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法團事務顧問」(以下簡稱「法團顧問」)的角色除了在會議上就屋苑事務提出建議,他/她還可擔任選舉監票、會議籌委等重要角色,但其職權並未納入《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管轄範疇。《香港01》早前揭發,區議員黃碧嬌於2021年至2024年間涉嫌收取宏福苑已故業主的授權票,並一直以法團顧問身分參與宏福苑法團會議;亦有居民向本刊表示黃碧嬌曾替居民付訴訟費,令人感到她多年來對於屋苑事務的「參與」已超出「顧問」的職務。就著近日「幽靈授權票」一事,警方表示已接報跟進調查,事件中暫未有人被捕。
宏福苑大火之前的關鍵時刻,誰擔任過宏福苑的法團顧問?在會上說過什麼?本刊記者統計大火前9年的法團顧問出席會議及發言次數,發現任職顧問年期最長、出席會議及發言次數最高的,是二十年前貪污罪成的前任房屋署屋宇裝備總工程師陳裘大胞弟陳球強,而陳球強當年亦捲入該案(見另稿)。本刊查冊更發現,陳球強曾與涉及籌款醜聞、被稱為「朱主席」的朱壽仁在同一間公司出任董事。記者致電陳球強查詢當年胞兄的賄款有否匯入到他的銀行戶口,他並沒有回應。
居民及前任委員質疑法團多年來的顧問不止提供意見,還擔當著決策及統籌的角色,有顧問在大會上他的發言比主席更多,街坊流傳有顧問如同「影子主席」。
法團顧問爭議不斷,目前政府為《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諮詢,擬為授權票設上限,並限定授權代表為親屬或業主,惟建議當中未見對法團顧問有所規管。本刊向民政總署查詢會否對法團顧問進行規管,民政總署僅回覆指區議員是應法團邀請擔任,卻未提及監管問題。


大維修關鍵時刻,誰擔任法團顧問?
宏福苑「法團事務顧問」一職,最早見於第4屆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紀錄中。根據2005年紀錄,當日出席顧問的是李彝國及梁國偉,二人主要負責監票的工作。
從網上搜尋到早年零星的宏福苑法團紀錄,甚少有顧問出席恆常會議。直至前法團主席鄧國權於2015年連任成為第9屆主席後,「法團顧問」這角色再次活躍起來,當時顧問正是1997年首屆主席陳球強,在這9年間,他出席56次會議,共發 言32次。
本刊由2015年6月第8屆法團最後一次會議起,翻查每一份的會議紀錄,發現直至2024年9月第十二屆法團換屆期間,共6人曾以法團顧問身分出席會議:第一屆及第三屆法團主席陳球強、業主蕭錦榮、前屋苑居民協會主席周伯度、第六至第八屆法團委員冼善卿、大埔區議員黃碧嬌,以及現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胡健民。(見下表)
第九屆至第十二屆法團顧問會議出席及發言紀錄統計
| 任期 | 大約任職年數 | 出席會議次數 | 發言次數 | |
| 陳球強 | 2015年至2024年 | 9年 | 56次 | 32次 |
| 蕭錦榮 | 2017年至2024年 | 7年 | 25次 | 5次 |
| 周伯度 | 2015年至2024年 | 9年 | 15次 | 1次 |
| 黃碧嬌 | 2021年至2024年 | 3年 | 8次 | 4次 |
| 冼善卿 | 2017年至2021年 | 2年 | 11次 | 2次 |
| 胡健民 | 2021年頭至年尾 | 少於1年 | 7次 | 2次 |
從表中可見,陳球強及周伯度擔任顧問的年期最長,但陳球強出席會議及發言的次數均多於周伯度。備受爭議的黃碧嬌自2021年11月接替自2021年2月起擔任法團顧問的胡健民,並一直任職至2024年9月管委會改選。她以法團顧問身分出席過8次會議,其中兩次是以大埔區議員身分出席。

