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港爆發第五波疫情以來,特首林鄭月娥在記招多次引用「壓倒一切」、「打仗」及「無理由講程序」等內地抗疫用語,連番尋求「中央支援」。政府分別在2月24日及3月4日,一個月內兩次援引《緊急法》,賦權予前任政務司司李家超豁免部分牌照或註冊規定,為引入內地人員舖路。
目前為止,落馬洲方艙醫院的鄰旁「深圳河臨時橋」」司法管豁權誰屬仍是不清不楚;不論青衣還是落馬洲方艙醫院,《誌》記者翻查內地央企及官媒網站,施工先於引《緊急法》幾乎是鐵一般的事實。「壓倒一切」的還有原先規劃的計劃及批出的標書。落馬洲方艙醫院原址涉批出的近40億河套地區第一期主體工程,現時突改用為方艙醫院。據悉若停用醫院再作平整工程將是另一個開支,但政府並沒有交待開支,而方艙的工程均由央企暗標獲得。
港府向外宣稱的「內援」項目,實際由公帑支付,大舉來港「豁免名單」包含甚麼人員和機構,港府從未公開。囁嚅不吐背後,還有甚麼是沒有告訴香港人的?《誌》記者從官方工程文件、整理內地有關港版方艙醫院的官方資料,重組香港人必須要知的12件事。

一)落馬洲方艙醫院︰中建科工提出建「臨時橋」,2月26日在深圳開展
落馬洲方艙醫院及應急醫院是「國家援建」項目之一,應急醫院於4月7日交付。此工程項目在未經公開招標下,港府宣布中央已指派央企「中建科工集團」負責興建,預計提供1.1萬個隔離單位。《大公報》2月26日報道,承建商於2月21日收到通知後,便趕赴來港施工,「首批先遣及支援團隊約500人在兩日前已會齊抵達深圳籌備各方工作」;報道又提及「稍後將在深圳河搭建棧橋」。

不過,港府於3月4日才引用《緊急法》,豁免內地承建商建造「臨時橋」。該「臨時橋」用以連接深圳邊境和落馬洲河套區,港府稱是「讓工程人員和物資可經橋樑點對點迅速進出深圳及河套工地,以免因清關程序及防疫措施拖慢工程」。可是,《明報》翌日的報道進一步證實,「臨時橋」在公布實施《緊急法》時,已跨河接駁到香港邊境。

為查證線索,記者按「落馬洲」、「方艙醫院」、「香港」、「疫情」等關鍵字,在內地網域搜查;最後從內地當局官方網站發現,「深圳市建築工務署」於4月8日披露,有關建橋決策是由中央援港應急醫院項目總承包(EPC)中建科工董事長王宏提出,「這個大膽的建議迅速向上報告,得到了上級批復同意」。
官網續提及,「2月26日清晨,正在秦皇島工程現場的中建橋樑沿海公司董事長趙磊接到建橋通知後,一刻不停,迅速趕赴深圳」,「次日晨,68名管理人員完成集結,打響了戰鬥“第一槍”。……香港過不去,就調來兩艘200噸的浮吊……他們緊急測繪、連夜設計、現場調整。」
「……7天後,一座全長159.1米,寬18米、用鋼4200餘噸的鋼棧橋基本完工,飛架兩岸。」從文件得知,建橋決定及施工是早於3月4日《緊急法》前。
二)落馬洲方艙醫院︰由珠江水利委員會指導「臨時橋」施工
同時,內地當局水利部於3月8日發新聞稿,指「珠江水利委員會」負責指導「臨時棧橋」的建設。翻查資料,「珠江水利委員會」由中國水利部在1979年創立,負責管理珠江流域的事務。該委員會過去與港府的交涉,主要圍繞供水、水利科技等問題。
今次新聞稿中,它提及到,「在接到建設單位關於申請臨時棧橋先行施工的電話請求和來函後,珠江水利委員會加快辦理流程,第一時間回函同意臨時棧橋先行施工。同時提醒建設單位臨時棧橋施工及運行期存在的防洪風險⋯⋯將祖國的溫暖傳遞到每位港人心中」。
新聞稿續解釋,「深圳河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按有關規定由珠江水利委員會負責審查」;為加快推動河套區的方艙醫院,「需在深圳河幹流修建兩座臨時棧橋」,委員會「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支援香港抗疫工作決策部署,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全力支持並指導臨時棧橋建設」。

「珠江水利委員會」收到「建設單位」有關電話請求和來函後,便第一時間回函同意先行施工。關於香港的建築部分,事前它與「建設單位」「中建科工」有否獲得港府授權?「深圳市建築工務署」透露建橋計劃於2月26日開展,港府3月4日才引用《緊急法》,在內地官方網多個資料核證,建橋於引用《緊急法》之前,在建橋一事香港政府是否處於「被動」狀態?

