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4日早上,廉政公署為代號「蜻蜓行動」收網,拘捕時任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他涉嫌多宗工程收受賄款。不過,當日早上拘捕陳裘大的地點並非在他位於跑馬地的住所,而是其胞弟在上水持有的奕翠園寓所。這宗轟動一時的首長級公職人員貪污案於2003年在高等法院開審(HCCC 333/2002)。審訊中,陳奕迅、陳澤迅、陳球強與陳球德一個又一個總工程師的至親名字浮現在公眾眼前。事隔二十多年,我們又再在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中找到陳球強的名字。
「極度貪官」賄款下落不明
陳裘大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及16項公職人員接受賄賂及1項公務員行為不當罪,賄款達330萬元。案情指出,陳裘大在車上分12期收取賄款,部分在夜總會收款。2001年廉署在陳裘大的新辦公室天花板設置隱藏攝影機,拍攝到陳裘大數千元鈔票,辦公室內搜出現金60,104港元及2,000英鎊,主控法官彭鍵基當時形容陳裘大為「極度貪官」(extremely corrupted civil servant)。
陳裘大的兒子是著名歌手陳奕迅,在整個「蜻蜓行動」行動中廉署一度懷疑陳奕迅有否涉案,當拘捕陳裘大之後,廉署即時要求當時身處台灣工作的陳奕迅回港協助調查。陳裘大與廉署人員的錄影會面中曾供認接受多項賄款,但陳裘大在庭上透露,當時廉署人員威嚇若不合作便在機場高調拘捕陳奕迅,影響陳奕迅的聲譽,陳稱受到壓力下才承認收受賄款,廉署則否認所有威迫的指控。

案情指,陳裘大的的銀行存款僅100萬元,陳在庭上解釋生活節斂,加上投資失敗,戶口沒有多少資金。首長級的高官在自己袋裏沒有多少錢,那合共330萬的賄款落在誰的手裏?
案中另一個關鍵人物——陳裘大的三弟陳球強沒有在法庭出現。案情指,陳裘大將涉案賄款逾41萬多元存入陳球強的銀行戶口。控辯雙方同意,從事出入口及保險業的陳球強,其戶口在案發期間曾有一筆26萬元的存款紀錄。陳裘大承認,為協助友人郭樹華之子獲土木工程署聘任工程師,曾開口要求當時任署長劉正光協助,隨後郭樹華將一個裝有二十萬元的紙皮袋交給他,數天後陳球強將二十萬元存入自己戶口。廉署發現,陳球強戶口內有超過1千萬元存款,存款來源不明。據入境處紀錄,拘捕行動前陳球強已離港前往內地。
案發時,陳球強正擔任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主席,2012至2024年年間主席鄧國權當時亦是委員之一。法團網站顯示,陳球強於2001年12月17日請辭,他從此離開了宏福苑的視野之中,直至2015年重回宏福苑,擔任法團顧問一職。陳裘大在庭上表示,三兄弟感情深厚,並與二弟陳球德共同置業;三弟陳球強則有時負責處理他的家庭事務,包括代他支付分居妻子的生活費。
據查冊資料顯示,陳裘大貪污案的案發期間,陳球強曾與二兄陳球德的妻子譚燕梅直接持有「世紀聯合有限公司」50%股權,而該公司註冊地址正是陳球強在宏福苑持有的宏道閣高層單位。直至2011年「世紀聯合有限公司」解散為止,註冊地址仍為宏道閣該單位。今年7月,陳球強同意政府以373萬元回購業權。


陳裘大除了是陳奕迅的父親,他是誰?
出身基層的陳裘大於1961年加入政府當公務員,一邊當學徒一邊進修,並考取電機工程資格。其後,他獲政府前往英國受訓,1988年晉升為總屋宇裝備工程師,屬首長級第一級(D1),此後13年沒有再升職,2000年月薪逾11萬元。案情指出,陳裘大在屋宇署權力重大,有權操控政府工程中標結果,以及左右其他圍標的「配角」。由於案情嚴重,控方要求將案件改提高等法院審理。陳裘大在政府擔任要職的同時亦身兼多個公職,包括香港工程師學會理事,專門審核工程師的專業資格,以及擔任理工大學學術評審委員及城市大學課程顧問。
陳裘大曾透露,父早年過身,他一手帶大弟弟陳球德與陳球強,並供養陳球德讀醫。案情指出,陳裘大與球強之間有金錢往來,陳裘大在庭上解釋是弟弟代他向母親支付開支與家用,每年結算一次,惟陳裘大在兩年間未曾償還母親的家用。
屋宇署轄下委員會審批牌照爆貪污案
陳裘大案之後,房屋署未有爆出首長級貪污案件;然而,一宗非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協助承建商申請牌照的案件,引起了外界對屋宇署轄下委員制度的關注。
2011年,一名前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成員羅曉文,在審議申請註冊為第一級小型工程承建商時,向工程董事表示因申請表填寫錯誤而否決申請,隨後向該董事索取7萬元「擺平」事件,被告收取5,000元賄款訂金後,遭廉署人員當場拘捕,案件於2012年審訊。羅曉文一度願意做「金手指」,其後改變主意認罪,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名,最終被判監半年。羅曉文曾任承建商授權簽署人協會(CASA)十周年籌委會委員,2012年事發後CASA年刊及工程界不再出現其名字。
(註:據查冊資料顯示,陳球強與陳球德為政府文件的註冊名字,故統一以此作稱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