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非法集會案,民主派一共二十四名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三人早前不認罪,今日案件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法官胡雅文裁定三人罪成。
政府連續兩年禁止六四維園燭光悼念集會,象徵着回歸後悼念六四自由、在港大豎立22年的「國殤之柱」今晨遭被拆卸。香港大學多次預告將移除雕像,今晨(23日)終被校方移往別處,在搬運過程發出巨響,恐已被「肢解」。擁有人及創作者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凌晨即時發聲明指「十分震驚」,校方此舉「是對私人財產無理及自焚行動」。
支聯會今年9月拒絕向國安處提供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梁錦威及其餘三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五人早前表明不認罪。上周因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被判囚9個月的梁錦威改為認罪,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時回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指五名拒交資料的常委有組織地、故意地拒絕交文件,而事後警方亦在支聯會所屬地址搜獲國安處要求的文件,最後判處梁錦威監禁3個月。
民主派初選47人案今年 3 月1日保釋聆訊期間,代表趙家賢、楊雪盈、劉偉聰等8人的辯方律師丘律邦進入法院時,被警員指其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律師證明文件,警員表示不滿意丘的態度,及後將其拘捕。丘之後被控「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等罪,案件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證人在昨日已完成所有作供,今天辯方代表律師進行答辯。他指出,如不能證實丘律邦的律師身份,警員要做的職務範圍就是不准許丘進入法院範圍,而丘得知不准進入後,亦沒有強闖「封鎖區」,故並沒有構成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裁判官鄭念慈宣布案件將於明年2月9日進行裁決。
去年六四集會案,24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不認罪的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早在上周四(9日)被法官胡雅文裁定全部罪成。法庭今早(13號)在區域法院處理三人之求情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今年六四早上被捕,她早前否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辯雙方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自辯的鄒幸彤陳詞時多次強調「無法煽惑一個不存在的集會」。她提出,控方依賴的
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今日開審,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胡志偉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今早在區域法院續審,除梁錦威外,另外四人作求情,案件於十二月十三日判刑
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惑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行政長官兩天前以行政命令,把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控方不清楚作為第一被告的支聯會在刑事審訊下的法律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於今年六四在網上宣揚已被警方禁止的維園六四晚會,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主要依賴鄒幸彤在社交平台及明報發表的兩篇文章作盤問,質疑內文指向被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六四早上被捕,被警方起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選擇自辯的鄒幸彤不認罪,她對控方提出口頭證據有不認同之處,亦需要時間準備陳詞。期間裁判
早前國安處要求不同組織交出文件,支聯會本月初見記者,指因「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並非屬實,故5名時任常委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惟警方以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作出拘捕行動,
多名民主派人士,當中包括支聯會常委,因為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12名被告: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
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指相信其為國安法中的「外國代理人」。國安處要求支聯會交出會議、財政紀錄和會員資料等,支聯會其後表明不會交出資料。警方在9月8日拘捕多名常委。各人今日(9月10日)上午9時半於西九
多名民主派因為去年參與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12名被告: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楊森今日認罪,其中趙恩來和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