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亞氏保加症少年捲入社運漩渦 照顧者想說的話

撰文 / 十六號

前年(2019年)11月18日,正值「理大圍城」的第二天,有網民從零晨時發起「十八區開花」,希望能營救身在理大的示威者。在眾多響應者中,有一名15歲患有亞氏保加症的男生向柴灣已婚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令宿舍單位的窗戶及外牆被損毀。該名男生在原審庭中承認一項縱火罪,被原審法官何俊堯判處三年感化。

男生與其父母本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豈料律政司上訴,不滿刑期過輕提出上訴。上訴庭其後撤銷感化令並勒令被告還押以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今年2月10日,男生被改判入教導所,羈留時間不得少於六個月、不得多於三年,由懲教署決定。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判案書中表示,原審法官判處被告三年感化是「原則錯誤」,質疑其只為了讓被告不用被還押而在判刑前不索取更新及勞教報告;他又稱,被告完全知道自己所作何事,但他選擇放棄對亞氏保加症的控制,因此不能以症狀為參與罪行的理由。

原審法官的判詞反映首席法官及上訴庭對於亞氏保加症患者的不理解。在本周亦有一宗患亞氏保加症的被告刑毁何君堯辦公室案而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向上訴庭申請刑罰,最後被告改判入教導所,理由擇日書面頒布。

亞氏保加症少年沒有同埋心,易受環境影響,被判入教導所是否對他們最好的教化?(《誌》美術繪圖)

亞氏保加症患者面對社運 表現過於激動

一名亞氏保加症患者在社會運動中,他的行為與一般人有何不同,個人及親人能否控制該症的症狀?《誌》找到一個亞氏保加症患者Bosco(化名),他在2019年曾參與反送中運動。

Bosco媽媽徐女士(化名)在接受《誌》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在反送中運動時雖然未被確診,但從他的言語、行為已能看出端倪,「在社運的那段日子,他總是特別偏激,他特別討厭『藍絲』、警察,他都會表現特別憤恨。」徐女士坦言,當兒子面對與自己政見不同的人時,都會怒罵他們,而且表現「特別可怕」。

Bosco在社運期間曾要求媽媽與她相識十多年的朋友決裂,「他反而還會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因為那個人不會再影響到媽媽的思想,他認為這樣是一個愛媽媽的表現。」徐女士指出,她的朋友在Bosco眼中是一名「藍絲」,因怕媽媽被該名好友「洗腦」,因此激烈地咒罵該名朋友,「鬧埋人地下一代」,她對Bosco的行為也感到十分無奈。

亞士保加症屬於自閉症譜系,患上此症的人會對於其他事情缺乏同理心,也不容易理解他人的感受。徐女士在未知Bosco患病時,以為這是他與生俱來的性格,沒有甚麼特別,覺得由他小時候開始的性格就是「好黑人憎」。她表示,Bosco對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會特別堅持,難以聆聽與他想法不同意見,「有時候變相(與他討論)會很費唇舌,有時與他解釋到很憤怒,也覺得很累,就會覺得算吧,到他長大後經歷多一點就會明白。」

她更指出,Bosco與她意見相左時,為堅持己見,可以把她罵得好像「無咗阿媽同阿仔的關係」一樣,將別人曾經對他的好拋諸腦後。這就是亞士保加症患者的限制,當他們對親人也會缺乏理解時,又如何能期望他們「控制」自己的症狀,對有不同政見的人表現出理解?

判決書存矛盾

在社運期間,Bosco會經常外出到不同地方參與遊行集會,徐女士對他的行蹤感特別擔心,「我也很支持(學生),如果我可以一起行,我也會去,有甚麼東西也寧願是我袋,也不想在他身上被搜出甚麼。」徐女士指出他的警覺性會比較低,也比較單純,不太懂得去防備別人,「因為有很多事他都不明白,有時候別人在笑他的時候都為意,很多時都變成別人的笑柄。」雖然Bosco在外出參與遊行時都會向徐女士承諾不會走到最前線,但也會令她感到十分害怕,每次晚上都要聽到開門的聲音才可放心入睡。

亞氏保加症或自閉症患者對於真正有危險的事有較低警覺性,而且他們無法理解與自己立場不一的人和事,容易令他們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回到上述15歲少年的案件,法官雖在判決書中提到症狀能影響患者的判斷力及同理心,但卻表示疾病不是「參與任何嚴重罪行的理由或藉口」。法官同意症將影響患者判斷力,但又表示這不是藉口,兩者存在一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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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經歷半年的社會運動,亞氏保加症少年母親向《誌》表示,患者的行為不是一般人所理解,兒子受軟不受硬。(《誌》資料圖片)

法庭需判阻嚇性刑罰 患精神病患者或較不利

曾協助多名反送中示威者打官司的陳大律師坦言,對於這個案件,法庭將被告判入教導所是正常的做法。根據案例,被告悔意有限且與人合謀縱火,如被告並非在18歲以下,他將有機會被判處監禁3年至5年。

陳大律師表示,被告被判處3年感化在法庭及眾多案之下實屬過輕,「當你明白成人要3至5年的時候,在於青少年被判入3C(意為勞教所、更生中心的及教導所)其實不太過份。」陳大律師指出,法庭的角度是被告犯法就要被判刑罰,而法庭是有取得心理學家的看法,他們認為教導所對於被告而言是最合適,教導所是專注在紀律培訓,並不像勞教所般辛苦,亦有機會一年半年後被釋放。但他明白公眾對於被告的精神狀況會有多一點關注,「平心而論,有精神病的人是比較容易受人影響,又或者他未必100%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的確會將他們放在一個不利的位置,但在於法庭而言,控罪嚴重、情節嚴重,所以阻嚇一定要存在。」

感化較易令亞氏保加症患者接受 規限式或有反效果

徐女士表示起初不太了解亞氏保加症,也難以接受他的性格,但慢慢地也會對Bosco有多一點的容忍度,而且有社工跟進,會比較容易接受Bosco的問題。她有帶Bosco到教會,雖然對他的幫助不太大,但教會的人都也給予Bosco多一點的包容,牧師與Bosco溝通時也使用引導式的言論,徐女士也感覺這樣的方式比較容易與他溝通。

對於如何對亞氏保加症進行教化,徐女士認為不可以「硬」,「我想引導式、感化會比較容易接受,因為當你感化他,他明白問題在哪,他會比較容易接受,不是說用規限式去令他改變,這樣反而會令他們有反效果。」

劉彥汶

社會專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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