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ot嗎?18:13」
「要 18:32
不用等我 18:32」
上述WhatsApp紀錄是2015年10月胡媽媽與女兒胡家怡的對話。胡媽媽稱任職採購的女兒胡家怡經常獨自往返內地工廠工作,早出晚歸,日做超過12小時。10月15日病倒,送院後語無倫次,10月下旬昏迷至翌年5月1日死亡。女兒死時僅26歲,胡媽為女兒討公道四處奔波,勞工處早否定女兒因加班以致病重,拒絕承認工傷,多年來投訴無門,她亦怪責自己「我教女兒工作要敬業樂業,幾辛苦都要做,是我害死她⋯⋯」。
8年後一個雷雨交加的早上,本刊記者到胡家探訪胡媽媽,赫見餐桌上擺放著不少有關過勞死的剪報 —— 「份工Chur 爆你10大徵兆」、「入職半月 早出晚歸派件 速遞員做到死」、「去年98名打工仔過勞猝死」,每一份剪報,胡媽媽咀嚼細節,縱使傳媒以「過勞」作標題,但政府始終沒有為過勞立法。「現時的法例太Out了,政府應參考不同的個案,未必看得見的傷痕才算是『工傷』。」胡媽媽心有不甘向記者說。
多年來胡家怡之死被勞工處定為「死於自體免疫疾病,與工作無關」,成為胡媽媽的心結。她向記者展示女兒臨終前向外「求救」的WhatsApp紀錄與死亡報告,希望公眾多些討論過勞死,避免再出現打工仔做到死的情況。
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香港勞工法例比其他東亞地方落後20、30年,醫生、勞工處對過勞死欠認知與研究,縱使家屬想追討,在法理上亦沒有基礎,最後只能放棄訴訟。
女兒上進 畢業前入職紡織公司
在胡媽媽眼中,胡家怡是一個不用父母操心的乖女孩,「從小自己上學、升中學的第一、二志願都是由她自己填寫,很多老師也讚她。」胡家怡從沒有令雙親失望,升讀理工大學的「皇牌科目」服裝及紡織,在學時做兼職幫補家計,且很早發展自己的時裝事業,在社交媒體開時裝網店。

在畢業前一年,她轉職至Gracedon Knitters(驅騰針織廠)公司,負責採購及營銷,月薪$12,500。當時胡跟媽媽說「想去大公司學嘢」,縱使有時會加班,到廣東公幹,她也可以接受。胡媽媽憶述,女兒於2014年10月入職初期準時下午5、6時回家,至2015年農曆新年之後,女兒開始到廣州中山工作,經常加班,有時連食午飯時間也沒有,亦不批准請假。
女兒回家後便抱頭大睡,晨早出門時「手拿一袋二袋拎出去」,家怡稱要帶貨辦往內地工廠,經常工作至凌晨1時才回家。直至2015年9月,女兒感不適曾看醫生,怎料10月15日女兒在內地失蹤,在深圳尋回後神智不清。其後被送到北區醫院,連父親也認不出,胡媽說當時女兒像另一個人,「見到父親也縮起來,動作似個小朋友。」
翌日(16日),胡媽親自探望安慰女兒:「不要想太多,瞓一晚就無事」,怎料家怡突然眼神呆滯的凝視母親,一時情緒激動痛哭,並用普通話大喊:「怎麼辦!趕貨啦!趕貨啦!死啦——」護士替她打鎮靜劑才平靜下來。入院後兩、三天,家怡於10月19日昏迷至翌年(2016年)5月1日,當時據報是併發症肺炎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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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離世8年胡媽媽堅持愛女過勞致死 / Focus:性侵受害者報案疑遭不禮貌對待 / 7月大事回顧
死於抗NMDA受體腦炎
對於女兒失心瘋行為,胡媽媽至今不解,親人曾一度以為「鬼上身」。事隔8年後,胡媽媽向本刊公開女兒的死因報告,報告指「根據胡家怡的醫療報告,她被確診為抗NMDA受體腦炎(anti-N-methyl-D-aspartate)」報告中,並沒有描述家怡生前職業、工作情況與精神壓力。
據台灣醫學論文《抗NMDA受體腦炎—案例介紹與文獻回顧》,此疾病為罕見病,常伴隨精神行為改變、運動異常、情緒不穩、思維混亂、癲癎發作和認知功能障礙,因此常被誤以精神疾病治療。私人執業醫生陳醫生(化名)回覆本刊表示,該疾病主要有兩個成因,包括是自身的免疫問題或者與癌症有關,暫時在臨床上未有聽過會因為壓力而造成。

