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大批災民暫居於過渡性房屋,政府成立「應急住宿安排小組」,馬不停蹄向不同政黨收集意見。正當大埔區議會於1月6日提出將頌雅路西、毗鄰富亨邨及富蝶邨近1.8公頃的公屋熟地作為安置地點時,3日後(即1月9日)政府便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居民發放「有關大埔宏福苑的長遠安置」調查問卷。
「應急住宿安排小組」組長黃緯倫一度表示原址重建做法「不實際」,其後改為「極大挑戰」。至新年年初五(周六、2月21日)公布擬用68億收購7座單位業權,建議收購呎價為8,000元(未補地價)及10,500元(補地價),居民可以「特設銷售計劃」,從十個指定居屋選購單位,或選擇「樓換樓」買樓。居民須於8月31或之前確定意見,愈早決定,便可以優先選單位。政府決定不收購火災未波及的宏志閣,也不考慮原址重建。
1月的問卷列出了3個較為具體的安置方案。
問卷一共設有5條問題,提出以下方案:
(1)政府回購業權,讓業主在市場自由購買單位。未補地價單位,平均實用呎價約6,000元;已補地價單位平均實用呎價約8,000元。(註:該金額據香港測量師學會估算)
(2)政府回購業權,讓業主買新居屋或「綠置居」。
(3)「樓換樓」,業主毋須向政府繳付任何差額,以「以物易物」換取價格相若的全新居屋單位。(2、3 參考居屋地區與落成時間見表)
新居屋選項
| 地點 | 預計入伙時間 |
| 錦田匯熙苑 | 2027年8月 |
| 東涌裕豐苑 | 2027年9月 |
| 屏山朗風苑 | 2028年7月 |
| 啟德啟陽苑 | 2028年10月 |
| 將軍澳影輝苑 | 2028年12月 |
| 九龍灣盛緻苑(綠置居2025) | 2026年9月 |
| 大埔頌雅路西選址 | 最快2029年10月 |
| 大埔廣福公園選址 | 最快2033年 |
| 大埔宏福苑原址 | 最快2035年或之後 |
三成居民冀原址重建 政府不予考慮
至於居民最關心的「原址安置」安排,該問卷中並未設有此選項。政府僅以假設性問題交代:「若原有的宏福苑單位已不適合居住,或就算可以居住,您也不願意繼續居於宏福苑,你會否考慮接受政府向您購買業權?」此外,宏福苑原址重建被列為新居屋的選項之一,預計於2035年或之後才入伙,較之前測量師預計的至少4年,多了6年。
居民收到問卷的同一天,815名災民發出「原拆原建」的聯署聲明,涉及至少400戶,佔1,984戶的20%。聲明中載有姓名、聯絡電話及所屬單位,他們均表達希望在原址重建。1月,據本刊訪問了5名業主,他們均指出問卷設計具有導向性。業主之一李小姐(化名)在收到問卷前,一直期望原址重建,但問卷中提出十年等待期後,她開始對原址重建感到猶豫:「到2036年,人生又到了另一個階段,那麼長時間,到底是否值得等?重建後的樣子怎樣?是否十年就交到樓?很多未知之數。」


2月21日,政府公布問卷調查結果,逾八成居民認安置要快;74%接受收購;9%(183戶)只接受原址重建;22%(431戶)對原址重建及其他方案均會考慮,這代表逾三成居民表示冀原址重建。
政府擬購宏志閣以外7座宏福苑大廈共1736個單位的業權,成本約68億元,將動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約28億元和額外約40億元公帑,當中部分公帑日後或可藉保險索償取回,這意味宏福苑火險最高賠償額20億,收購業權後將轉移至政府。

12月10日至1月18日期間,「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黃偉綸聯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先後與工聯會、民建聯、新民黨及經民聯會面。民建聯於12月中旬曾提出「原址 / 原區安置」的建議,隨後與新民黨推薦頌雅路西的居屋方案,但各政黨均未再提及原址安置。新民黨進一步建議政府在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問卷時,向居民講解頌雅路西約900個單位的具體情況。工聯會則表示,已透過電話或問卷收集了1,800多戶宏福苑居民對長遠安置的意願。
「樓換樓」可換取吐露港海景?
1983年落成的宏福苑共有8幢樓宇,其中宏志閣、宏昌閣與宏泰閣面向東南的單位均可眺望吐露港海景,故被譽為居屋樓王。不幸的是,最先起火的宏昌閣及毗鄰的宏泰閣死亡人數不少於152人,成為此次大火的重災區。