顧問在會上說了什麼?
| 大維修 | 法團運作 | 屋苑雜務 | 社區事務 | 總發言次數 | |
| 陳球強 | 12 | 14 | 6 | 0 | 32次 |
| 蕭錦榮 | 3 | 0 | 2 | 0 | 5次 |
| 周伯度 | 0 | 0 | 1 | 0 | 1次 |
| 黃碧嬌 | 2 | 0 | 0 | 2 | 4次 |
| 冼善卿 | 0 | 0 | 2 | 0 | 2次 |
| 胡健民 | 0 | 0 | 1 | 1 | 2次 |
根據陳球強的發言紀錄,他曾多次在會議中提出法團透明度不足,在2022年5月13日會議上「陳顧問」建議「要配合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進行文書宣傳、意向調查及舉辦諮詢會」。
2023年11月23日會議上,「陳顧問」促法團盡快跟進市建局審閱承建商的分析報告,以便配合維修進度。他亦就授權票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授權書中附上業主的投票意向,在疫情期間鼓勵業主授權管委會委員參加業主大會,以及建議管理公司加快授權票的處理程序等。
另外,陳球強亦就著大維修以外的事宜提建議。例如於2021年建議管委會邀請消防設備維修項目報價最低的三間承辦商進行面議;2022年5月13日,陳球強在會上指出「香港光電」的太陽能板比其他公司更有優勢,故推薦採用「香港光電」,會上無人有異議。不過,往後「香港光電」安裝與有礙於大維修的問題一直纏繞著宏福苑。
另外,陳球強、蕭錦榮及黃碧嬌均曾被安排統籌特別業主大會,同時法團顧問亦會被指派負責管理合約投標的監票工作。


陳球強曾捲胞兄工程界賄案
「我叫陳球強,KK Chan,老一輩的人叫我做KK。」陳球強在大火後數天,接受香港華記茶餐廳創辦人楊官華於其YouTube頻道「華記正能量」的訪問。節目開首,楊官華不諱言陳球強是歌手陳奕迅父親陳裘大的胞弟,陳球強在節目中無否認關係,又促請廉署盡快調查新任法團,歡迎廉署找他:「廉署嚟問我,我畀晒啲文件佢睇」。
早於25年前,陳球強曾是廉署的目標,「歡迎廉署找他」這句話可能遲了25年。陳球強的胞兄陳裘大於1999年至2001年間曾任房屋署屋宇裝備總工程師。2002年因涉嫌收受330萬賄款,包庇8個供應商及承建商,促成多個屋苑裝備合約及監管工程,被廉政公署起訴16項收受賄賂罪及1項以權謀私罪,被判囚6年。該案當年是回歸以來最大宗的公職人員貪污案。


案情指出,陳裘大曾將41萬元涉案賄款存入其弟陳球強的銀行戶口(見另稿)。巧合的是,宏福苑法團網站的資料顯示,陳求強擔任第三屆管委會主席期間,於2001年12月17日請辭;而陳裘大則於2001年8月4日早上被廉署拘捕,翌年3月遭律政司正式起訴,其時廉署表示欲調查陳球強戶口內千萬存款,但陳球強已身在內地。
陳球強在華記的節目上透露,他熟悉屋苑事務運作,獲邀出任顧問一職,職務僅「提供意見」。去年(2025年)12月,本刊記者調查大維修顧問「鴻毅建築師」大股東黃俠然在內地擁有建材公司,向顧問陳球強查詢是否知悉「鴻毅建築師」當中的潛在利益衝突時,他的答案不似一位熟悉屋苑事務的顧問。
當陳球強聽到有關「宏福苑」的查詢,稱「喺車裏面」。當記者進一步詢問「鴻毅建築」在投標時有否填寫利益申報表,陳球強則說:「我唔知你講乜嘢,係咁啦」,語畢隨即掛線。今年我們再問陳球強有關陳裘大案,他聽完問題便掛線。
陳球強與兄嫂合股公司 董事名單有「朱主席」
在陳裘大貪污案中曾披露陳球強從事保險事業,過去他擁有什麼公司?記者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發現陳球強曾任3間公司的董事,3間公司均已解散。

其中一間陳球強持有的公司是1993年成立的「世紀聯合有限公司」,該公司是陳球強與兄陳球德妻子譚燕梅合股公司,二人共同擔任董事。在董事名單中,除了找到陳球強與兄嫂的名字,還有紅日娛樂集團的主席朱壽仁。朱於2013年一場慈善晚會中,與歌手彭家麗合唱《從不喜歡孤單一個》,其走音的「唱功」令他在網絡走紅。由於他名銜多多,被網民戲稱「朱主席」。
《蘋果日報》於2013年追蹤報道朱壽仁的醜聞。當年朱涉嫌擅自以國際獅子總會名義籌款,要求善長將贊助款項存入其名下公司「百萬通」戶口,事後更拖欠製作公司約14萬元。當時警方證實,國際獅子總會及製作公司就此事件報警。
13年前,本刊記者剛好採訪朱壽仁,朱向記者表示與建制派領袖相熟,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是其好友。今年7月,記者致電朱壽仁的兩個電話號碼,其中一個電話稱「打錯」,一個無人接聽。