記者追尋胡家宜失蹤的一天,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在中學同學WhatsApp 群組中,同學十分關懷家怡的近況。家怡當時透露要到中山工作,「I am super moody 」「我我想死」「嘈到我想核爆1000」,縱使兩位朋友安慰她,甚至表示想見她,家怡亦沒有回覆,只稱「In mainland coming back 好辛苦」。記者亦找到家怡在10月14日在社交媒體向朋友訴苦:「Maybe busy till i die」。
本刊取得胡家怡於2014年的入職合約,合約表明周一至五的工作時間是早上9至下午6,共合8小時;周六工作4小時。胡媽媽透露,女兒日做超過12小時,是超出合約所訂出的工作。因此,胡媽媽曾向勞工處申請工傷,冀替女兒爭取公道。勞工處當時回覆胡媽媽指不同意「傷患可能是長期加班引致」的說法,並指家怡「傷患情況屬自體免疫疾病,及沒有確實醫事證據顯示胡小姐的傷患情況是與工作有關」,拒絕承認家怡過勞致死。

家怡離世不久,僱主「驅騰針織廠」一度要求胡家人接受賠償協議,亦向胡家稱倘若想申請工傷, 建議找公證行作評估,胡媽媽聞言大怒:「我個女不是商品,為何要找『公證行』!」
之後胡家尋找法律意見,有執業律師勸他們不要從「過勞致死」去打官司,考慮從僱主「疏忽」著手,又稱官司勝數很少,「律師說『不是女兒本人親身說,單憑父母的見證,很難入罪』」,胡媽心中一涼:「如果女兒可以上庭講,便不用打官司啦⋯⋯算啦,我點同大企業打官司。我認命了,我認命了⋯⋯。」胡家最後放棄訴訟。
胡家怡在親人眼中精乖靈利,大好前途,怎料26歲英年早逝。
組織:公眾與專業人士欠缺認知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稱,接觸很多在職死亡的個案,有些死者家屬像胡媽媽一樣很想追討,可惜到了最後還是放棄,「首先是對過勞的認知不足,就算家人有這樣的想法,可能去到某個位置都會放棄。可能醫療報告,或者一些律師、專業人士說幾句已經打發了家屬。所謂的專業人士,其實他們很少在個人身體、病發和職場關係裏作出研究。」
蕭倩文補充,懷疑過勞死的個案,一般很少以解剖了解死亡原因,就算醫生寫死亡報告,也不會從工作內容、工時等角度分析。事實上,記者留意到不少曾見報的在職死亡個案,傳媒均以「自身問題」作死亡原因。蕭倩文不諱言傳媒、專業人士將「在職死亡」局限於死亡的「表徵」,而不是「承認工作壓力或者超時工作會引致一些身體問題」。

今年(2024年)農曆新年之後,短短3星期本港發生兩宗工人在工作期間死亡的事件。一則發生在3月2日凌晨,有地盤職員於屯門稔灣路「新界西堆填區擴建工程」地盤發現 一名64歲男工友暈倒,被送往醫院治理,其後證實不治。經警方初步調查指出,男工友於前一天(3月1日)下午5時半已在地盤暈倒,但未知是否在工作期間暈倒,期間一直無人發現。
3月5日,一名54歲紮鐵男工在沙田惜食堂食品製作中心地盤工作,喝水時不適暈倒,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據《明報》報道指出,死者子女在內地生活,在港並無親戚,兒子表示父親生前身體無大礙,亦甚少吸煙;女兒則指出父親會在假期回到內地,但在加入此地盤工作後感吃力。
2016年曾承諾討論「過勞死」
據工業傷亡權益會統計,3年間有67年猝死,是在職死亡的統計中最高。該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調查結果是透過曾刊載的新聞作統計,蕭強調據政府統計的在職猝死數字,死者數目比他們統計的多出數倍。
據政府於2021年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包含2013年至2018年首三季的在職「非因意外死亡」的死亡數字。報告顯示,2014年、2016年與2017年「非因意外死亡」的在職死亡超過100宗,當中「專業及商用服務」的職業「非因意外死亡」佔最多,6年間達130人,比建造業的91人更多。可是,往後政府再沒有相關文件。

蕭倩文指出,「過勞死」立法遙遙無期,以今日的法例3年間在職猝死的67名工友是不會被列入「工傷」,他們只能透過家屬提出超時工作的證據與健康證明文件,循法律程序跟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我們這麼多年來累積猝死的個案,基本上沒有一宗可以成功在法庭上拿到賠償。不少是超時工作或工作壓力而自殺,政府是漠視他們的生命。」
縱使日本、台灣與南韓均為「過勞死」立法,但香港目前仍沒有就「過勞死」立法有任何討論。蕭倩文指,2016年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曾委託職安局做研究,報告最後的結論是縱使香港超時工作相當普遍,但勞工突然死亡或涉及疾病因素,與工作未必有直接關係。其時張建宗曾指本港對「過勞死」沒有定義,但承諾政府會研究,惟立法會之後再沒有討論。蕭倩文表示今日「過勞死」的數字沒有減少,更有年輕化的趨勢,目前立法會仍然沒有議員提及「過勞死」,是令勞工失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