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兩罪成共被判囚9年 親友待唐離開法庭後落淚
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罪成,共被判入獄9年。法官在判詞中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6年半、恐怖活動罪判8年會是一個合適的量刑起點,明白唐英傑是家庭的經濟支柱而他之前也有良好的品格,但是基於這案件的事實,良好的品格並不會令刑期減少。
唐英傑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 最高可囚終身 判詞:「光時」有分裂國家意味
三位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和陳嘉信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罪成。家屬聞判後表現平靜,有旁聽人士散庭後大叫「加油」、「撐住」。法庭押後至周四(29日)聽取辯護方求情後判刑。
【這是審判誰的國安法庭】劉智鵬、李詠怡和李立峯-誰才是真正的專家?
根據法庭指引,三位專家要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協助法庭解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每次專家證人都由在庭的法官的承認其專業資格才可以繼續作供。控辯雙方就他們的言論、行為和資格都收到控方和辯方的質疑。這些在院校教導無數學生、在學術界累積多年經驗的教授們,在另一個場景受到了質疑,猶如光臨一個新世界,在法理的邏輯和盤問中,尋覓學說的立足之處。
【這是審判誰的國安法庭】唐英傑案 —— 梁天琦 & Malcolm X -他們是否分裂主義者?
控方專家證人嶺大副校長、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在專家報告中解釋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指梁天琦是口號的創始人。報告交代梁天琦在2016年新東補選的單張和造勢大會的言論,指梁的政治計劃(political agenda) 就是「推翻政權」。劉智鵬在庭上作供時,引用了梁天琦在2016年的選舉造勢大會上說「選票就是子彈」,指梁把選票當成武器,務求用選票推翻政權。
唐英傑案結案陳詞 控辯爭議「光時」口號意思是否煽動分裂國家 27日裁決
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涉於去年七月一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並撞向警員。他被控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15 天的審訊審訊結束,今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要審判誰的國安法庭】陳祖仁和歷史長河中的古人-「光復」和「革命」的遠近歷史意義
一個多星期,庭上談過遠至元朝的官吏、三國五代和兩宋的歷史書、文化大革命的參與者 、美國歷史上的黑人人權領袖、2016年參與新東補選的梁天琦、2019年的示威者和連登網民。他們都在庭上被提起,他們的思想行為被討論和立論,但古人與坐牢的人都不能說話。被傳召的三位專家證人角色只是協助法庭理解口號的意思,卻多次被質疑學科的知識水平、做研究的方法等。
【唐英傑案】駁回唐英傑不設陪審團覆核申請上訴庭:律政司享獨立檢控權 陪審團不是一個必然的權利
高等法院早前拒絕受理首位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司法覆核申請。唐英傑其後上訴有關決定,上訴庭今日頒下裁決。上訴庭駁回唐英傑的申請,案件將於明天正式開審。
唐英傑案辯方質疑「審判權」法庭批准加控非國安法控罪
前年(2019年)11月12日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警方衝入中大大學校園拘捕多人,包括中大生陳起行(21歲)、理大生李俊皓(24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張俊浩(19歲)及中大生鄧希雯(24歲),四人事後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他們否認所有控罪,這是首宗涉及中大衝突的暴動案審訊。四名被否認控罪,案件將會押後到7月7日作出裁決。
【唐英傑案】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唐英傑申覆核提四大原則遭駁回
高等法院拒絕受理首位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李運騰頒佈書面判決,指出在國安法實行之前,若律政司決定案件要經公訴程序,案件就要在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但國安法實施後情況則「不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