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業建築」將一級小型工程訛稱三級瞞騙屋宇署 中標前遭署方紀律處分 

本刊透過政府憲報與新聞公告證實「宏業建築」曾涉嚴重違規,「宏業建築」將原本一級小型工程,以三級工程報告屋宇署,藉此瞞騙署方。2023年8月「宏業建築」受屋宇署紀律處分,罰款以外,亦被罰停止小型工程4個月。有關對「宏業建築」的懲處紀錄,居民全然不知;而屋宇署轄下負責為工程與工程公司把關的相關委員會,其透明度亦低,公眾一般很難得知內部成員背景及裁決結果。

黃忠基辭職 宏業須停工

根據屋宇署向傳媒提供的資料,承建商「宏業建築」共有27項工程。至今年1月初「宏業建築」僅剩一位授權簽署人(Authorized Signatory,簡稱AS)黃忠基辭任。所謂授權簽署人,即代表承建商履行《建築物條例》下的相關職責。

「宏業建築」目前已沒有授權簽署人。(資料來源:屋宇署)
「宏業建築」目前已沒有授權簽署人。(資料來源:屋宇署)

本刊查閱「宏業建築」2024年牌照資料,當時擔任「授權簽署人」的人是黃忠基與葉德榮。宏福苑大火發生後,黃忠基因涉嫌誤殺被捕,隨後被傳媒揭發他為房屋署轄下牛池灣屋宇保養測量師。傳媒多番追問下,房屋署指黃忠基負責東九龍公屋的保養維修工作,並由房屋署面試甄選錄用。大火發生兩天後,黃忠基已被解僱,但房屋署未有回應其工作是否涉及利益衝突。

遭屋宇署禁小型工程4個月

「宏業建築」於2024年1月被法團選為大維修承建商,其後居民一直擔心該公司能否成功續牌。本刊翻查2023年憲報,發現8月11日刊登的公告中,屋宇署轄下的「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公布裁決,「宏業建築」及授權簽署人葉德榮於2012及2014年間,在柏道4號寶威閣與般咸道78A至78B寧養臺兩個小型工程,因「疏忽或行為不當」而被處分。事件中,「宏業建築」及葉德榮分別被罰款5萬元及5千元,雙方須支付委員會及屋宇署的研訊費用合共8萬4千元;此外,「宏業建築」被裁決由憲報刊登日起計,禁止核證及進行任何簡化規定下的小型工程4個月。

涉案的柏道4號寶威閣
涉案的柏道4號寶威閣。

根據8月11日的新聞公報,對於案情更詳盡的描述。「宏業建築」於2012年處理寶威閣處理一項小型工程,向屋宇署呈交第三級別小型工程表格,但其後屋宇署發現該工程是屬第一級別。政府指出「承建商在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下核證及進行小型工程及未有識別該項小型工程的性質和級別,對公眾造成安全隱患,在進行建築工程方面行為不當。」第一級小型工程屬於複雜程度最高的工程,這涉及結構上的改動及加建;第三級工程如拆除冷氣支架,兩者分別甚大,「宏業建築」將原本一級的工程冋向屋宇署呈報為三級工程,屬故意瞞騙,紀律委員僅形容「行為不當」。

宏福苑居民不知2023年「宏業建築」遭屋宇署處分。(資料來源:政府憲報)
宏福苑居民不知2023年「宏業建築」遭屋宇署處分。(資料來源:政府憲報)
涉案的般咸道78A至78B寧養臺
涉案的般咸道78A至78B寧養臺。

至於寧養臺的小型工程涉及豎設或改動靠牆招牌,「宏業建築」所裝上的招牌及尺寸涉違反建築物條例》,而「宏業建築」未有在展開工程最少7天前向屋宇署呈交有關指明表格,被裁定疏忽及行為不當。

根據《建築物條例》(123章)》第13條,該委員會有權將承建商從名冊中除名。值得注意的是,「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案件的時間通常距離案發約5至6年不等,而2023年處理「宏業建築」十年前的投訴,案發與審理時間相隔十年,可謂異例。

根據「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多宗聆訊案件的紀錄,僅列出主席姓名,並未註明列席名單;罪名及違規描述亦十分含糊,多以「觸犯建築工程有關的罪行」或「疏忽或行為不當」等字眼表述。除非該案件已在法庭審理,否則憲報中不會詳述案情。

「宏業建築」剛好於2023年12月完成「小型工程禁令」的期限,翌年(2024年)1月「宏業建築」中標承接宏福苑大維修工程,而當中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的報告與法團會議紀錄均未有提及「宏業建築」上述「行為不當」的紀錄。

屋宇署:由「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審批宏業續牌 譚子文不在委員名單

本刊向屋宇署查詢:譚子文有沒有參與2024年「宏業建築」的續牌事宜?以及譚子文有否作出利益申報?屋宇署回覆指,譚子文出任委員至今,並沒有參與審理任何涉及侯華健的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另外,「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宏業)自2019年已不是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亦自此再沒有提出註冊申請。

根據CASA會訊,譚子文於2016年獲委任該會名譽會長。
根據CASA會訊,譚子文於2016年獲委任該會名譽會長。

屋宇署續指,宏業於2023年12月為其一般建築承建商申請註冊續期,屋宇署將其註冊續期申請轉交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屋宇署於2024年3月接納其續期申請。根據屋宇署記錄,譚子文並無被委任為該屆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成員。

詳盡報道刊於《E Magazine》ISSUE 21訂閱誌 HK Feature 會員閱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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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震海

HK FEATURE 誌 — 獨立記者/ 創辦人/主編|國際人權報道、專責《誌》日本社會專題、《誌》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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