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外賣員的工傷保障機制一直未獲保障。今年5月勞動節一名美團(Keeta)外賣車手在搶單期間撞癱,對於車手的「工作時間」至致工傷賠償問題再次引起關注。
車手Joe在粉嶺迴旋處駕駛期間,手機突然彈出「先搶先得」訂單通知,一時分神「砌死車」導致頸椎折斷,全身永久癱瘓。意外發生後近半年,Keeta對Joe的保險申請一直未有回覆,亦欠一句慰問。Keeta回覆傳媒表示,正按程序進行賠償。
據了解,Joe肇事時,App處於上線狀態,應屬於保險涵蓋範圍。協助Joe的基督教工業委員會預計,將在7月提交立法會的工傷立法框架下,規定在沒有貨物在身的候單或搶單時間不屬於保障範圍;換言之,在新法例下若再發生類似Joe的意外,該名外賣員將無法獲得任何賠償。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成員林凱汶(Justine)表示:「政府聲稱要保障外賣員的權益,結果保障反而比現在更差,這是非常荒謬的事。」團體促新例應以外賣員上線時間列為工作時間。
妻:上天安排,一起行落去
5月1日,當一般打工仔正在享受公眾假期,Keeta電單車車手Joe展開他忙碌的一天。下午5時05分,他剛好在粉嶺送完一張訂單,駛經掃管埔路的迴旋處,見無車駛近,便從內線切入外圈,突然App發出「搶單」的聲響。
「分神一秒望,就撞咗(死車)車尾⋯⋯」回過神來,Joe已經仰頭望天,看到電單車撞到一輛正在亮著「死火燈」的私家車,身體動彈不得。他請私家車司機協助報警,又有打電話通知太太。

太太阿儀立刻趕到醫院,當時Joe已被送往深切治療部。「他好清醒,第一句話就同我講:『攞紙和筆來。』我問做什麼?他說要寫低帳戶和密碼。他的思維沒有撞散,是個人撞散了。」
其後,Joe被診斷出頸椎C3/4段脊髓受壓,導致全身癱瘓,這屬永久性損傷。阿儀表示,當時醫護告訴她,若有什麼話要對Joe說便盡快說,因為他可能因頸椎損傷而無法呼吸,「幸好他在ICU第7天已識得自己呼吸。」
手術將Joe被折斷的頸椎以一根釘連接起來,但由於神經線會胡亂發出訊號,導致Joe感到疼痛及麻痺,有時甚至會出現痙攣。他表示,有時會頭痛,且因麻痺而引發全身疼痛。「有使用嗎啡止痛,但都不是長時間用,藥效一過就會痛一段時間,痛得會叫出來。(睡覺時)藥效過了會醒一醒,過一段時間,累了就會繼續睡。」

「揸咗電單車咁耐,寧願死喺馬路度,都唔願意癱起張床⋯⋯」Joe無奈地向記者說。意外後阿儀待辦事項排山倒海,但她認為首要處理的,是丈夫的情緒。「那一刻他說好想走,我說:『你要走,我不會阻止你,我知你好辛苦。』可能你走了會解脫,但個天就係要玩你,不會畀你話走就走。我就跟他說:『大家一齊行落去睇吓點。』」
Joe最掂掛的還有家中貓仔小咪與小狗檬檬,可惜醫院不准帶寵物到醫院探訪,暫時未能見面。阿儀:「檬檬匿埋喺梳化喊,『小咪』就不斷喺屋企揾『爸爸』(Joe),搵咗成個月先接受佢返唔到屋企」。
Keeta:正按程序處理賠償
意外發生後,Joe已提醒阿儀要盡快在Keeta程式上申請意外保險,否則過期後將無法申請。儘管已在系統中通報,但這半年來Keeta一直沒有任何回應,也未派人前來慰問。「其實他曾經哭過,他問我:『為什麼工作這麼多年,公司都沒有人來慰問我一聲?』」雖然丈夫目前整日望著天花板,難免悶悶不樂,阿儀仍希望Joe能盡快接受現實,「Keeta根本沒有當你是僱員」。

直到兩星期前,Keeta客服電話聯絡阿儀,稱保險公司曾致電並發送短訊到Joe的手機。「但我在系統登記時已經告知Joe的情況,並提醒他們有事應聯絡我,因為他們不可能聯絡到他,他動不了。」阿儀隨後再次發送電郵給Keeta客服,客服又致電查詢:「只是想了解為什麼你們一直沒有更新。」
據了解,Keeta上線前1小時及下線後1小時的外賣員工作均受到保險保障,而Joe當時是上線的狀態,屬於獲保障的範圍。Keeta回覆多間傳媒查詢時表示,密切關注個案,慰問送遞員及其家屬,並已聯絡家屬提供所需支援,又說保險已收到申請,現正按程序處理中。

家頓失支柱 前路茫茫
丈夫發生意外後,妻子除了為賠償和往後的醫療安排奔波,還要獨自承擔家中各項開支,最近還被稅局追討8萬元稅款,可謂百上加斤,52歲的阿儀坦言已身心俱疲。阿儀表示,自行購買的醫療保險尚未發放賠償,而Joe的強積金因意外後面容改變,無法登入「智方便」,暫時無法提取。她向稅局說明Joe已無能力繳納這筆稅款,稅局回應只能分期付款,但她表示連分期付款都很困難,因為即使有錢,也必須先處理其他緊急事務。
Joe於今年6月8日由威爾斯親王醫院轉送至大埔醫院。甫入院時,醫務社工已聯絡阿儀,安排將他送往療養院,並指出首3個月是「黃金復康期」,無論傷者能復原多少,也須離開醫院。阿儀指出,Joe因未滿60歲且全身癱瘓,院舍選擇有限。她曾在粉嶺找到一家願意接收他的院舍,但因被他人搶先預訂,不得不重新尋找院舍。後來,醫務社工通知他們,沙田區的政府院舍有空位,阿儀也已前往該院舍視察,她認為合適,目前正等待傷殘津貼的申請結果。

團體倡以上線時間列為「開工時間」
特首李家超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將透過立法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勞福局於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平台工作者的工傷立法框架,當中建議將「受保障的工作時間」限定於送遞員從接單後「開始前往執行提取任務」至「送達指定地點」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亡事故。
另外,立法框架已明確定義「平台公司」、「平台工作者」及「管理規範」。法例將繼續容許公司自行決定訂單分派、工資計算及獎罰制度,而平台工作者因工受傷或死亡,僅能依據立法後的新法例獲得補償,《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將不適用。
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成員林凱汶表示,這代表外賣員的「開工時間」不包括等待訂單、搶單等時間,平台公司因此可以選擇是否保障這段時間,「變相你開工3小時,其中有2小時都在等單,平台便可說這2小時不算工作時間,這是完全不合理。」

「我覺得從他一上線到下線的這段時間都應該受到保障,不是說工作8小時不停地外送,一定會有一段時間是開車到某個地方休息,Joe就是在這段時間出事的。」阿儀表示,她有留意這次的立法框架,認為其中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怕誤導了外賣員,以為立法後就有保障,所以我先生才會走出來。」
臥在病塌上的Joe表示,賠償是公義的問題,希望能盡快獲得Keeta的賠償,「我最擔心是太太,想盡快完結這件事,不要再煩了。」同時,他希望政府的立法能「正正式式、清清楚楚」,保障外賣員工,「否則到時又要我們小市民去打官司,打官司是誰有錢誰贏,這些大家都很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