宏昌閣業主、31歲的方全(化名)在廣福邨成長,成長期與父親同床共眠,從小立志在大埔置業,擁有自己的居所。方全自16歲起開始儲蓄,28歲時已累積足夠的首期款項,以530萬元購入宏昌閣高層一個447呎的向海單位,單位房間廚房飽覽吐露港海景,豈料一場火災將他的「Dream House」付之一炬。
政府提出「樓換樓」計劃,這位九十後業主直指政府有關建議將他的「Dream House」貶值:「當年我喜歡宏福苑的,是它的圖則、它的景觀。如果政府用530萬,在大埔找到同等海景的單位,我自己掏荷包給你100萬。白石角只有一個角落可以望到海的單位,市價6至7百萬,而我的單位是書房、客廳、睡房、廁所與廚房,所有窗都可以望到海,政府點換畀我?」

本刊亦訪問了宏志閣的八十後業主Joe,他的兒子即將升讀小學。宏福苑大火後,家人留下陰影,加上考慮到子女升學問題,因此不會考慮在原址重建,但他們認為政府有責任為居民提供這個選項。
Joe質疑該問卷的目的是讓政府收集數據以支持既定決定,而非進行嚴謹的問卷調查:「除了九龍區居屋(『樓換樓』)的時間表較令我動心,其他都是『問號』。」Joe認為,在眾多建議中,「樓換樓」是最不切實際的方案,因為政府不可能提供面積、座向及地理位置完全相同的單位;至於以現金回購,根據目前政府提供的金額,市場上根本買不到與宏福苑類似的單位,但以現金形式補償,讓居民自由選擇單位,才是較為公平的做法。
Joe直言,問卷中最介意的不是回購價偏低,而是政府暗示將動用大埔宏福苑基金,「用捐款去做重建或賠償,呢個係唔合理。但現時政府咁強勢,我們有不滿,又可以做啲乜呢。」方全坦言,若政府一意孤行拒絕原址重建,他可能移居內地:「我花了咁⾼的成本喺呢個地⽅投資,就是買⼀個最低風險的房屋。政府連基本責任也懶得做,咁我仲投資呢個城市做咩?」
居民:安置方案是用錢質住我把口!
2月21日,「應急住宿安排小組」組長黃緯倫向外公布安置計劃,再次拒絕原址重建的方案,但稍為提高了回購呎價。政府擬用68億收購7座單位業權,建議收購呎價為8,000元(未補地價)及10,500元(補地價),居民可以「特設銷售計劃」,從十個指定居屋選購單位,或選擇「樓換樓」買樓。居民需於8月31日或之前回覆政府,6月或以前決定的居民,可以優先選擇單位。
方全指出,根據政府收集居民的意向,有31%表示原址重建,「三成住戶絕對不是細數,現在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說成『給予居民多個方案』的說法絕對是矛盾,政府目前是一刀切。」另外,方全又表示,政府強調用公帑是混淆視聽,用善款與火險賠償足夠原址重建,根本不需使用納稅⼈的錢,而且選擇原址重建的居民已接受等待十年的現實,政府一再否決原址重建是沒有理據。「黃偉綸稱:『重建要九、十年,這樣不恰當』⋯⋯現在是我們願意等,要捱的不是你,死的家⼈不是你,給火燒的⼜不是你,你憑什麼說為我們著想⋯⋯如果政府在⾦錢上、施⼯上,你可以為市民想,但對於居⺠的感受,應唔應該等十年,你唔應該騎劫我們,說成『替我們去想。』」方全說。
Joe聽完政府於新年的安置解說後,他覺得仍有很多關鍵問題未釐清:「簽署(回購業權)之後,我們還可以追究什麼責任嗎?法團剩餘的資金將如何分配?災民無法選擇單位,該如何處理?3月『解說小隊』向居民的個別回覆會否一致?所有問題根本答不到。」
李小姐與Joe同樣質疑,「樓換樓」將產權賣給政府後,最終喪失追究權利及獲取保險賠償的所有權益。她認為此舉變相是「用錢質住你把口」。李小姐批評,政府不僅不尊重原址重建的訴求,更多次強調「利用公帑」購買業權,並透過輿論向災民施壓,迫使他們放棄原址重建的選項,「先不說『圍標』,整件事中政府沒有做好把關,責任一定在政府,如果政府不承擔(責任),那我們要政府嚟做咩?」
Joe坦言,啟德的單位較吸引,而他估計若大埔只有頌雅路西的選項,400多個九龍單位將成為熱門的「樓換樓」選擇。然而,政府對居民選擇設時限,6月或更早有決定的居民優先選樓,這釋出的訊息是「唔揀就冇」(不選擇就沒有),變相是沒有選擇。接受訪問的5名居民均認為8月31日的期限過於倉促,有居民擔心若過了8月31日的「死線」仍未作出選擇,政府將會將他們趕走過渡房屋,迫他們做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