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首兩天聆訊    親人與社工醫生對陳彥霖自殺傾向看法不一

15歲職訓局青年學院學生陳彥霖於去年九月十九日失蹤,在同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發現浮屍海面,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於第二日聆訊(二十五日)的早上表示,相信陳彥霖的死亡時間為去年九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之間。

出席聆訊的證人包括陳彥霖母親何姵誼、公公、堂姊和社會福利署工作助理主任、青少年院女童部社工黃燕麗、一名急症醫生及兩名精神科醫生。綜合兩天的死因庭,陳的親人與其他證人對陳的自殺傾向各有說法。

熟水性的陳彥霖浮屍海面一事一度引起爭議,公眾一度將陳彥霖之死聯繫到反送中運動。昨日(二十四日)死因裁判法庭就案件作公開審訊,法庭將傳召三十名證人,案件審理期為十一日。案件由裁判官高偉雄審理,法庭於首天傳召陳母、 外公、堂姊和社會福利署工作助理主任作供。陳家人在首日審訊結束後於法庭正門離開,被大批圍觀的市民指罵「死全家」。

《誌》記者曾於首日在法庭旁聽,第二天綜合各傳媒的報導,整理出陳彥霖生前的關鍵時間,重組時間表,亦在各個供詞中發現內容和觀點有所出入。

破碎家庭成長 陳母稱兩人關係良好

陳母何姵誼是第一位證人作供。她指,於2004年誕下陳,與陳父一家三口同住。陳父母沒有結婚。陳三歲時,陳母因陳父吸毒和施行家暴,帶陳離家出走。離開父親後,陳一直與外公同住,陳母與陳一星期見面一次。陳母稱,女兒生前與她感情要好,情同姊妹;雖然兩母女有時候會因女兒缺席上課有爭執,但女兒都主動哄她。

陳母繼續供稱,女兒生性開朗,為人直率,喜歡游泳和跳水,後來在中一因骨折就沒有再跳水,但仍然會與朋友去游泳。骨折一事,加上陳彥霖與同學的爭執感到挫敗,一直拒絕上學,甚至離家出走。陳母指每次女兒離家出走後都是在不同的男子家中尋回,這些男子均不知道陳只是個初中生。陳亦因離家出走而多次入住女童院,陳母稱自己「冇跟進到呢啲事(女兒入住女童院一事 )」。

女童院曾用膠袋勒頸

陳曾兩次轉校,在校成績中規中矩,每次都是因同學之間的瓜葛而轉校,問題曾一度好轉,但又因為「好快唔喜歡」,又不想上學。去年三月,陳母稱女兒「扮自殺」離家出走,其後被送往女童院。期間,陳於三月十九日女童院企圖用膠帶勒頸,受傷送院治理。陳母一直沒有到女童院探望女兒,因她「唔想畀佢(女兒)知我一定會嚟救佢」。陳彥霖出院後失蹤,五月被尋回,期間一直做陪酒工作。

此事後,陳告訴陳母她想報讀職訓局青年學院。陳亦有兼職工作,陳母稱「我有去過佢做嘢嘅地方望佢,佢真係做緊嘢」。

可是,陳母指出,陳的精神狀態於去年八月中開始有異常。陳在八月十二日到塘福懲教所探訪伍姓「筆友」,一度不肯離開。「筆友」父親之後接陳離開,但陳擅自搭的士返回懲教所。的士司機因陳沒錢付車資報警,陳因襲擊到場的女警被補。陳母到警署只見到女兒「行嚟行去,自言自語」,其後要求警員把女兒送到醫院做檢查,然後她自己離開警署。

陳彥霖因襲警案上庭但陳母沒有出席,解釋指「我唔識點樣面對個女」。陳母於八月十九日到醫院探望陳,她稱女兒當時在醫院大哭大鬧,並告訴她聽到「一把男人聲」。她曾就女兒的情況查詢醫生,但醫生說這只是青少年反叛期的情況,女兒又對她說寧願到懲教所也不想入女童院,因她在女童院就會聽到那把聲音。陳母不想女兒到懲教所,因為在懲教署女兒會很辛苦,最終沒有理會女兒的要求。

陳於九月告知陳母她「想變乖」和「想重新嚟過」。去年九月十六日為陳在職訓局青年學院首個上學日,陳告訴母親她為上學感到高興。唯於同年九月十九日,港鐵職員用FaceTime致電陳母,指撿獲陳的隨身物品,當中有畫簿、畫筆和一部電話(陳有兩部電話,另一部於學校找回),但陳母在庭上稱「不記得對方的來電號碼」。陳母當時於南韓旅遊,  九月二十一日回港後報警。

