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進入第九天。法庭傳召消防總隊目鄭樹榮、隊員譚東輝、梁彥聰、黃斌科、市民尹攜珍、尹雪嵐、急救員華夏和曾朗軒出庭作供,講述急救周梓樂的情況,其中證人抹車姐姐尹攜珍跟周梓樂的墮樓位置相距十個車位,她看見一名短褲及長褲的青年望着梓樂的倒地,表情「呆咗」,事後不見二人。
【記者–報道】

義務急救員稱街坊指「有人從三樓跌落一樓」及「好似係避催淚彈」
法庭今日傳召兩名義務急救員出庭作供。第一位出庭作供的義務急救員為華夏。華指,他於約凌晨一時在尚德邨內有街坊告訴他有人在停車場內跌了下來。華稱,他其後乘停車場電梯與消防員到達傷者位置,即二樓低層,當時已有兩名消防員正處理傷者。 華負責檢查傷者的左腿,他指,並沒有發現明顯傷勢,雖左小腳有血跡,但沒有傷口。華憶述,他其後將傷者左腳的鞋剪開檢查腳掌,腳掌並沒傷痕。華又補充,當時見到傷者的褲有濕,且聞到淚味,因此相信傷者是失禁。庭上播放一段片段,當中見到華正協助急救傷者,華在片段中大叫「做咗呢單先」。
華之後解釋指,他說這話是因為當時有人說樓下有救護員,但他們不是去處理華正協助的傷者。
華說,救護員多於三分鐘後才來到現場。 同為義務急救員的曾朗軒接著作供。曾指,他於約凌晨一時在尚德邨內有街坊告訴他「有人從三樓跌落一樓」。曾稱,他到達現場時已有兩名消防員正處理傷者,旁邊亦有兩名市民在拍照。

曾看見地上有血跡,於是問消防員,消防員說那些血是傷者吐出來的。曾稱,他聽到街坊說傷者「好似係避催淚彈」。曾說,傷者全身沒明顯傷勢,但他摸傷者右盆骨和右肋骨時卻感到有異常的「凸缺」感,相信是骨折,因肋骨骨折可導致俗稱「爆肺」的氣胸情況,他向救護車上人員講述梓樂有關情況。曾補充,他按傷者復部時有反彈,應該有內出血。曾指,他當時見救護員未到現場,於是問消防員,消防員回應指
「阻住咗」,當時時約一時二十三分至二十五分。
曾最後攜傷者的隨身物品到伊利沙伯醫院,保存周的電話,其間替周接聽了兩個電話,分別是周的朋友及一名科大學生會的人,十一月五凌晨他替周辦理入院手續,法官替周梓樂的父母讚曾「你當時照顧得梓樂好好」。
華聞警說要求他們「離開」曾朗軒則指是街坊說
華和曾均有指,在他們為傷者急救時,有防暴警到場。
華說,當時防暴警沒有在行為上阻礙救援工作,但有叫他們「離開」,他沒親眼看見警察說此話,但他指,當時聲音是從防暴警的方向,即停車場內傳來,而當時停車場內只有警察。 但代表警方的大律師反駁指,華在今年一月十三日和十六日所錄的兩份口供,對於警方有沒有阻礙救援工作的問題,均稱沒有。
華指他在錄第一份口供時,有提及過警方有在言語上阻礙救援工作,對於為何之後的一份證供又說警方沒有阻礙救援工作,他解釋這是他當時太緊張。曾作供時則說,「離開」是街坊對警員說的。

兩青年站在周梓樂旁「呆咗」
市民證人尹攜珍出庭作供。尹稱,她的工作是在尚德停車場抹車,當天大約晚上七時開始工作,根據呈堂閉路電視片段的畫面,尹作供稱當時坐下休息的位置,與梓樂倒地位置相隔約十個車位,距離約十多至二十米。
尹說,她在大約零時四十分時在停車場二樓高層聽到停車場火警鐘響,於大約一時,她推着攞放抹車工具的小推車到二樓低層,並在一個石壆坐下,她坐下後,見到有兩個年青人「呆咗」望著地下,她此時才望到傷者在地上,當時兩名青年與傷者相隔兩三個身位。
尹補充,一名年青人穿長褲,另一名穿短褲,穿長褲的戴着口罩,穿短褲的則沒有,兩人年約二十歲。尹又說,穿短褲的途人,她只看了他一眼。尹指,她見狀後便立刻去找消防員,她在升降機口見到兩名消防員後便告訴他們「有人跌咗喺度」。 此時,尹說,她回過頭來時,短褲的青年已離開,而穿長褲的青年則除了口罩向街道方向笑,然後對她笑,她形容該青年看似「寬容了」,她亦說自己見到有人處理傷者後,「個心舒服咗」。事後,尹叫同在停車場抹車的女兒一同離開。 法庭將傳召救護員和市民證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