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日報》記者遇襲案 警稱疑犯有精神病紀錄 證據不足撤控 警:正追查其他涉案人士

有市民當日拍攝到襲擊記者的疑犯。


2019年9月前《蘋果日報》女記者M與家人在秀茂坪一間食肆用膳後遭4名戴黃色安全帽男子襲擊,她與胞姊受傷,歷時半分鐘,施襲者更向她們說:「叫你老細肥佬黎還錢」。M與姊受輕傷,他們認為這次襲擊事件是衝着「新聞自由」而來。

事隔半年,2020年3月警方拘捕兩名分別24歲及25歲的男疑犯。根據《蘋果日報》2021年3月報道,姓潘的男子有黑社會背景,他自行到青山警署自首。事主本月(7月)收到警方電話,表示律師證明被告「有好厚的精神病紀錄」,又稱被告住精神病院舍,因此決定撤控;同日收到警方信件,警方表示已完成調查,證據不足,決定不檢控,「若將來得到更多資料顯示有人涉案,警方會覆核此案」。

《誌》向警方查詢,警方並沒有正面回應有沒有致電事主,或曾否表示被告有精神病紀錄而撤控。警方回覆指「於2020年3月18日拘捕一名現年26歲姓潘男子並暫控其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經由律政司審閲後,決定撤銷被捕男子有關控罪。警方仍在調查此案,並正追查其他有可能涉案人士」。

事主M指,警方在2020年3月拘捕兩名疑犯,沒有通知她們認人,其中一名疑犯因證據不足而撤控。直至去年(2021年)9月底,警方聯絡她會排期上庭,告訴事主有機會出庭作供。今年3月她再收到警方電話,警方指為了「簡化法庭程序」,向事主查詢「會否同意被告認罪簽保守行為」,M與胞姊不同意,怎料本月警方竟突然通知撤控。

M對於律政司及警方「撤控」的決定表示失望,她坦言對司法制度已失去信心,但至少這宗襲擊案應該在法庭進行審訊:「其實我們一直等待上法庭那一刻,可以親眼望到這班是甚麼人,由法庭重組這件事,算是解開心結,但現在永遠都不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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