陳母何姵誼離開時被人辱罵。(-攝)

陳彥霖生性開朗 「沒有自殘傾向」

社會福利署工作助理主任唐穎恩自2018年開始處理陳的個案。唐供稱,陳是個聰穎的女生,且適應能力強,只是社交能力略遜。唐解釋,陳在去年三月因情緒不穩被安排在獨立室進食,覺得被困住,激動起來才「企圖自殺」。唐亦指,縱使陳於破碎家庭成長,但她仍認為陳是一個開朗的人。唐稱,陳有不如意的事就會發洩,發洩後就會沒事,亦不會自殘,「佢唔係嗰種抑鬱嘅人」。唐表示,陳會因為同齡朋友或感情而不開心,但令陳最傷心的事,往往與母親有關。

唐補充陳母指,寄宿學校的老師給予陳很多機會,讓陳能發揮所長,陳更代表學校參加演講比賽。然而,同學間的流言蜚語,令她又墮進低谷。唐再一確實,陳去年八月中開始有異樣。陳本來對唐十分有禮,但於醫院卻對她呼喝。唐指,陳稱她聽到聲音像陳母般叫她「乖啲啦」。陳曾向唐表示,她對塘福懲教所探望的一事完全沒有印象,如同「斷片」。唐稱陳的想法比同齡女生成熟,在塘福一事後亦有所反省。

涉襲警被捕 手腳疑被手銬勒出瘀痕

對於陳的政治見解,唐指陳曾參與反送中運動,但她不是中堅分子,因為她覺得與人有「那些」衝突不值得,唐沒有進一步解釋「那些」衝突是指什麼。

青少年院女童部社工黃燕麗在第二天審訊供稱,去年八月十四日, 彥霖因涉嫌襲警再被判入女童院,惟當警方將彥霖送入女童院時,職員發現手腳有疑似被手銬勒出瘀痕,認為有不妥,遂拒收彥霖,並要求警方先將她送去醫院驗傷。根據紀錄,醫生處方了藥膏給她療傷。

 精神科診斷「對立反抗症」母曾拒絕女兒覆診

法庭第二日下午傳召曾經與陳彥霖會診的三名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林志鵬作供。他指彥霖於去年三月九日,在社工及警員陪同下到急症室,送院原因是有自殘傾向。彥霖向他表示,自己曾經頭撼埋牆、咬自己手臂及用膠袋勒頸。林志鵬檢查後發現彥霖的額頭有瘀傷,但全程神智清醒,對答有條理,沒有異常表現。林最終決定安排彥霖留院,接受進一步身體檢查,由精神科醫生進行會診。林醫生根據其他醫生的醫療記錄及資料,提及精神科初部診斷陳彥霖患上「急性壓力症」及「對立反抗症」,又指出她的母親拒絕讓女兒到精神科覆診。

另一名在八月於屯門醫院為陳彥霖診斷的青山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楊醫生表示,陳彥霖當時再因自殘入院,手有輕微咬傷痕跡。但陳彥霖透露,曾有一男一女的聲音在腦海內批評她,承認自己曾吸食大麻。楊醫生表示,見陳彥霖時對方表現平靜,對答正常,不認為她有幻聽、幻覺或妄想,因此不認為她患有思覺失調,只是較佻皮,對權威人士有對抗性,她亦無自殺或傷害人的傾向,診斷她是典型「急性壓力反應」及「對立性反抗症」。

 首兩日審訊 部分證人與陳母供詞觀點有出入

《誌》記者曾於首日在法庭旁聽,第二天綜合各傳媒的報導,發現陳母在講述陳的精神狀況方面與其他人的供詞都略有出入。

陳母與精神科醫生的供詞有所出入。陳母一度指出醫生稱陳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陳的行為只是反叛期的正常狀況,陳母稱醫生曾對她表示女兒不用覆診。不過,三名精神科醫生今日卻在庭指出,陳被診斷患有「對立反抗症」,又稱陳母拒絕讓女兒到覆診。

陳母一度指出陳曾想自殺,但曾處理陳個案的社工則指出陳於三月所作出的自殘行為相信並非因想自殺,陳是因為不甘心被判入女童院並想離開。陳之前亦多次向母親表示不想再入女童院。

法庭將會繼續傳召陳彥霖的「筆友」及法醫等人出庭作供。

《誌》記者將會到法庭繼續旁聽,報導陳彥霖案死因庭的消息。

【案件編號:CCDI870/19】

  1. 死因庭首兩天聆訊    親人與社工醫生對陳彥霖自殺傾向看法不一
  2. 陳彥霖塘福探「筆友」情緒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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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紀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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