住呀吉吉」。

暫委法官許肇強裁決時指,被告在案發期間為頻道擁有人及管理員,授權其他管理員發佈非法煽惑訊息,他自己更以「sucker」名義發佈非法煽惑訊息,是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達成協議,非法煽惑他人參與犯罪行為。案件押至下月(5月)19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柙,他步入囚室前與親友揮手。

本案為首宗涉用Telegram 煽動而被告不認罪的反修例案件,被告伍文浩被捕至今,已還押逾19個月。被告被控7項與「串謀煽惑他人」相關控罪,即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犯縱火罪、犯公眾妨擾罪、製造炸藥罪、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犯暴動罪,以及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另被控18項交替控罪,即沒有「串謀」元素的煽惑罪。

被告曾承認為「SUCK Channel」管理員

暫委法官許肇強裁決時指,被告伍文浩在警誡下承認管理「SUCK Channel」及「SUCK公海」,「我喺上年10月喺連登討論區識咗個網友,佢俾咗個Telegram賬戶嘅登入名同密碼我,之後我用自己部手機登入咗呢個賬戶。」

法官續指,賬戶的雙重認證是被告的個人電郵,而被告電話有「連登」討論區、Facebook 及Instagram 程式,三者賬戶均與與「SUCK channel」的名稱及頭像相似,而被告亦將Telegram訊息轉發至上述三個程式。

法官引用控方陳詞指,「sucker」賬戶不可能是巧合,亦不可能是盜用,而被告作為「SUCK channel」最大權力的人,絕不可能不知道,群組曾發佈大量非法煽惑信息。

辯方指「sucker」賬戶或是「Bot(機械人訊息)」,惟法官引用控方陳詞指,「sucker」與其他賬戶的對話極人性化,使用示威者常用術語,如「狗」、「裝修」,顯示訊息由真實用戶撰寫。

法官:警方搜證更準確保留證據

辯方在審訊時質疑警員劉澤堅是「山寨式」搜證,干擾資料的完整性。辯方指,處理電子證物的正確做法應是先將手機調教至飛行模式,將SIM卡取出,然後用法拉第袋封存手機,帶回警署後再用法證軟件複製手機的數碼副本。然而,警員證人劉澤堅直接用被告電話登入「sucker」賬戶、沒有將被告電話調至飛行模式,以及直接以相機拍攝手機畫面。

法官引用控方陳詞指,警員以相機直接拍攝手機畫面,是準確保留證據的方法,顯示據 「sucker」賬戶在被告電話的狀態。至於電話是否連接網絡,法官指賬戶資料儲存在伺服器,「電話能否上網,不影響頻道內容」,認為訊息沒有被干擾。

法官:被告與他人達成協議 煽惑參與罪行

總括而言,法官認為被告電話運作正常、資料完整,被告在案發期間為頻道擁有人及管理員,授權其他管理員發布非法煽惑訊息,他自己更以「sucker」名義發佈非法煽惑訊息,是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達成協議,非法煽惑他人參與犯罪行為,裁定7項「串謀煽惑他人」相關控罪名成立,餘下18項交替控罪則無須處理。辯方由大律師郭憬憲及吳宗鑾代表,郭指被告背景普通,無須索取背景報告,案件押至下月19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DCCC2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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