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志強的妹妹美玉是一名註冊護士,在哥哥死後從醫管局取得其醫療報告,才驚覺哥哥有情緒病、曾被同事欺凌,上司故意安排更多工作;亦因欠債日夜返工,周身骨痛,哥哥多次嘗試過求助、找社工,只是沒有向家人表達。在庭上一度被控方質疑兄妹關係疏離的美玉,不止一次向記者說:「如果我早知道,一定會替他出頭,盡我所能去幫佢。」
2020年5月7日下午約1時20分,美玉得悉哥哥墮樓身亡,致電主診鄭醫生,醫院職員接聽淡淡然說:「鄭醫生食緊飯,我唔會搵佢聽住,你等下」。鄭醫生在2時15回電,鍾美玉質問:「哥哥出院12小時後跳落嚟,你又話OK?」

怒斥不安排社康精神科護士
在哥哥住院期間,鄭美琪醫生表示以紙筆與胞兄溝通,美玉認為二人「溝通唔到」,曾要求院方安排手語傳譯員陪同哥哥作詳細評估,最後拖延至出院前一天才獲安排。
美玉解釋,哥哥僅有小三、四的聾校水平,無法理解複雜的概念與字詞。她認為在醫生和護士評估哥哥的自殺風險時,哥哥可能連「自殺」、「妄想」兩個字詞均不明白。醫管局代表在庭上指出,鍾志強曾表示有相熟社工協助,因此院方沒有安排社康精神科護士與醫務社工跟進。美玉認為常人亦未必理解這三種角色的工作性質,更何況是一名僅小學程度的聾人。
記者重聽2020年5月8日在葵涌醫院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錄音,美玉追問院方為何哥哥沒有安排社康精神科護士:「在出院至覆診期的『危險期』至為重要,如果只依賴外面的社工,社工根本不清楚他的狀況⋯⋯」當時醫院代表在會上坦言「擔心社康護士與他溝通不來」,之後美玉直斥院方有責任處理好與聾人的溝通問題。
據美玉所知,醫務社工的職責是協助病人處理經濟問題、安排醫療資源和服務;社康精神科護士則專注於提供精神健康護理,如監測病人的藥物效果和評估病人的精神狀態,亦會教育照顧者如何照顧病人。她認為即使哥哥有相熟的社工,這些工作均不屬於社工的負責範圍,社工亦不可能即日抽空家訪跟進哥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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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診醫生評估缺文字紀錄
主診醫生鄭美琪在死因庭上供稱,在鍾志強住院期間,透過紙筆溝通與護士觀察評估病人無自殘或自殺風險。記者翻查美玉從醫管局獲得的醫療報告,院方只保存了2010年哥哥住院時與副顧問醫生的紙筆問診評估記錄,而2020年哥哥第二次入院與主診醫生的文字交流並沒有保存在醫療報告的記錄當中。美玉認為當時哥哥在院中作出的評估只是主診醫生的片面之詞,並不如10年前有白紙黑字記錄,即使靠翻查醫療報告,亦不知道醫生是憑哪一段文字去評估和詢問哥哥有沒有自殘念頭。
鄭美琪在庭上作供指,由於事主多次表達想出院上班,經衡量病人的自殺風險與出院要求後,打算安排死者於4月29日出院,惟遭事主妹妹強烈反對,並要求院方安排手語傳譯。5月5日始安排醫管局聯繫的「翻譯通」傳譯員協助,事主出院時均沒有明顯的自殺風險。
「2010年哥哥也是抑鬱都無事,如果處理得好,食藥覆診⋯⋯可能可以避免悲劇發生。」美玉認為是次院方的處理失誤與評估失當,是引致哥哥墮樓的原因。
主診鄭醫生稱,鍾志強與醫護靠紙筆溝通。
質疑醫管局多番改說辭
「上庭有宣誓,我以為每人都會講真正的說話,但他們的說法不斷改變。」美玉重聽葵涌醫院在哥哥墮樓後召開的緊急會議錄音與庭上的證供作比對,發現主診醫生對哥哥住院診治安排的解釋一改再改,甚至將責任推到護士身上。
以2010年的病歷記錄為例,同一份排版上清晰寫下哥哥曾經鋸頸自殘與用刀架女兒這兩件事,主診鄭醫生在庭上表示由於該記錄歷史久遠,未有上載至各公立醫院互通的CMS系統,因此她未有閱讀過裏面的內容。美玉質疑主診醫生在庭上砌詞狡辯。
醫管局代表在庭上作供時亦承認由護士填寫的自殺風險評估表充滿錯漏,但強調醫生只是以評估表為參考,詳細是依賴與護士的溝通和觀察來判斷病人的情況是否適合出院。
美玉對死因庭的結果感到憤怒和失望。逝者已矣,家屬苦等3年,花6位數律師費,只冀在庭上為不能發聲的親人尋回公道,「我們不是財雄勢大,但只想令做錯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承擔結果,下次改進。但現在無人承擔⋯⋯」面對裁決,即使不滿,美玉亦只能無奈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