三)落馬洲方艙醫院︰警務處引用《公安條例》,批准「中國建築」工人在禁區進入許可
在邊境建臨時橋牽一髮動全身,因涉及兩地法律,為解決內地人員進出落馬洲禁區問題,警務處「特事特辦」多次引用《公安條例》,批准內地工人入境工作。
新華社3月報道,「3月6日清晨6時許,隨着中央援港應急醫院建設配套設施臨時鋼棧橋完工通行,項目承建商中國建築第一批200餘名管理人員、1,700餘名工人通過鋼棧橋抵達香港落馬洲河套區項目所在地,拉開了中央援建香港應急醫院項目大規模施工的序幕。」
除了建橋,還牽涉內地人員進出落馬洲禁區問題。新華社上月報道,「3月6日清晨6時許,隨着中央援港應急醫院建設配套設施臨時鋼棧橋完工通行,項目承建商中國建築第一批200餘名管理人員、1,700餘名工人通過鋼棧橋抵達香港落馬洲河套區項目所在地,拉開了中央援建香港應急醫院項目大規模施工的序幕。」
翻查政府刊憲,警務處由今年3月至今(4月30日為止),7次引用《公安條例》,當中有3次向受僱於「中國建築」及其他相關人士發出「邊境禁區——進入禁區許可」,容許他們在落馬洲禁區範圍進出;另兩次是發出許可,容許迎送內地醫護來港人士,進出深圳灣等禁區範圍。有關詳情如下︰
批出許可日期 | 獲准進入或離開的人士 | 生效日期 | 條件 |
2022年3月1日 | 受僱於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並為興建社區隔離 / 治療設施而需在落馬洲邊境管制站內車輛停候處工作的人士。 | 由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8日 | (a) 進入人士必須是受僱於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及真正參與有關興建社區隔離 / 治療設施工作的建築工人或工作人員; (b) 進入人士必須持有由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發出的有效工作證。 |
2022年3月7日 | 2022年3月7日 為需要在落馬洲河套區興建社區隔離 / 治療設施而經過邊界巡邏通路(位於第594號及597號燈柱之間指定的一段)的人士。 | 由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 | (a) 進入人士是真正參與興建落馬洲河套區社區隔離 / 治療設施工作; (b) 進入人士必須持有有效工作證。 |
2022年3月16日 | 為迎送來香港協助抗疫工作的內地醫療人員而需要進入禁區的人士。 (禁區範圍包括《禁區(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段及后海灣幹線部分路段)令、》、《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禁區(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及香港連接路)令》、《禁區(香園圍邊境管制站)令》附表所列的範圍) | 由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 | 進入者必須是在其公務有需要進入禁區協助迎送內地醫療人員的人士。 |
2022年4月8日 | 受僱於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並為興建社區隔離 / 治療設施而需在落馬洲邊境管制站內車輛停候處工作的人士。 | 由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22日 | (a) 進入人士必須是受僱於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及真正參與有關興建社區隔離 / 治療設施工作的建築工人或工作人員;以及 (b) 進入人士必須持有由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發出的有效工作證。 |
2022年4月27日 | 為迎送來香港協助抗疫工作的內地醫療人員而需要進入禁區的人士。 | 由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 | 進入者必須是在其公務有需要進入禁區協助迎送內地醫療人員的人士。 |
然而,港府至今未有公布,到底有多少內地工程人員來港?今次落馬洲援建項目中,究竟警務處發出了多少張「進入禁區許可」?所批出許可證的數目有否設上限?涉及禁區位置是否包括「深圳河臨時橋」?

- 四.落馬洲方艙醫院︰臨時橋未納入城規會規劃
- 五.落馬洲方艙醫院︰暗標至少涉三間央企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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