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國家機密」定義含社會、經濟、科技發展 新聞工作者憂墮法網

保安局局長鄧炳局指,會就重大公眾利益能否作免責條款收集意見。(何零解攝)

政府周二(30日)推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諮詢文件,宣布將全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涵蓋5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當中「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對於「國家秘密」的定義亦跟隨內地法例寫法,與2002年諮詢文件相較之下新增社會、經濟與科技發展。新聞界擔心「國家秘密」涵蓋範圍太廣泛,憂慮新聞會誤墮法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擁有相關「秘密」者是「有常識理解哪些有合理權限披露」,同時會就重大公眾利益能否作免責條款收集意見。

「機密」定義 較2002年文件多

保安局的公眾諮詢文件指出,香港現行的《官方機密條例》未有採用「國家秘密」一詞,只是保護幾類特定的機密資料,因此有需要完善相關條文以有效地保護國家秘密。文件跟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國家秘密」的定義,即有關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這次政府建議的「國家秘密」範圍涵蓋7大項,包括國家或香港特區事務的重大決策、國防建設或武裝力量、外交和對外事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或香港安全或偵查罪行的活動、以及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其中,與2002年的23條立法諮詢相比,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等屬新增範疇。

文件又指,《官方機密條例》對國家秘密的保護仍有不足之處,建議整合及完善「非法披露」及相關罪行,包括建議禁止任何人非法獲取、管有或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國家秘密;並禁止任何公務人員或政府承辦商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憑藉其身分而管有不只限於國家秘密的「機密資料」。

《廿三條》諮詢期至2月底。(何零解攝)

周二(30日)在討論23條立法的立法會聯席會議上,新民黨議員李梓敬表示,媒體在接觸和發放涉及國家安全的消息時,或會擔心誤墮法網。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會就重大公眾利益能否作免責條款收集意見,又說條例中已清楚列明「國家機密」的範圍,「如果看到印有政府高度機密,這很清晰沒有合法權限。第二,視乎是否與國家安全有關,舉例天氣預測與國家安全無關,但如涉及防務、部署,很明顯涉及國家安全。」

此外,文件還建議參考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4月通過修訂的《反間諜法》,當中訂明間諜行為,當中除了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等典型的間諜行為,還包括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

條文含主觀字眼 傳媒人感憂慮

香港浸會大學前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文件所指的「國家秘密」是很闊的觀念,條文中的「國家秘密」包括「國家或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亦有「香港特區對外事務的秘密」、「 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間的關係的秘密」以及「偵查罪行的活動」,上述內容均屬傳媒每日報道的內容。例如中聯辦與港府官員的關係、目前警員偵查的案件以及日本核廢水事件中港日關係等。

杜耀明留意到《廿三條》有關「國家機密」的章節,其定義抄襲內地法律,因此條文不用「機密」而是次一級的「秘密」。另外,他亦留意到條文中含主觀字眼,如在「保護國家秘密」上的定義指明「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對於新聞工作者十分不利,「非法披露『看來』屬於機密的資料,定義很闊。『看來』是誰『看來』?當然由政府『看來』。」

《星島日報》社論亦憂慮諮詢文件擬明文定義的「國家秘密」涵蓋範圍太廣泛,憂慮「今後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一些政府尚未正式公布的政策內容,隨時可能誤墮法網而放棄報道,影響新聞自由」。自2020年實施《港區國安法》以來,《明報》、《信報》、《星島日報》多在專欄或港聞放疑似官方的「消息」,比政府更早報道政府即將推出的新措施作「放風」報道。這些提前「放風」的「政府消息」、「權威消息」報道會否觸犯了《廿三條》?

席揚於1993年被捕,當時明報老闆于品海出席「釋放席揚」集會。(來源:香港前途考古札記)

杜耀明分析指,目前媒體經常以「消息」發布的新聞相信是得到官方首肯才刊登,相信問題不大,但未來「記者用自己能力去拿到的官方資料,便會出事。」杜認為《廿三條》通過之後,新聞重災區將會是一些專題、調查報道,因為這類新聞需要記者挖掘,這些內容可能政府不想看見的,便會觸及「紅線」。

以內地的執法標準,傳媒比官方提前報道可能觸犯洩露「國家機密」罪。1993年9月,《明報》駐京記者席揚,因取得並報道內地經濟宏觀調控政策的資訊而被捕,其時記協、明報員工與當時明報老闆于品海亦出席「釋放席揚」集會,希望北京釋放席揚。席揚被捕翌年,北京市中級法院以「竊取、刺探國家機密」罪名重判12年,直至1997年1月才獲北京假釋出獄返港。

韓國記者在崔順實的平板電腦中找到她多份干政的證據。(JTBC新聞截圖)

韓國「崔順實的平板電腦」 足以彈核總統 

偵查記者用自己能力得到的官方資料,不但能揭發高官、政府醜行,亦足以令高官下台。韓國JTBC記者孫石熙在2016年10月在垃圾獲取前總統朴槿惠「閨密」崔順實的平板電腦,內藏多篇朴槿惠的演說以至人事任命的文件,文件中多處經崔順實修改,證明崔繞過議會、政黨干政,迫使朴槿惠在同月承認「我在政權初期,得到了崔順實的幫助」。「崔順實的平板電腦」成為彈核朴槿惠的導火線。最後朴槿惠被判20年有期徒刑以及罰款180億韓元罰金,2022年入獄4年零9個月後被政府赦免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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