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罪成,共被判入獄9年。法官在判詞中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6年半、恐怖活動罪判8年會是一個合適的量刑起點,明白唐英傑是家庭的經濟支柱而他之前也有良好的品格,但是基於這案件的事實,良好的品格並不會令刑期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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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凌晨,5名少年涉嫌刑事毀壞位於將軍澳廣場的「東海堂」, 另加一項縱火罪,第1及第2被告(案發時分別為16及14歲)較早前已承認刑事毀壞罪,其縱火罪不予起訴,留法庭存檔。案件今日(6月
該片段拍攝了東海堂的情況,吳憶述片中的男聲說:「都冇穿冇爛,窿都冇穿過。(一個洞也沒有穿)」而語音訊息則是:「係一個窿一笪黑色都冇囉(是穿了一個洞,連一片燻黑也沒有呀),但係⋯⋯我咩咗嗰張枱呢,佢冇用啦依家(我什麼了那張桌了,現在沒用了)⋯⋯」, 他表示認出為第3被告的聲音。
2020年8月7日凌晨,五名少年被控刑事毀壞位於將軍澳廣場的「東海堂」, 另加一項縱火罪,案件於6月13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開審。其中兩名少年(第3及第4被告)否認兩項控罪,第5被告(案發時
理大外圍暴動案,昨日(25日)最後一名辯方證人梁志軒(音)作供。他與第4被告鄭家裕同為攝影師,鄭不時替梁當攝影助手。梁解釋,案發時在鄭身上搜出的萬用鉗及萬用鎚是現時攝影師備用工具,亦是他替鄭購買的,事
12港人案中的3人,鄧棨然、鄭子豪及廖子文,與另外兩名男子涉於2019年9月,在灣仔一個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材料。此案除了正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其餘4名被告先後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