警稱跟進調查「幽靈授權票」
至於擔任顧問3年的黃碧嬌,雖然她在會議中的發言次數不多,且發言內容大多與大維修無關,但在第二輪聽證會中,宏泰閣居民、曾任管委會委員的馮堯在聽證會作供指稱,曾於業主大會上見到黃碧嬌帶領一群「黨羽」出席,試圖威嚇居民。他又指出,在表決大維修承建商時,見到這些「黨羽」排隊領取授權票表格,並曾被這群人要求幫忙使宏業中標成為大維修的承建商。
馮堯作供翌日(4月17日),委員會大律師杜淦堃讀出黃碧嬌關於收集居民授權票的書面回覆。黃碧嬌承認,基於區議員身分及與街坊的長期互信,曾兩次收集授權票,但強調沒有提供物資作交換,亦未收取任何人的利益。居民郭生向本刊記者表示,黃碧嬌曾以區議員身分在屋苑擺街站為法團「拉票」,「比佢選舉時更積極」。

杜淦堃在聽證會又披露,從接管法團的管理公司「合安」提交的資料中,發現一份名為「授權黃碧嬌的單位」的Excel檔案,內含131張授權票的記錄。黃碧嬌曾就此向委員會致函解釋,表示這是由義工、法團委員及社區好友共同統計整理的結果。近日,《香港01》取得一份檔案, 揭發黃碧嬌於2021年宏福苑大維修投選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時,收集到131張授權票,但當中卻有業主在開會前已離世11個月卻「被授權」,而其家屬在會議時尚未繼承業權。
民政總署回覆傳媒指,已留意到有關情況,並已轉交相關執法部門作適當跟進;警方則表示,8月26日接獲相關部門轉介,會按既定程序跟進調查。截至今年8月,警方曾拘捕新舊團主席徐滿柑及鄧國權,並未公布有其他成員被捕。
現行法例無規管 民政總署:區議員獲邀請擔任
雖然從眾多文件中大致可以勾勒出「法團事務顧問」的職責範圍,法團管委會在法律上受《建築物管理條例》約束,然而,該條例中並未明文規定法團顧問的職責。
本刊於7月6日以電郵向民政總署查詢有關法團顧問的職責、區議員任職是否需申報利益,以及顧問一職是否受監管等問題。民政總署於7月24日電郵回覆指,部分區議員會受邀出席業主大會,協助見證會議程序並旁聽,亦有部分區議員按法團邀請擔任顧問。署方又強調,區議員在工作上須嚴謹遵從相關法例、守則及利益申報等要求,但未有回應法團顧問是否需由法例規管。

宏福苑的法團顧問單單是「協助見證會議程序和旁聽」?本刊訪問曾擔當法團委員和顧問的冼善卿,她有另一個說法。冼善卿稱,每當會議有明確的主題,法團會邀請政府相關部門、議員出席會議協助,「如果肯嚟我們都邀請,希望他們可以解答法團疑難」。冼善卿列舉當時張學明、劉慧卿、區鎮樺不分黨派出席會議,很多議員守本份不越界,但黃碧嬌在2006年污水渠事件(見後稿)中替居民付訴訟費,開始與居民不咬弦,「自此請佢都唔嚟」,直至大維修前黃碧嬌再出現。記者問洗婆婆以她擔任法團顧問及委員的經驗,席上有沒有顧問管太多?洗女仕表示:「有人真的管太多,不是他們的份內事都做⋯⋯」
在火災痛失妻子的居民葉家駒過去曾出席業主大會,根據他現場觀察,他質疑陳球強的角色並非僅提供意見的顧問。葉家駒續指,過去業主大會上陳球強在台上的發言比鄧國權多,他亦有決策的權力。例如2024年投票推翻鄧國權那屆管委員的大會上,法團嚴格規管「非登記業主」進場,但陳球強當時即場逕自柏板讓「非登記業主」進場,其他決議例如2022年起用「香港光電」在天台安裝太陽能板也是由「陳顧問」一錘定音。
「會議紀錄得清清楚楚,只要『陳顧問』說的事,事情就決定了,與會者無人有異意,街坊背後都稱他做『影子主席』。這麼關心宏福苑,為何不做委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